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光時代律師事務所,陽光時代律師事務所成立于1995年,在杭州、北京、上海和廣州設有辦公室,實行一體化統(tǒng)一管理。陽光時代專注于能源、環(huán)境及基礎設施領域,致力于成為能源、環(huán)境及基礎設施領域客戶的律所。多年來,陽光時代堅持“快速反應,審慎盡責,真誠合作”的價值觀,為境內外能源、資源與環(huán)境項目開發(fā)、建設、投融資、并購、運營提供全過程法律服務,服務遍及全國各地以及歐美、東南亞、中東、非洲等70多個國家和地區(qū),連年錢伯斯能源與自然資源領域評級第一,被客戶譽為“中國能源和環(huán)境領域專業(yè)的律師事務所”。陽光時代注重與客戶精誠合作,為使客戶實現(xiàn)商業(yè)價值、法律風險最小化而不懈努力。 孫輝,畢業(yè)于華東政法大學獲經濟法學碩士學位,陽光時代律師事務所合伙人、訴訟業(yè)務中心負責人,在能源、環(huán)境爭議解決領域積累了豐富的訴訟、仲裁經驗,尤其擅長代理光伏、風電等新能源項目的重大疑難、復雜案件,近幾年帶領團隊代理超過上百起新能源項目糾紛案件,訴訟標的額超過100億元,代理的案件由人民法院(含各巡回法庭)、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青海省高級人民法院、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廣西壯族自治區(qū)高級人民法院、陜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內蒙古自治區(qū)高級人民法院等受理;因出色的訴訟代理表現(xiàn),獲客戶贈送“秉節(jié)持重腹藏韜略,辯法析理口如利劍”的錦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