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正確實施刑事訴訟法新規(guī)定,準確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確保嚴格公正司法,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xiàn)代化,2019年10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制定了《關于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指導意見》。該意見以刑法、刑事訴訟法的基本原則和寬嚴相濟刑事政策為指導,對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基本原則、適用范圍和條件、從寬幅度、審前程序、量刑建議、審判程序、律師參與、當事人權益保障等作出了具體規(guī)定,為認罪認罰案件的依法從寬處理,構建繁簡分流的多層次訴訟體系,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提供參考?!癁楸阌趯嵺`中準確理解和適用,本輯重點收錄了最高人民檢察院有關負責人撰寫的解讀文章,詳細說明了該意見的制定背景、經過和主要內容,并重點對辦理認罪認罰案件應當堅持的原則、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適用范圍和適用條件、認罪認罰后“從寬”的把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辯護權保障、被害方權益保障、強制措施的適用、偵查機關的職責、社會調查評估等內容進行了深度闡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