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則
【團的性質】
【行動指南】
【團的使命】
【光榮歷史及在新時代的作用】
【基本任務】
【團的思想政治工作】
【團帶領青年在經濟社會發(fā)展中的作用】
【黨管青年原則及團的青年群眾工作】
【團對維護祖國統(tǒng)一的作用】
【團在對外交往中的作用】
【團的建設的基本要求】
【對團的組織領導】
【團同少先隊、青聯、學聯的關系】
第一章 團員
第一條【入團、離團、團籍】
第二條【團員義務】
第三條【團員權利】
第四條【發(fā)展團員的手續(xù)】
第五條【入團誓詞】
第六條【團組織關系轉移】
第七條【對團員的獎勵】
第八條【退團與脫團】
第九條【團員證的管理和使用】
第二章 團的組織制度
第十條【團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則】
第十一條【團的工作部門及團組織負責人的指派】
第十二條【團代表大會代表和委員會委員的選舉】
第十三條【代表會議的召集及職權】
第十四條【全團性工作部署及團組織宣傳工作】
第三章 團的中央組織
第十五條【團的全國代表大會的召集】
第十六條【團的全國代表大會的職權】
第十七條【團的中央委員會】
第四章 團的地方組織、解放軍和武警部隊中團的組織
第十八條【團的地方各級代表大會】
第十九條【團的地方各級代表大會的職權】
第二十條【團的地方各級委員會全體會議的召集】
第二十一條【解放軍和武警部隊中團的工作】
第五章 團的基層組織
第二十二條【基層團組織設置】
第二十三條【基層團組織的靈活設置】
第二十四條【基層團組織的基本任務】
第二十五條【團支部功能定位】
第二十六條【對基層團組織的獎勵】
第六章 團的干部
第二十七條【團干部的性質和培養(yǎng)】
第二十八條【團干部必須具備的基本條件】
第二十九條【團干部管理】
第三十條【對團干部全局工作要求】
第七章 團的紀律
第三十一條【團的紀律的重要意義】
第三十二條【對違紀團員的處理原則】
第三十三條【團的五種紀律處分】
第三十四條【團員紀律處分程序】
第三十五條【團組織處分團員原則】
第三十六條【對違紀團組織問責】
第八章 團旗、團徽、團歌
第三十七條【團旗】
第三十八條【團徽】
第三十九條【團歌】
第四十條【團旗、團徽、團歌的規(guī)范使用】
第九章 團的經費
第四十一條【經費來源】
第四十二條【團費的交納和管理使用】
第十章 團同少年先鋒隊的關系
第四十三條【對少先隊工作的指導】
第四十四條【少先隊輔導員和工作者的選聘及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