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遺產,只有百年歷史尚遠遠不夠,我們還要考慮到該項目的原生程度,即在傳承過程中是否是原汁原味傳承至今。有人認為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特點是“活態(tài)傳承”,而所謂“活態(tài)傳承”就是“天天變”。其實不然,活態(tài)傳承的本意不是讓我們“天天改”,而是讓我們盡量不變。所謂“活態(tài)傳承”的真正含義是,讓藝人們通過一尊又一尊佛像的制作,一出又一出小戲的演出,將這些祖先留給我們的遺產以活著的方式傳承下去。作為傳承人,他的任務只有兩個:一是要把祖先留給后人的知識與技藝原汁原味地繼承了下來;二是要把祖先留給后人的知識與技藝原汁原味地傳承了下去。只要做到這兩點,作為中華文明“二傳手”的傳承人們,也就完成了他們的歷史使命。反之,如果因了你的不傳,中華文明就會在我們手中徹底斷流!由此可見,要想從紛紜復雜的文化事項中將非物質文化遺產甄別出來,鉤沉出來,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兒。這一方面需要我們深諳非物質文化遺產的鑒別標準,同時還需要我們有著堅定的職業(yè)操守,而這部小冊子所要解決的,正是非物質文化遺產遴選、申報過程中經常遇到的種種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