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法的此次修正共16處,其中新增7條,修改8條,此外還對“誠實信用”“節(jié)假日”“撫育費”“合議庭組成人員”“意外事故”“民法通則”“物權法”“從規(guī)定的每次履行期間的最后一日起計算”等個別表述進行了修改。修改的主要內容主要是五大類:一是優(yōu)化司法確認程序;二是完善小額訴訟程序;三是完善簡易程序;四是擴大獨任制適用范圍;五是完善在線訴訟及送達規(guī)則。最高人民法院根據本次修正,嚴格對照新民事訴訟法有關規(guī)定對《民訴法解釋》條文序號和條文表述進行適應性修改,共計16個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