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資本市場二十多年的法治化進程中,人民法院切實履行證券審判工作職責,在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促進資本市場改革發(fā)展方面做了一系列工作。其中,《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證券糾紛代表人訴訟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的出臺落實了《證券法》關于證券糾紛集體訴訟的規(guī)定,為各級人民法院正確審理證券糾紛代表人訴訟案件并進一步發(fā)揮民事責任制度的震懾功能提供了程序保障,也為維護資本市場的健康穩(wěn)定發(fā)展和良好生態(tài)打下了堅實的司法基礎。為幫助讀者正確理解與適用這一司法解釋,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組織編寫了《最高人民法院證券糾紛代表人訴訟司法解釋理解與適用》?!蹲罡呷嗣穹ㄔ鹤C券糾紛代表人訴訟司法解釋理解與適用》以解釋條文為序,通過【條文主旨】【理解與適用】欄目對條文內容進行深入解讀,對于從事相關領域實務工作具有重要指導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