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中國這些年稅收治理經驗的積累,稅法的研究逐漸步入了尋求方法論突破和自主理論建構的新階段。目前來看,無論是行政行為理論、民事法律行為理論還是經濟法行為理論,都無法為稅法上的行為提供合理的解釋框架與適切的理論工具。將征稅行為理論予以獨立研究,以中國當下財稅治理的自主發(fā)展實踐為基礎,提煉征稅行為的理論要素,澄清征稅行為的獨立價值與功能定位,不僅有利于建立和完善稅法學基礎理論,而且可為傳統(tǒng)征稅行政方式的整合提供平臺,為解釋和規(guī)范新型征稅行為模式提供指引,為稅法學脫離宏觀調控法的定位,發(fā)揮其組織收入、分配與配置的功能提供依據,進而持續(xù)拓展中國財稅民主的想象空間,推動稅法基礎理論的研究。 本書系統(tǒng)性討論征稅行為的概念要素、歷史脈絡、分類類型、范疇邊界、分析范式與效力評價體系等理論構成基礎,厘定征稅行為主體、意思表示等相關制度的基本內涵,明晰征稅行為理論在稅法整體秩序中的定位與理論建制的價值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