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是法,但不同于一般法,是一國之根本大法,具有一般法所不具備的特征。1.憲法的內容規(guī)定的是國家根本、重要的問題。諸如規(guī)定國家的根本制度,包括國家性質、根本政治制度、經濟制度和分配制度、選舉制度等。2.憲法的效力高于普通法律,是一切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公民的高行為準則。憲法是普通法律的立法依據(jù)或立法基礎。普通法律不得與憲法相抵觸。如果普通法律的規(guī)定、原則、精神同憲法的規(guī)定、原則、精神相抵觸,那么普通法律應該被撤銷、改變或宣布無效。3.憲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比普通法律嚴格、復雜。憲法的制定一般是要求成立一個專門的機構,我國的憲法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憲法的修改與普通法律的修改在提起主體和通過程序上均有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