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研究首先把認知語言學與傳統語言學進行了比較。認知語言學和傳統語言學研究范式的核心區(qū)別可以從范疇論角度進行區(qū)分和判斷。通過實證研究,認知范疇論從身心合一性、意義開放性、范疇認知性、范疇原型性、范疇心理現實性以及語義概念性六個方面逐一顛覆了傳統范疇論的核心基礎,在語言研究方面有了新的發(fā)現和成果。我們認為,人類語言能力是其認知能力的一部分。結合認知范疇論的新發(fā)現,我們把語言范疇的特點歸納為如下六點:語言與思維、認知存在一體性;語義具有寓身性,它并非客觀存在;語義具有概括性和認知性特點;語言范疇存在原型效應,其所有成員間存在家族像似性;語言范疇基礎級成員存在使用優(yōu)先性;語言構式的形式與功能的組合性。與Goldberg的研究路徑一致,我們把語言的表征實體定義為構式。通過梳理學界相關文獻,我們把認知構式語法理論的發(fā)展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是提出“構式語法理論”假設,對構式進行定義,以及從英語的論元結構層面對構式進行論證,并對其多義和原型性、語義表征特點和表層概括性,以及部分能產性進行分析;第二階段是提出“構式系統即語言系統”假設,對構式從語素、詞、詞組、論元結構及論元結構組層面進行全面論證,并從構式習得、構式概括等方面進行解釋;第三階段是進一步從語用角度對構式系統進行論證,從而從語用方面對構式進行進一步的闡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