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動人口是指離開戶籍所在地、異地居住超過一定時間的人口,跨省、長時間、家庭化是我國人口流動的三大特征或趨勢,與之伴隨的是流動人口對流入地公共服務的需求日益增長,然而地方政府作為提供公共服務的關鍵主體,在公共服務供給中“重”戶籍人口而相對“輕”流動人口,用于戶籍人口和流動人口的人均公共服務支出存在較大差異,即流動人口和戶籍人口對地方政府公共服務支出的影響程度存在異質性,因此流動人口對流入地公共服務的需求難以得到滿足,這也是相關政策持續(xù)關注的重點問題。本書圍繞流動人口和戶籍人口對地方政府公共服務支出的影響異質性展開,在梳理流動人口界定和統(tǒng)計、已有相關研究基礎上,運用經濟學、財政學、政治學、人口學、心理學等相關理論,從行為視角和政府間關系視角,分析了這種影響異質性背后的理論基礎及原因。本書從預算決策機制、流動人口相關公共服務、政府間公共服務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三個方面探討了流動人口和戶籍人口對地方政府公共服務支出影響異質性的政策和制度背景。在理論分析和政策制度背景探討基礎上,本書運用人口普查、抽樣調查調查及其他相關數據,從省區(qū)市、地市州、縣市區(qū)不同維度,論證了流動人口和戶籍人口對地方政府公共服務支出影響異質性的存在性、測算了不同情況下異質性的具體程度,并比較了由支出類別、流動人口特征、地區(qū)、支出歸屬的政府行政層級等的不同所帶來的異質性程度的差異。本書也以教育、醫(yī)療衛(wèi)生、社會保障公共服務為例,基于實證分析,進行了流動人口和戶籍人口對公共服務支出影響異質性的因果及機理分析。最后,本書總結了相關研究結論,并從體制機制設計及完善,政策制定、執(zhí)行及完善兩大方面提出了對策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