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旨在構筑數據經濟的基礎制度,是一部研究大數據產業(yè)發(fā)展或數據經濟基礎制度的著作。人類進入到大數據時代,數據成為社會的基礎資源,數據分析(也稱為人工智能,簡稱AI)可以服務于科研研究、社會治理、經濟運行等。人們把這種數據支撐的社會經濟形態(tài)稱為數據為基礎的經濟(data-based economy)或者數據驅動的經濟。但是,每個單位所掌握的數據是有限的,如何獲得足夠“大”的數據是大數據應用的關鍵。這就要求掌握數據的各個主體愿意將數據提供出來,供他人使用。數據的自由流動(free-flow)、協同處理(interoperability)和可移轉性(portability)成為數據為基礎的經濟的基本需求。這便是數據開放。數據開放即披露或公開數據為他人使用。數據開放使得每個數據控制人數據可以為他人所用,實現數據的社會化利用,因而數據開放制度是大數據利用制度基石性制度,沒有各個數據控制主體的數據開放,就沒有數據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