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組織部印發(fā)《關于中國共產黨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的規(guī)定》的通知
(2008年2月4日)
關于中國共產黨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的規(guī)定
努力把黨費工作提高到一個新的水平
——中組部負責人就印發(fā)《關于中國共產黨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的規(guī)定》答新華社記者問
政策解讀
黨費收繳
1. 黨員必須交納黨費
2.黨員交納黨費的基本要求
3.新入黨的黨員黨費交納問題
4.按月領取工資的黨員交納黨費的計算基數
5. 黨員交納黨費計算基數的“稅后”的計算
6.不同收入檔次的黨員以不同比例交納黨費,需按“全額累進制”而非“超額累進制”計算
7. 在企業(yè),列入黨員交納黨費計算基數的工資收入的固定部分和活的部分包括的項目
8.不按月取得收入的黨員交納黨費的規(guī)定
9.實行年薪制人員黨員交納黨費的規(guī)定
10.離退休干部、職工黨員交納黨費的規(guī)定
黨費使用
37.正確理解“統(tǒng)籌安排、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略有結余”的黨費使用原則
38. 各級黨組織要用好黨費,注意向農村、社區(qū)和有困難的其他基層黨組織傾斜…
39. 正確把握黨費的使用范圍
40. 上繳中央的補交黨費的使用方向和要求
41.加強非公有制企業(yè)、社會組織黨組織黨費工作
黨費管理
47. 黨費的具體財務工作由財務機構代辦
48.黨費管理必須“實行會計、出納分設”
49.黨費賬戶的設立及具體要求
50.黨費存款利息的計算
51.黨費存款利息使用范圍的有關規(guī)定
附錄
中共中央組織部辦公廳 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關于黨費賬戶繼續(xù)單獨設立的通知
(2006年5月26日)
中共中央組織部辦公廳關于依法保障黨費帳戶安全的通知
(2006年11月13日)
人民法院關于強制執(zhí)行中不應將企業(yè)黨組織的黨費作為企業(yè)財產予以凍結或劃撥的通知
(2005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