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不僅是人們所說的山水甲天下,而且因其特殊的地理位置和悠久的歷史積淀了深厚的文化。桂林是湘桂走廊上*重要的城市,湘桂走廊不僅是地理意義的走廊,而且是一條文化走廊,它是溝通中原、湘楚和嶺南的交通要道,中原、湘楚、三苗和百越文化在這里交匯,這里居住著侗、壯、瑤、苗、回、漢等多個民族的居民,語言上主要有湘方言和西南官話,因而文化形態(tài)非常復雜。早在唐代莫休符《桂林風土記》,宋代范成大《桂海虞衡志》、陸游《老學庵筆記》、周去非《嶺外代答》,明代徐霞客《粵西游記》,清代楊恩壽《坦園日記》等作品,不同程度上記載了湘桂走廊的地理、民俗、文學、藝術、語言和民俗等,留下了寶貴的資料。自秦以來,中原文化、駱越文化、湘楚文化等多種文化相互交融所形成的豐富多彩的文化是桂林戲曲曲藝的文化資源。至今在桂林境內,長江流域的全州、資源、灌陽縣,珠江流域的臨桂、陽朔、荔浦、恭城、永福、平樂、靈川、龍勝縣,跨兩江流域的興安縣等地的漢族、壯族、瑤族、苗族、侗族群眾至今在節(jié)慶祭祀、節(jié)慶活動、婚喪嫁娶等傳統民俗活動中依然保留著演唱桂劇、彩調、文場、漁鼓等戲曲曲藝的習俗,這些戲曲曲藝仍以活態(tài)傳承的形態(tài)存續(xù),實乃桂林之所幸!2006年,桂劇和彩調被列入國務院公布的第1批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2008年,廣西文場被列入國務院公布的第二批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2014年,桂林漁鼓被列入國務院公布的第四批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這些都標志著桂林戲曲曲藝藝術進入一個新的傳承、保護和發(fā)展階段。廣西文場是一種清唱劇類型的曲藝,簡稱“文場”,又稱“文玩子”,它是與桂劇清唱的“武場”相對應而命名。廣西文場流行于廣西壯族自治區(qū)的桂北官話地區(qū),尤以桂林、柳州、荔浦、平樂、融安、宜山、羅城仫佬族自治縣等地*為盛行。源自江南絲竹、承金元戲曲余緒、與明清俗曲一脈相承的廣西文場,在近三百年的傳承流變中,得桂林山水的滋潤,孕育發(fā)展成為與桂林山水相得益彰、交相輝映,極富魅力的地方曲藝藝術。廣西文場的音樂雋永典雅、細膩含蓄,既長于抒情也善于敘事,因而廣西文場遐邇聞名、飲譽八方,被視為中國近古曲詞的“活化石”,享有“曲藝寶庫中一顆明珠”的美譽。然而,在歷史上曾經輝煌燦爛的廣西文場,在多元文化發(fā)展的今天,面臨著日漸凋零的窘境,因此,搶救、保護、創(chuàng)新傳承廣西文場成為我們今天不可推卸的責任。我們的夢想和使命同本書的主人公、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何紅玉說的那樣:“讓文場走出國門,走進世界民族文化之林,是我的夢想,也是我的使命,只有這樣,才無愧于我與文場結緣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