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理藩院則例是清代管理邊疆少數民族的行政機構——理藩院的部門則例。該則例始纂于嘉慶十六年,漢文本于嘉慶二十二年刊刻完成,滿文、蒙古文本于次年刊刻告成。清廷分別于道光三年、道光十三年、光緒十六年續(xù)行修纂。欽定理藩院則例不僅收錄了理藩院自身組織機構、職權的規(guī)定,還收錄了大量有關蒙古及其他邊疆少數民族的條文,對于研究清代邊疆民族軍事、政治、法律、宗教制度以及清朝對邊疆民族的政策具有較高史料價值。本次點校的欽定理藩院則例為道光十三年奏請修訂,于道光二十三年刊刻告成的漢文本。底本為故官博物院藏本,校本為國家圖書館藏本。故官藏本內容完整,國圃藏本缺失原奏和官銜兩部分。兩者個別頁面版心的字形以及魚尾形狀有所不同。除此之外,兩者的正文內容完全相同,字體、字形乃至刊刻訛誤也表現一致。道光二十三年本欽定理藩院則例包括原奏、官銜、總目上、總目下、通例上、通例下以及正文的六十三卷內容。為便于查閱,刪除原書總目和每卷之前的卷首目錄,參考原書總目重新編輯目錄。原書總目、卷首目錄和正文標題有表述不同之處,于卷末校記中說明。此外,于原奏各篇標題前增補上奏年份,并編入目錄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