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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位置: 首頁出版圖書人文社科法律理論法學清代南疆維吾爾社會的權力結構與賦稅法運行研究(1759-1884年)

清代南疆維吾爾社會的權力結構與賦稅法運行研究(1759-1884年)

清代南疆維吾爾社會的權力結構與賦稅法運行研究(1759-1884年)

定 價:¥45.00

作 者: 李德政
出版社: 民族出版社
叢編項:
標 簽: 暫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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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 9787105148349 出版時間: 2017-03-01 包裝: 平裝
開本: 32開 頁數(shù): 354 字數(shù):  

內(nèi)容簡介

  《清代南疆維吾爾社會的權力結構與賦稅法運行研究(1759-1884年)》第一章主要考察清代南疆維吾爾社會賦稅法原則的確立以及在這種原則下稅目與稅率的確定,這是賦稅法的主要內(nèi)容。第二章考察和卓家族勢力崩潰和高級伯克階層崛起后,維吾爾社會的基本權力結構,因為賦稅法的運行以這種權力結構為基礎。第三章研究清代前期也就是乾隆時期,賦稅法能基本維持“一元化”運行的原因,它與乾隆皇帝對南疆官僚階層的控制有何關聯(lián)。第四章主要研究嘉慶時期地方制衡權力結構的松弛及其對賦稅法運行的影響,因為正是嘉慶皇帝的有關政策原則導致了駐扎大臣政治使命感的弱化,毀壞了乾隆皇帝曾極力加以維護的駐扎大臣與高級伯克之間權力的相互制約關系,使得欽差大臣那彥成所謂的大小衙門“陋規(guī)”和阿奇木伯克“陋規(guī)”泛濫成災,從而破壞了乾隆時期所確立的“一元化”賦稅制度。第五章考察道光時期張格爾叛亂平定后對乾隆“舊制”的恢復和完善,為加強南疆軍事力量、滿足軍需所采取的清查私墾地畝、大規(guī)模開墾土地和裁撤兵屯,以及在此基礎上的糧賦稅率調(diào)整等政策措施。第六章考察咸豐時期新疆財政危機下南疆賦稅法運行的兩難困境,以及同治新政時期清朝當局在新疆所作的最后一次自我完善的努力。最后,第七章考察新疆建省前后,維吾爾社會權力結構的變化與賦稅法改革。此后,新疆進入近代,出現(xiàn)了許多不同于清代前中期的政治局勢和社會經(jīng)濟環(huán)境,這需要作更進一步的研究。

作者簡介

暫缺《清代南疆維吾爾社會的權力結構與賦稅法運行研究(1759-1884年)》作者簡介

圖書目錄

緒論
第一章 清代南疆維吾爾社會賦稅法的確立
第一節(jié) 賦稅法原則的確立
一、“沿用舊制”但減輕稅額原則
二、滿足軍需的“量出為入”原則
第二節(jié) 賦稅法原則主導下稅目與稅率的確定
一、正項錢糧
二、商業(yè)稅(租稅)
三、雜稅(雜賦)
四、土貢
第三節(jié) 賦稅減免慣例的形成
一、社會減免
二、災歉減免
三、優(yōu)待減免
第二章 清代前期南疆賦稅法運行的社會權力結構基礎
第一節(jié) 和卓家族勢力的崩潰與農(nóng)奴制的松懈
一、和卓家族勢力的社會經(jīng)濟基礎
二、國家直接控制土地和納稅人數(shù)增加
三、“多倫回子”成為軍臺差役的主要承擔者
第二節(jié) 高級伯克階層世襲化和“養(yǎng)廉地”的財政性質(zhì)與功能
一、高級伯克階層的固定化與世襲化
二、清代財政“原額主義”與伯克“養(yǎng)廉地”的財政性質(zhì)
三、伯克階層“養(yǎng)廉地”的財政功能
第三節(jié) 宗教勢力與伯克勢力對比關系的變化
一、教權與政權的剝離:宗教人士不得干預政事
二、對宗教機構征收“天課”特權的取締
第四節(jié) 代理中央監(jiān)察南疆地方的各城駐扎大臣
一、品秩較高的各城大臣
二、駐扎大臣治下的伯克制
第三章 乾隆時期南疆地方制衡權力結構與賦稅法“一元化”運行
第一節(jié) 駐扎大臣與高級伯克權力制約:賦稅法“一元化”運行的關鍵
一、高級伯克階層對維吾爾社會賦稅征收的掌控
……
第四章 嘉慶時期南疆地方制衡權力結構的松弛與“第二稅收系統(tǒng)”的興起
第五章 道光時期“舊制”的完善與開墾地畝稅率的調(diào)整
第六章 咸豐時期新疆財政危機與財稅法運行的兩難困境
第七章 新疆建省前后維吾爾社會權力結構的變化與賦稅法改革
結束語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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