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空間是社會產品?!碑敺▏軐W家列斐伏爾提出這一論斷后,社會與空間的聯系自此走入空間學科的研究視野,并成為中心議題??臻g不再被視為中性的、抽象的、與內容無關,或是等待被填充的空白容器,它是社會關系、生產力,它可以被生產性消費,支持著生產關系的再生產,是制度和意識形態(tài)上層建筑的等價物。更重要的是,身體的需求、藝術的創(chuàng)造、人的情感和體驗同樣也是社會空間的一部分,在空間生產中導向了差異空間。作為傳統(tǒng)的空間塑造主角的建筑學科該如何應對社會與空間的主題?當建筑學的工作領域延伸至城市范圍,當現代城市的復雜性向建筑學提出了更多、更高的要求時,建筑學科又該如何回應?《(2022版)社會與空間:德國城市建筑實踐的歷史與當代轉變》圍繞著社會與空間這兩個主題,通過對德國城市建筑實踐的歷史發(fā)展與當代轉變的解析,對上述問題予以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