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審團審判與對抗式訴訟是英美法系訴訟制度中的兩座標志性建筑。本書從二者之間的關系出發(fā),對陪審團審判制度的起源與發(fā)展進行細致的梳理,對該制度在歐洲移植與演變的過程進行理論的分解,對其在英美近現代的傳播及其與英美證據法的關系進行深入的刻畫與解剖,并對其最近的變化與將來的走向進行展望。 全書以訴訟模式理論為比較與分析的基本工具,論證了陪審團審判與對抗式訴訟之間互為表里、相互生成的內在關系,對該制度背后的國家理念、法治精神及訴訟原理進行了深入淺出的闡述。 該書作者為清華大學法學院證據法研究中心主任,是頗有影響的中青年法學家。該書為作者第二部專著,最初于2004年在臺北三民書局出版,迄今已15年,在臺灣學術界享有盛譽,為該選題必引著作。15年過去,該論題在海峽兩岸仍寥寥無幾。同題材的專著在大陸迄今仍無出其右者。憑借該書較高的學術水準以及作者在大陸的影響力,該書會具有一定的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