沈德詠 ·1954年生,江西修水人。 ·1977年作為工農兵學員畢業(yè)于江西師范學院外語系并留校工作。 ·1983年畢業(yè)于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院,法學碩士。 ·曾先后任職于中共江西省委政法委員會、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江西省紀律檢查委員會。 ·1998年,任*高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2001年授予二級大法官。 ·2006年,任中共上海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 ·2008年,任*高人民法院黨組副書記、常務副院長,同時授予一級大法官,至2018年6月卸任本兼各職。 ·曾任第十六屆中央紀委委員、常委,第十七屆中央紀委委員,第十八屆中央委員。 ·現(xiàn)任第十九屆中央委員,十三屆全國政協(xié)委員、常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主任。 ·中國政法大學特聘講座教授、博士生導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