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篇
行政行為作為行政法體系核心基石的困境與問題
行政法學的體系化建構與均衡 / 003
序言 / 003
一、法的體系化思考與法學科體系建構的功能 / 005
二、價值與邏輯:體系建構要素與系統(tǒng)理論 / 010
三、
基本原則、抽象概念與法釋義學:德國行政法體系建構的要素與過程 / 015
四、行政法體系的自治與獨立、開放與均衡 / 034
五、德國行政法體系建構與體系均衡的啟示 / 045
六、結語 / 048
行政行為作為行政法教義學核心的困境與革新 / 049
——兼論我國行政行為學理的進化
序言 / 049
一、
功能性與型式化:行政行為作為現代行政法教義學核心的根源 / 051
二、型式化行政行為的內在局限與外部挑戰(zhàn) / 058
三、
徹底放棄還是整飭調試:行政行為作為行政法教義學核心的未來 / 076
四、行政行為學理的現實革新 / 081
五、我國行政行為學理的問題與進化 / 090
六、結語 / 100
法律關系替代行政行為的可能與困局 / 102
序言 / 102
一、行政行為作為現代行政法總論核心的困境 / 104
二、行政現實的變革與行政法學的方向之爭 / 108
三、作為競爭者和替代者的法律關系 / 115
四、法律關系作為行政法總論核心的困局 / 138
五、法律關系與行政行為:非此即彼還是相互補充? / 151
六、結語 / 158
下??篇
現代公法的另一線索:主觀公權利與保護規(guī)范理論
主觀公權利的歷史嬗變與當代價值 / 163
序言 / 163
一、主觀公權利的理論發(fā)端 / 165
二、主觀公權利的范圍縮減與概念轉向 / 172
三、主觀公權利的經典要件及其演變 / 180
四、基本權利/主觀公權利的二分與主觀公權利的重心轉移 / 190
五、新公權理論 / 198
六、主觀公權利的核心問題與法學價值 / 206
七、余論:統(tǒng)一公法權利觀及其實現條件 / 215
保護規(guī)范理論的歷史嬗變與司法適用 / 218
序言 / 218
一、保護規(guī)范理論的誕生及其與主觀公權的關聯 / 220
二、從 “保護規(guī)范基準”到“保護規(guī)范理論” / 226
三、舊保護規(guī)范理論與新保護規(guī)范理論 / 230
四、保護規(guī)范理論的危機:主觀公權利是否應揮別保護規(guī)范? / 235
五、開放性與不確定性:保護規(guī)范理論的矛盾與兩難 / 240
六、保護規(guī)范理論在我國行政審判中的展開與意義 / 244
七、結語 / 250
主觀公權利、行政訴權與保護規(guī)范理論 / 252
——基于實體法的思考
序言 / 252
一、主觀權利與訴權在私法中的關系變奏 / 253
二、主觀公權利的概念與公權理論的發(fā)展 / 256
三、實體法思考下的主觀公權利與行政訴權 / 262
四、作為鏈接紐帶的保護規(guī)范理論 / 270
五、結語 / 278
保護規(guī)范理論在舉報投訴人原告資格判定中的適用 / 280
序言 / 280
一、保護規(guī)范理論在我國司法實踐中的納入 / 282
二、保護規(guī)范理論在舉報人原告資格判定中的適用 / 283
三、保護規(guī)范理論的納入意義與適用價值 / 286
四、舉報人原告資格判定中的保護規(guī)范理論適用問題 / 288
五、結語 / 301
原告資格從“不利影響”到“主觀公權利”的轉向與影響 / 303
序言 / 303
一、基本案情與核心爭議點 / 304
二、論證過程與法院說理 / 306
三、核心理論與納入意義 / 311
四、適用不當與未盡問題 / 322
五、結語 / 327
初出一覽 / 329
后 記 / 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