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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緒元年(一八七五、乙亥)春正月初十日(戊申),以保衛(wèi)城池,敕封臺灣嘉義縣城隍神封號曰「綏靖」。

臺灣資料清德宗實錄選輯 作者:


諭內閣:『沈葆楨等奏「臺灣后山亟須耕墾,請開舊禁」一折,福建臺灣全島自隸版圖以來,因后山各番社習俗異宜,曾禁內地民人渡臺及私入番境,以杜滋生事端?,F經沈葆楨等將后山地面設法開辟,曠土亟須招墾;一切規(guī)制,自宜因時變通。所有從前不準內地民人渡臺各例禁,著悉與開除。其販買鐵、竹兩項,并著一律弛禁,以廣招來』。 又諭:『沈葆楨等奏:請調員差委等語。工部候補員外郎陳一鶴、補用同知文煒、候選知縣李益林,著楊昌浚、王文韶飭令該員等即赴臺灣,交沈葆楨等差遣』。 諭軍機大臣等:『沈葆楨奏「遵查藩司參報」一折,據稱「潘霨被參于科甲人員補缺后不令赴任一節(jié),自必實有其缺、實有其人。該藩司任內之事皆王凱泰任內之事,與所參袒護同鄉(xiāng)李元賢等一節(jié),均請飭提卷查究」等語。潘霨于正途人員補缺后不令赴任者,究系何人、何缺?其于李元賢、何慶生被參之案,何以未經具詳?是否袒護同鄉(xiāng),意存徇庇?均著王凱泰確切查明,據實具奏』。 欽差大臣沈葆楨等奏:請飭建祠以祀嘉義縣陣亡文武員弁潘恭贊等,并附祀陣亡義民潘締等。從之。 又奏:出口臺煤,每噸減稅一錢。下部知之。 又奏:明故藩朱成功忠烈昭然,有功臺郡;請予建祠追謚。下部議。尋予謚「忠節(jié)」。 以開辟福建臺灣番地出力,予提督羅大春等升敘、加銜、開復有差。 以提督唐定奎統領銘武等軍到臺,布置周密,紀律嚴明;賞穿黃馬褂。 十二日(庚戌),諭軍機大臣等:『沈葆楨等奏「履勘瑯嶠形勢,擬建城設官」一折,沈葆楨于上年十二月親往瑯嶠詳加履勘,據車城南猴洞地方建設縣治,又曰「恒春」;先設知縣一員,以資治理。系因地制宜起見,即著照所議行。該大臣等即飭令委員將筑城建邑等事,實力籌辦;其余未盡事宜,并著隨時具奏。沈葆楨現在回省,著將船政應辦各事迅速料理,即行前往臺郡督飭該地方官將開山撫番諸務通籌全局,悉心經理,以副委任。刺桐腳鄉(xiāng)民被生番戕害一案,著即妥為辦結,毋令滋生事端。特此由六百里各諭令知之』。 二十三日(辛酉),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奏:閩省電線購回自辦,請飭沈葆楨會同李鴻章等妥籌辦理。從之。 二十九日(丁卯),諭軍機大臣等:『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奏「籌辦海防事宜」并丁日昌條陳海洋水師章程,業(yè)經李鴻章覆奏,請飭廷臣會議。左宗棠覆陳各件,可否一并會議及請飭廷臣將該衙門原奏內籌議各條并各大臣議覆中引申請議各節(jié)詳商論定各折片。除管理該衙門事務王大臣毋庸與議外,著派親郡王會同大學士六部九卿悉心妥議,限一月內覆奏。其各省將軍、督、撫等歷次覆奏及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具奏各折片清單,均著發(fā)給閱看』。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三。 二月初九日(丁丑),以福建按察使葆亨為福建布政使、前兩淮鹽運使郭嵩燾為福建按察使。 十六日(甲申)諭軍機大臣等:沈葆楨等奏「生番戕害官兵,現經剿辦」一折,獅頭社生番前與刺桐腳莊民仇殺,經官兵前往查辦,不將兇番交出,膽敢設伏抗拒,以致官兵傷亡甚多,實屬兇狡;亟宜示以兵威,俾知警畏。沈葆楨現已克日渡臺,即著迅速籌辦。該大臣等一面飭令唐定奎相機進剿,一面將開山建治各事宜妥籌布置,毋稍疏虞。此次接仗各哨勇,有無棄將私逃情事,著查明詳細具奏。所有陣亡之游擊王開俊等,并著查明請恤。將此由六百里各諭令知之』。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四。 三月初三日(庚子),諭〔內閣〕:『沈葆楨奏:請調道員辦理營務等語。前江西督糧道段起,著吏部查明,飭令該員前赴臺灣,交沈葆楨差遣委用』。 諭軍機大臣等:『沈葆楨等奏「籌辦獅頭社番情形」一折,臺灣獅頭社生番戕害刺桐腳莊民一案,抗不交兇,膽敢戕勇傷官,現復結黨在刺桐腳沿海一帶伏路伺殺,道路為之不通;亟宜示以兵威,俾知儆惕。該番恃密箐深林為藏身之固,兵力難施;唐定奎挑令各營翦除荊榛,接隘設碉,層層逼剿。即著沈葆楨、文煜、李鶴年、王凱泰飭令唐定奎妥為調度,督飭各營審慎進剿,毋稍疏虞;一面嚴查附近居民,如有接濟該番鹽、米、火藥等情,即著嚴行懲辦。該處林密山深、路途險阻,彼眾晝伏夜動,進剿為難;且番社甚多,止須懲辦頑梗不服者一、二社,則諸社自當懾服輸誠??偲诮藫峒媸?,為一勞永逸之計。統著該大臣等妥慎籌劃。中路、北路各處,仍當隨時鎮(zhèn)撫民番,毋任滋事。沈葆楨另片奏請調道員段起差委,已諭吏部飭令該員前赴臺灣。惟聞該員向有嗜好,著沈葆楨留心察看。王開俊等優(yōu)恤,已照所請,明降諭旨矣。將此由六百里各諭令知之』。 予剿番陣亡浙江參將王開俊優(yōu)恤加等,并予謚建祠;隨同陣亡之守備周占魁、楊舉秀、千總楊占魁及勇丁九十三名,均優(yōu)恤附祀。尋予王開俊謚「勇烈」。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五。 二十一日(戊午),以臺防出力,賞給洋匠博郎提督銜、哥嘉游擊銜、都布阿三等寶星。 ——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六。 夏四月十三日(己卯),以神靈顯應,敕加福建臺灣海神封號曰「敷仁」。 諭〔軍機大臣等〕:『沈葆楨等奏「南路剿番」及「北路、中路開山情形」各一折,南路龜紋等番社,經提督唐定奎等督軍進擊,連破番卡,余番逃竄。唐定奎現在分派各營,于刺桐腳等處扼要屯扎;即著沈葆楨等懔遵前旨,飭令該提督相機妥辦,將頑梗不服者酌加懲辦,俾各社懾服輸誠,方為一勞永逸之計。北路開山已至吳全城、中路開山已至茅埔,各番雖節(jié)次乞撫,而北路之薄薄、理劉等番社反復無常,該大臣等務當督飭羅大春等軍隨時防范,一面將開路、撫番等事悉心籌辦,毋稍疏虞。所有恒春建治及修筑安平、旗后,仍著沈葆植等妥為辦理。另片奏請將游擊革職等語。游擊李玉貴身為哨長,于王開俊被圍時,未能進兵力援,實屬怯懦無能;李玉貴著即革職,不準投效軍營,以示懲儆。將此由六百里各諭令知之』。 督辦船政大臣沈葆楨奏:派藝童隨同日意格出洋游歷。允之。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七。 二十六日(壬辰),諭軍機大臣等:『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奏「遵議籌辦海防各事宜,分別開單呈覽」各折片,海防關系緊要,既為目前當務之急、又屬國家久遠之圖,若筑室道謀,僅以空言了事,則因循廢弛,何時見諸施行!亟宜未雨綢繆,以為自強之計。惟事屬創(chuàng)始,必須通盤籌劃,計出萬全,方能有利無害。若始基不慎,過于鋪張,既非切實辦法,將興利轉以滋害,貽誤曷可勝言。計惟有逐漸舉行,持之以久,講求實際、力戒虛糜,擇其最要者,不動聲色先行試辦,實見成效,然后推廣行之,次第認真布置,則經費可以周轉,乃為持久之方。南北洋地面過寬,界連數省;必須分段督辦,以專責成。著派李鴻章督辦北洋海防事宜,派沈葆楨督辦南洋海防事宜。所有分洋分任、練軍設局及招致海島華人諸議,統歸該大臣等擇要籌辦。其如何巡歷各??陔S宜布置及提撥饟需,整頓諸稅之處,均著悉心經理。如應需幫辦大員,即由李鴻章、沈葆楨保奏,候旨簡用。各該省督、撫務當事事和衷共濟,不得稍分畛域。陸軍須歸并訓練,方能得力;著各該督、撫各就地方形勢量更舊汛,合營并操、畫一訓練,限一年內辦理就緒,奏請派員查閱。江防與海防表里,著彭玉麟、楊岳斌會同李成謀勤加操練,俟海防船炮購成,應擇要添設兵輪船若干只配兵練習;著與李鴻章、沈葆楨會商辦理。云南、四川、廣東、廣西、福建各邊境,均有洋人窺伺。并著各該督、撫整頓吏治、軍政,留意交涉事件,以固邊防;毋得輕啟釁端,以致不可收拾。至鐵甲船需費過巨,購買甚難;著李鴻章、沈葆楨酌度情形,如實利于用,即先購一、兩只再行續(xù)辦。海防用度浩繁,如何提撥應用?即著戶部、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妥議具奏。并著總管內務府大臣量入為出,裁汰浮費;戶部、工部于應發(fā)款項,著詳細酌核,力杜浮冒。各省公私各費,該督、撫務當實力撙節(jié),以裕國用。開采煤、鐵事宜,著照李鴻章、沈葆楨所請,先在臺灣、磁州試辦,派員妥為經理;即有需用外國人之處,亦當權自我操,毋任彼方攙越。出使各國及通曉洋務人才,著李鴻章、沈葆楨隨時切實保奏??偫砀鲊聞昭瞄T折一件、片一件、單二件,著鈔給李鴻章、沈葆楨閱看,仍詳細妥議具奏。此次議奏有關系西北及防范俄人事務,業(yè)由總理各國事務衙門鈔寄左宗棠閱看;即著該大臣通盤籌劃,以固塞防。西北水利事宜,并著該大臣會商譚鍾麟相機籌辦。東三省為根本重地,尤宜加意整頓;著該將軍、副都統、府尹切實籌劃。醇親王折兩件并丁寶楨、文彬片,著鈔給該將軍等閱看,迅速覆奏。沈葆楨已補授兩江總督,海防緊要,自應迅速到任,以專責成;惟臺灣開山、撫番一切事宜是否仍須該督親為督率,抑或奏派大員經理?并著沈葆楨酌度情形,速行具奏。將此由六百里密諭李鴻章、沈葆楨、左宗棠、彭玉麟、崇實、岐元、清凱、奕榕、奕艾、豐紳、托克湍、李鶴年、李瀚章、吳棠、英翰、劉岳昭、楊岳斌、劉坤一、吳元炳、裕祿、丁寶楨、楊昌浚、王凱泰、翁同爵、王文韶、張兆棟、劉長佑、岑毓英,并傳諭劉秉璋知之』。 以前江西巡撫沈葆楨為兩江總督,兼充辦理通商事務大臣;未到任以前,仍以江西巡撫劉坤一署理。 ——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八。 五月十一日(丁未),諭〔軍機大臣等〕:『沈葆楨等奏「南路剿番攻克各社情形」一折,南路竹坑等番社,經提督唐定奎等督軍深入,搗巢攻險,將竹坑、本武并內外獅頭等社先后剿克,余番逃竄;現在分兵進扎,擇要扼守。即著沈葆楨等飭令該提督相機妥辦,母稍疏虞。該番社經此次痛懲,果能悔罪輸誠、縛獻渠魁,自應寬其脅從;倘頑梗如前,不能不酌加懲辦。該大臣等當悉心籌劃,以期一勞永逸。淮軍自到臺以來,艱苦出力,準其擇尤保獎,以示鼓勵。沈葆楨前已有旨,授為兩江總督,督辦南洋海防;并諭令體察情形,所有臺灣開山、撫番事宜,是否仍須親為督率,抑奏派大員經理?著該督仍遵前旨,迅速酌度具奏將此由六百里各諭令知之。 以臺灣管帶輪船悉心教練,賞洋員美德蘭等三等寶星。 十二日(戊申),以翰林院侍讀學士許應骙為福建鄉(xiāng)試正考官、編修慕勞干為副考官。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九。 二十二日(戊午),福建巡撫王凱泰奏:『巡撫移扎臺灣,奉準部議;擬請先赴臺灣履勘情形,會同妥籌』。報聞。 ——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十。 六月十三日(戊寅),諭內閣:『前有旨令沈葆楨補授兩江總督,兼充辦理通商事務大臣。茲據該督瀝陳悚懼下忱并衰憊情形,難期勝任,請收回成命等語。沈葆楨經朝廷簡任以來,懋著勤勞,深資倚畀;正宜力圖報稱,共濟時艱,毋得固辭,并即來京陛見』。 諭〔軍機大臣等〕:『沈葆楨等奏「臺南番社輸誠并北路、中路撫番情形,拿獲嘉義縣滋事匪徒」、沈葆楨奏「臺郡開山撫番事宜,應歸巡撫專辦」各折片,官軍攻克獅頭等社后,附近各社番目到營乞撫,經提督唐定奎示以條約,均尚輸服;即著督飭該提督將應辦各事次第妥籌,務令懷德畏威,以為一勞永逸之計。臺北、大濁水、得其黎、新城等處兇番不時出沒,當經兵勇擊退,現俱安靜;仍著飭令妥為彈壓,以資鎮(zhèn)懾。木瓜等社就撫、中路開山并卑南一帶招集屯丁、建筑碉堡等事,著飭該員等認真經理,務臻妥善以垂久遠。嘉義縣滋事匪首蔡顯老等業(yè)經格斃,所有在逃各匪,著責成該地方文武迅速緝獲,毋任漏網。沈葆楨已諭令來京陛見,所有臺灣開山撫番事宜,著王凱泰督率夏獻綸等實心辦理。沈葆楨著俟王凱泰妥籌具奏后,再行內渡將船政事宜妥為交代,即日啟程北上。福建內地并臺灣所屬各縣及各番社,著詳細繪圖呈覽;并著將各種番族形狀,另行詳繪成帙,一并呈進。將此由六百里諭令知之』。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十一。 秋七月十四日(戊申),諭軍機大臣等:『沈葆楨等奏「臺北擬建府、廳、縣治」并「船政需費,請撥四成洋稅」各折,已分別交該衙門議奏矣。臺北開煤一節(jié),現經委員何恩锜等親往履勘:「惟雞籠附近之老寮坑等處堪以開采,并須雇用洋工裝器開鑿」等語。著照所請,俟該委員帶同洋人翟薩到郡詳詢情形,明定章稅,核實開辦;務須派員妥為經理,即有需用洋人之處,仍當權自我操,勿任彼方攙越。臺南番族,據奏業(yè)已就撫,現將淮軍陸續(xù)凱撤內渡,另調各營慎扎刺桐腳、瑯嶠等處,辦理尚為妥協。惟現因云南邊境有戕害英國翻譯官馬嘉理一案,南洋防務甚關緊要。前諭沈葆楨俟該處應辦事宜妥籌具奏后,再行內渡料理船政事竣,起程北上;現在臺郡事宜漸次就緒,著將善后諸務與王凱泰妥為籌商,即交該撫接辦。沈葆楨交代清楚,即行前赴新任,籌辦海防,毋庸來京陛見。將此由六百里各密諭知之』。 又諭:『沈葆楨等奏:請飭丁憂道員赴臺等語。浙江候補道劉璈,前在臺灣料理營務,嗣因丁憂回籍營葬;現在臺防緊要,助理需人,著王文韶飭令該員一俟營葬事畢,刻日赴臺,母稍遲緩。將此諭令知之』。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十三。 十六日(庚戌),閩浙總督李鶴年奏:『閩省設立電線為難情形,謹陳買回自辦大略』。下部知之。 二十一日(乙卯),總理各國事務衙門、戶部奏:『閩廠船政經費,前經奏明自同治五年十二月起,準于閩海關稅六成項下每月撥銀五萬兩充用。茲據該大臣沈葆楨瀝陳閩海關拮據情形,所欠船政經費六十萬兩,懇將閩海關洋稅四成項下勻撥。此因船政為海防一大端,從權議準。自本年七月以前解部庫款,準令撥抵;七月以后續(xù)征四成洋稅解還部庫,以清界限。嗣后船政經費,仍遵定章,由閩海關六成項下每月撥銀五萬兩,以符定章;不得提用海防經費』。得旨:『允行』。 二十八日(壬戌),諭軍機大臣等:『沈葆楨等奏「會籌全臺大局并巡撫兼顧省臺情形」一折,據稱「撫番、開山實為豫籌防海地步,不但關系臺灣安危,并關系南北全局」等語。所籌深合機宜?,F在臺地南北路徑漸通,所有應辦各事宜必須妥為區(qū)畫,為一勞永逸之計。王凱泰務當親歷南、北各路,將全臺情形悉心察看;即與沈葆楨等隨時會商、次第布置;總期悉臻妥善,有裨全局。據奏:「巡撫宜兼顧省、臺,若另設一省,呼應不靈,且恐諸多窒礙」;所陳亦系實在情形。并著沈葆楨等通盤籌劃,應如何往來兼顧,俾省、臺各事不致掣肘之處,即行詳細奏聞。沈葆楨俟將善后諸務與王凱泰籌商交代后,即懔遵前旨迅赴新任,以重職守。將此由六百里各諭令知之』。 兩江總督沈葆楨等奏:『臺灣營伍廢弛,擬仿淮、楚軍營制,歸并五百人為一營。將南、淡、嘉義三營調至府城,合府城三營、安平三營為一支,專顧臺、鳳、嘉三縣。 其北路兩營,合鹿港一營為一支,專顧彰化一帶。艋舺、滬尾、噶瑪蘭三營為一支,專顧淡、蘭一帶。事權宜統歸巡撫節(jié)制』。得旨:『著軍機大臣會同該部歸于會議建設臺北府廳縣案內,一并妥議具奏』。 命福建按察使郭嵩燾開缺以侍郎候補。 二十九日(癸亥),以福建延建邵道張岳齡為福建按察使。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十四。 八月乙丑朔,以記名提督唐定奎為直隸正定鎮(zhèn)總兵官。 十四日(戊寅),諭〔軍機大臣等〕:『沈葆楨等奏「淮軍全數凱撤」、沈葆楨奏「瀝陳感懼下忱」各一折,淮軍各營業(yè)于六、七月間內渡,全數凱撤;臺灣事宜,業(yè)交王凱泰接辦。該撫務當通盤籌劃,悉心經理??偙喂鸱家呀浀脚_、前往蘇澳,所有臺北應辦各事,即著飭令該總兵認真舉辦。沈葆楨業(yè)經內渡;該督到省后,即與文煜等會商,將船政事宜速為交代。前已有旨,令沈葆楨將善后諸務與王凱泰籌商完竣后,即行前赴新任;沈葆楨此次奏報,自系尚未接奉前旨。兩江關系緊要,沈葆楨膺此重任,自當實力實心,勉圖報稱,仰副朝廷倚畀之殷;著懔遵前旨,將船政交代后迅赴新任,毋庸來京陛見。將此由六百里各諭令知之』。 又諭:『新授福建按察使張岳齡能否勝任?著李鶴年、王凱泰隨時察看,據實具奏。將此各諭令知之』。 福州將軍文煜等奏:『海神助順,請于安平??趯=粲?,并敕加封號』。下禮部議。 予積勞瘴故福建船政紳士分省知縣吳鼎燮、臺灣稽查路工浙江參將盧為霖、幫辦撫番候選縣丞莫廷璋祭葬、恤蔭。 十五日(己卯),福建陸路提督羅大春因病辭職,以直隸正定鎮(zhèn)總兵官唐定奎為福建陸路提督,以記名提督吳長慶為直隸正定鎮(zhèn)總兵官。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十五。 二十六日(庚寅),諭軍機大臣等:『沈葆楨奏「請派郭嵩燾督理船政」一折,前已有旨將福建按察使郭嵩燾開缺以侍郎候補,與直隸候補道許鈐身均充出使英國欽差大臣,并令郭嵩燾即行交卸起程北上;沈葆楨此次奏報,自系尚未接到前旨。所有督理船政事宜,著沈葆楨悉心會商,另行遴選妥員奏請簡派。將此由五百里各諭令知之。 二十七日(辛卯),諭軍機大臣等:『昨據沈葆楨奏,請派郭嵩燾督理船政;當以郭嵩燾前已派充出使英國欽差大臣,諭令沈葆楨等另選妥員奏請簡派。本日復據沈葆楨奏:「郭嵩燾出使英國,請另派重臣接辦」等語。所有閩廠船政,即著丁日昌認真督辦,準其專折奏事。該前撫即迅速起程,毋庸來京請訓;到閩后,將應辦一切事宜實心經理,用副委任。應撥饟項,著文煜等隨時籌辦,俾應急需。沈葆楨將船政交代完竣后,即行馳赴兩江新任,毋稍耽延。將此由六百里各諭令知之』。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十六。 九月初二日(乙未),諭軍機大臣等:『丁日昌奏,「遵旨迅速起程」一折,閩廠船政關系緊要,丁日昌現擬力疾起程,即著懔遵前旨迅速到閩,毋庸繞赴廣東致稽時日所有船政事宜,沈葆楨即交李鶴年等暫行兼顧,督率道員吳仲翔一手經理;俟丁日昌閩后,再行交代。并著沈葆楨即行起程,前赴兩江新任,以重職守。將此由五百里各令知之』。 又諭:『給事中陳彝奏「閩省陸路安設電線,懇請停止」各折片,著該衙門議奏』。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十七。 十八日(辛亥),諭軍機大臣等:『沈葆楨奏,「船政欠款,請飭閩海關補籌足額并以后洋稅先盡解濟」一折,福建船廠經費不足,經戶部等衙門奏明,將閩海關四成洋稅項下余銀四十萬兩盡數撥歸應用;七月以后,續(xù)征四成洋稅提撥四十萬兩,解還部庫。嗣后船政經費,即由閩海關六成項下每月撥解五萬兩,俾資接濟?,F在閩海關于七月以前止撥過四成銀十五萬兩,船政刻下需款甚殷;沈葆楨等請?zhí)崞咴乱院笾氖f兩以十五萬兩補解部庫、以二十五萬兩交還船政,以符四十萬兩之數,即著照所議辦理。嗣后六成項下每月應解之五萬兩,著文煜先盡籌解,毋稍延緩,致誤要需。船政與海防相為維系,丁日昌日內計可到閩,沈葆楨將該處一切事宜交代清楚,即懔遵前旨速赴兩江總督新任。此后船政各事,仍著沈葆楨、文煜、李鶴年、王凱泰、丁日昌妥為籌劃,毋得始勤終惰,致墮前功。將此由六百里各諭令知之』。 二十八日(辛酉),諭軍機大臣等:『沈葆楨等奏「臺灣各路現辦情形」、王凱泰奏「因病請假,請飭督臣代辦武闈鄉(xiāng)試」各折片,臺灣各社生番馴頑不一,現在分路開山,即著分別妥籌辦理;將歸化者善為拊循、抗拒者加以懲創(chuàng),俾知懷德畏威,以期一勞永逸。「王」字番社性尤兇悍,現令就撫各番轉相勸導;倘竟始終怙惡,著俟開路工竣后,厚集兵力再籌剿撫。所有招墾、裁勇各事宜,沈葆楨等務當隨時會商,悉心籌辦,毋稍疏懈。王凱泰著賞假一個月調理;俟病痊后,即行馳赴南、北各路勘度布置。該撫現在未能內渡,閩省本年武闈鄉(xiāng)試,著李鶴年代為辦理。將此由五百里各諭令知之』。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十八。 冬十月初七日(庚午),『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奏「議覆給事中陳彝奏請停止安設閩省陸路電線」一折,此次電線系中國自造,與前此設自洋人者不同;民情能否安貼,仍應由閩浙總督李鶴年等詳為體察,妥籌辦理』。從之。 ——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十九。 十六日(己卯),諭軍機大臣等:『沈葆楨奏「起程赴任」一折,沈葆楨現赴兩江新任,船政一切事務仍著與丁日昌隨時商辦。至所稱經費萬難,亟應設法支持;著文煜、李鶴年、王凱泰悉心籌商。所有舊欠款項,即行設法補足;其按月協濟之款,亦須如期解濟。丁日昌到閩后,即將應辦事宜實心經理;所造輪船務期工堅料實,庶不致徒耗饟需也。將此由五百里各諭令知之』。 以剿番開山出力,予福建提督唐定奎優(yōu)敘、總兵章高元等以提督記名簡放、副將宋光聘等以總兵記名簡放;賞提督周志本黃馬褂、總兵余光德等巴圖魯名號、游擊徐義奎等花翎、守備葛炳宣等藍翎,余升敘、加銜有差。 以積勞病故,予福建守備黎家本優(yōu)恤如軍營例。 予福建陣亡殉難員紳暨被害人等旌恤如例。 二十一日(甲申),以防海剿番沖冒瘴霧,予臺灣積勞病故文武員弁梁文德等十九員優(yōu)恤。 三十日(癸巳),諭軍機大臣等:『沈葆楨等「奏籌巡撫兼顧省、臺情形暨臺灣各路續(xù)辦事宜」、王凱泰奏「整飭臺地營伍、吏治、士習、民風」各折片,臺灣開山、撫番事宜,現經總兵吳光亮等將南、北路及中路陸續(xù)督辦,并于刺桐腳等處填扎勇營,以備彈壓;于車城、新街等處增設義塾,以資訓課:辦理尚為妥協。即著王凱泰飭令認真經理。官兵糧饟,務當源源接濟,毋任缺乏。一切機宜,仍著沈葆楨、文煜、李鶴年隨時會商妥辦。至巡撫有全省地方之責,自難常川駐臺;王凱泰擬于冬春駐臺、夏秋駐省,庶兩地均可兼顧,即著照所請辦理。該撫現返省垣,若俟明歲冬間始行赴臺,為日過久;著俟假滿后,即將省署應辦事宜趕緊料理,即行渡臺,以資鎮(zhèn)攝。該撫駐省期內臺郡一切事務,即著夏獻綸等妥為辦理。臺灣孤懸海外,風氣敻殊,現在亟圖整理,自當于吏治、營規(guī)實力講求;而欲挽回積習,則民風、士習尤應設法轉移。該督、撫當隨時認真整飭,不得有名無實,致負委任。將此由五百里諭令知之』。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二十。 十一月初九日(壬寅),福建將軍文煜等奏:『福州、廈門電線向丹國買回自辦』。下所司知之。 十四日(丁未),諭軍機大臣等:『文煜、李鶴年奏「王凱泰因病出缺」、李鶴年奏「委藩司暫護撫篆」各一折,福建巡撫,本日已有旨令丁日昌補授矣。臺灣撫番、開山各事宜關系緊要,前據沈葆楨等奏,巡撫宜于冬春駐臺;丁日昌當妥籌兼顧,前往該郡悉心經理,以副委任。閩廠船政,并著該撫督率委員講求制造,務期工料堅固,有裨實用,不可徒糜饟需。巡撫系封疆大吏,署理篆務,自應候旨遵行;李鶴年遽委藩司護理,殊屬非是!著傳旨申飭。該省辦理海防并中外交涉事件,該督當與文煜、丁日昌隨時會商,和衷共濟;毋得稍存意見,剛愎自用,致誤事機。將此由五百里各諭令知之』。 以前江蘇巡撫丁日昌為福建巡撫。 追贈福建巡撫王凱泰太子少保銜,予祭葬,于福建省城、臺灣府城建立專祠;謚「文勤」。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二十一。 十二月二十日(癸未),諭內閣:『前據沈葆楨等先后奏「臺北擬建府、廳、縣治,請移扎南、北路同知,酌改臺地營制;臺屬考試,請歸巡撫主政」各折片,當派軍機大臣會同該部妥議具奏。茲據奏稱:「沈葆楨等所奏各節(jié),系為因時制宜起見,自應準如所請」等語。著照軍機大臣等所議,準其于福建臺北艋舺地方,添設知府一缺,名為「臺北府」,仍隸于臺灣兵備道。附府添設知縣一缺,名為「淡水縣」。其竹塹地方,原設淡水廳同知即行裁汰,改設新竹縣知縣一缺。并于噶瑪蘭廳舊治,添設宜蘭縣知縣一缺;即改噶瑪蘭廳通判為臺北府分防通判,移扎雞籠地方。福建巡撫現在既有駐臺之日,其臺地營制,并著照所議,該處千總以下由巡撫考拔,守備以上仍會同總督揀選題補。臺灣鎮(zhèn)總兵撤去「掛印」字樣,歸巡撫節(jié)制;即將安平協副將裁撤。至所請移扎南、北路同知并歸巡撫考試等語,臺灣南路同知即著移扎卑南,北路同知改為中路,移扎水沙連;各加「撫民」字樣。臺灣參政事宜,并著歸巡撫兼理』。 二十二日(乙酉),諭〔軍機大臣等〕:『沈葆楨、丁日昌奏「養(yǎng)船經費不敷,請歸地方官設籌支應」、丁日昌奏「請收回成命」各一折,丁日昌向來辦理認真,不避嫌怨,特畀以福建巡撫重任,系屬為地擇人;該撫惟當力任其難,將任內應辦事宜隨時整頓并將海防及中外交涉事件會商文煜、李鶴年悉心辦理,以副委任,毋許固辭。至地方與船政事難兼顧,自系實在情形,即著丁日昌會同沈葆楨酌保一、二員奏請簡派,所有船廠事務責成該員經理,仍由該督等隨時稽查,以期周妥。船政衙門支銷款項甚巨,前撥養(yǎng)船經費不敷應用;沈葆楨、丁日昌請將養(yǎng)船項下應銷各款統歸地方官籌措支應,以免顧此失彼。應如何籌劃款項寬為應付之處?著文煜、沈葆楨、李鶴年、丁日昌斟酌情形、妥議章程,奏明辦理。將此由五百里各諭令知之』。 二十六日(己丑),諭內閣:『沈葆楨奏「實缺提鎮(zhèn)現帶防營,懇請從緩赴任」一折,新授福建陸路提督唐定奎、新授直隸正定鎮(zhèn)總兵吳長慶現在江南統帶防軍,尚屬得力;著準其從緩赴任,仍留江蘇統領防營,以專責成。所遺各缺,著李鶴年、李鴻章派員署理』。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二十四。 光緒二年(一八七六、丙子)春正月初三日(乙未),閩浙總督李鶴年奏:『福建巡撫丁日昌現未接篆,暫將關防封存』。得旨:『前已諭令丁日昌接印任事,毋許固辭矣』。 二十一日(癸丑),予故福建福寧鎮(zhèn)總兵宋桂芳議恤加等,并予附祀王凱泰臺灣府專祠;從福州將軍文煜、閩浙總督李鶴年請也。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二十五。 二月初十日(壬申),諭軍機大臣等:『前據丁日昌奏地方與船政,事難兼顧,當經諭令會同沈葆楨酌保一、二員奏請簡派,經理船政。茲據沈葆楨、丁日昌奏稱「順天府尹吳贊誠深諳算學、直隸津海關道黎兆棠熟悉洋務,請于二員中簡派一員來閩接辦」等語,吳贊誠、黎兆棠品學才識,李鴻章諒所深知,于經理船政事宜能否勝任,該員中何人為尤得力?著李鴻章詳晰據實奏聞,再降諭旨。將此諭令知之』。 ——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二十六。 三月癸巳朔,諭軍機大臣等:『文煜等奏「臺灣北路舊勇,請分別汰留」、丁日昌奏「署知縣朱干隆縱勇殃民,請撤任參辦」各折片,臺灣開山、撫番事宜甚關緊要,刻下中路、南路業(yè)已開通,提督吳光亮辦理中路頗為得力,惟北路地方遼闊,兼之番情反復無常,尤須認真經理;乃該處營官參將黃得桂一營勇丁只有三百八十余名,短數至一百二十余名之多,似此虛耗勇糧,實堪痛恨!即著文煜、李鶴年、丁日昌查明嚴行參辦。北路勇丁尚有五千余名,亟宜力籌整頓,汰弱留強,以期饟不虛糜,兵歸實用。文煜等現在咨會提督彭楚漢前往北路與吳光亮會同查辦,即著飭令該提督等將各營分別裁留;一面選擇營官,實心訓練。其各營應如何扼要分扎,文煜等務當隨時妥籌商辦,以期周妥。署彰化縣知縣朱干隆劣跡甚多,丁日昌已將該員撤任并將所帶勇丁全撤;即著該撫嚴參懲辦,以儆貪頑。福建吏治廢弛日深,亟應力為整頓。近聞該省所辦洋槍、大炮、蚊子船等項所費不貲,采辦之員率皆購買日本廢棄槍炮充數,浮開價值,盡飽私囊;同知文紹榮、周星詒、直隸州知州沈純經手采買槍炮、蚊船各件,所開價值竟有浮于原價數倍者。軍火為行軍要務,應如何切實講求;似此貪劣之員藉公濟私,貽誤非淺,情尤可惡。著文煜、李鶴年、丁日昌速即查明該員等采辦軍火,究竟浮開若干?所辦之件是否合用?如有前項情弊,即將該員等分別監(jiān)追嚴參究辦,毋得稍有徇隱。將此由五百里各諭令知之』。 福建巡撫丁日昌奏:『于署內設清理訟局,飭各府州、縣分別上控自理;每月報具四柱清冊,全結者獎、八成以上記功,不及五成記過』。從之。 初七日(己亥),諭軍機大臣等:『丁日昌奏:「臺灣撫番、開山事宜,巡撫難以兼顧,請另派員專辦臺事」。前據沈葆楨等奏「會籌巡撫兼顧省、臺情形」,擬于冬春駐臺、夏秋駐省;當經降旨,照所請辦理。巡撫有全省地方之責,臺灣亦為所轄;若另派大員專辦臺務,恐事權不一,轉致紛更。著丁日昌仍遵前旨,冬春駐臺、夏秋駐省,以期兩地兼顧。該撫駐臺后,所有省城一切應辦事宜,著李鶴年隨時會商,妥為經理。本日已有旨,將吳贊誠開缺以三品京堂候補,督辦船政事宜;丁日昌俟吳贊誠到閩后,妥為交代。應撥款項,著該將軍、督、撫等隨時籌解,俾應急需。將此由五百里各諭令知之』。 初十日(壬寅),福建水師提督彭楚漢奏:出洋督緝,并修廈防炮臺。報聞。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二十七。 二十二日(甲寅),命閩浙總督李鶴年入覲,以福州將軍文煜兼署閩浙總督。 二十四日(丙辰),諭內閣:『文煜等奏「請將舞弊侵饟各員革職審辦」一折,據稱「同知銜黃德沛在臺灣經理營務,與參將黃得桂通同舞弊,有盜用關防、私賣功牌、侵蝕饟銀等情」。似此骫法營私,亟應從嚴懲辦。副將銜參將黃得桂著即先行革職、同知銜黃德沛著即斥革,交文煜等嚴行查辦』。 二十六日(戊午),禮部以會試中額請;得旨:『……福建取中二十名、臺灣取中二名』。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二十八。 夏四月十三日(甲戌),諭內閣:『文煜等奏「劣員侵吞工費,請革職追辦」一折,花翎福建補用道遇缺即補知府凌定國經營建造臺灣安平口三鯤身炮臺,膽敢任意侵蝕,現經查出浮冒各款已有一萬四千余兩之多;實屬貪劣。凌定國著即革職,嚴訊究追;倘延不措完,即行嚴參治罪』。 福建巡撫丁日昌奏:請懲辦積壓詞訟州縣,獎勵清理詞訟州縣。允之。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二十九。 二十日(辛巳),追予福建陣亡殉難及積勞病故員弁紳民及被害婦女等旌恤如例。 ——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三十。 五月二十七日(丁巳),諭軍機大臣等:『文煜、丁日昌奏「請調員襄辦洋務」一折,據稱「閩省洋務需人,請調辦理上海招商局候選道唐廷樞及副將王榮和來閩襄辦」等語,即著李鴻章、沈葆楨、吳元炳飭令唐廷樞等迅即赴閩,以資差委。將此各諭令知之』。 福州將軍兼署閩浙總督文煜等奏籌議「救護洋面遇險船只章程」。得旨:『前經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奏,閩省擬行保護中外船只遇險章程,請飭各省一體遵行;業(yè)經照準矣』。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三十二。 閏五月十二日(壬申),以詹事府詹事孫詒經為福建鄉(xiāng)試正考官、戶部主事王縡為副考官。 ——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三十三。 六月初二日(辛卯),諭軍機大臣等:『御史林拱樞奏「臺地緊要,請飭撫臣東渡籌辦,并酌用本地頭目」各折片,前經沈葆楨等奏:會籌巡撫兼顧省、臺情形,擬于冬春駐臺、夏秋駐??;當照所請辦理。茲據林拱樞奏稱:「臺灣系全省安危,現辦撫番、開山事宜系屬創(chuàng)始,關系甚重,必須重臣親臨調度,方有裨益」。著文煜、丁日昌酌度情形,悉心會商。如果臺事緊要,即著丁日昌前往認真經理;倘目前不必渡臺,亦當飭令該鎮(zhèn)、道等妥慎籌辦,不可稍涉大意。該御史所奏,招來開墾及收用本地頭目各節(jié),并著文煜等酌核辦理。原折片均著摘鈔給閱看。將此各諭令知之』。 ——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三十四。 二十四日(癸丑),福州將軍兼署閩浙總督文煜奏:臺灣水陸各營兵汰弱留強,暫停召募。報聞。 二十九日(戊午),督辦福建船政候補三品京堂吳贊誠奏「船工情形及鐵脅廠布置,并自置輪機,酌改省煤新式」;又奏:派總兵吳世忠?guī)鞔鲅蟛倬?。均報聞?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三十五。 秋七月十八日(丙子),諭〔內閣〕:『據御史林拱樞奏:「福建省各學例應出貢之廩生延不肯出,致有「耗貢」名目;其應行補廩各生,因挨補無期,竟有賄買廩生、捏報移籍,以為騰缺坐補之地。請飭嚴禁」等語。各學出貢補廩,本有定章,豈容行賄舞弊?著福建學政查明,遇有廩生例應出貢者,立限催令出學,不準延宕;其呈請移籍他縣者,必籍貫實有可憑,方準改移,毋任其暗中賄買。倘查有前項情弊,即著照例懲辦,以端士習』。 二十四日(壬午),福州將軍文煜等奏:『海防有事,召募勇營分駐分路巡防,請將記名提督高登玉等留于閩、浙補用』。從之。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三十七。 八月己丑朔,命詹事府詹事孫詒經提督福建學政。 初八日(丙申),諭〔內閣〕:『文煜等奏:請將撤任之副將革職等語。前署臺灣北路協副將郝富有聽任汛弁營書圖利蒙聳,將無辜民人陳葉作為陳慍命案幫兇,送縣訊辦,拖累良民;又將已裁營汛濫委軍功藍得勝,以致誣良窩匪、釀成命案,復為營兵回護開脫,實屬謬妄!郝富有著即行革職,永不敘用,以肅營伍』。 閩浙總督文煜等奏:『前因御史林拱樞奏,臺地緊要,請飭撫臣東渡籌辦;當經奉旨諭飭督、撫酌度情形;今遵旨將酌度省、臺情形報聞』。得旨:『仍著該撫隨時酌量,如可暫緩赴臺,即著飭令該鎮(zhèn)、道妥為經理;遇有緊要事宜,再行馳往調度,期無遺誤』。 以謬妄不職,革署臺灣嘉義縣知縣楊寶吾職,并查辦。 以營務廢弛、才不勝任,降臺灣嘉義營參將洪金升為都司,留于福建補用。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三十八。 九月戊午朔,以臺灣剿服番社開山出力,予知府田端書三品銜。 十二日(己巳),命閩浙總督何璟在紫禁城內騎馬。 十九日(丙子),諭內閣:『丁日昌奏;請將濫收陋規(guī)之知縣革職等語。前因嘉義縣知縣楊寶吾濫收陋規(guī),經丁日昌奏參查辦,委候補知縣何鑾前往署理;乃該員到任后,收受書吏稅契陋規(guī),不惟不肯酌減,且欲多增,實屬不知自愛!何鑾著先行革職;倘查有需索逼勒情弊,即行從嚴參辦。丁日昌以誤保在前,自請議處,著加恩寬免。該部知道』。 閩浙總督文煜奏:臺灣各屬自四月至六月風雨為災。報聞。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四十。 冬十月初三日(庚寅),諭軍機大臣等:『本年陜西咸寧等處被災、山東長山等處被旱,業(yè)經各該省奏到,加恩將新舊錢糧分別蠲緩。直隸各屬被旱,諭令將積欠糧租等項全行豁免,于附京蘆溝橋、禮賢鎮(zhèn)等處添設粥廠;并由戶部撥銀十萬兩,由該督籌款采買江蘇等處米石,復截留山東等省粟米、采辦奉天雜糧,以資賑濟。山東各屬被旱,諭令采買奉天、江南米麥接濟;復經該撫勸捐銀米,辦理賑撫,并修理濮州城堤以工代賑。福建福州等處被水,諭令動放倉谷、采辦米石,妥為賑恤。江西南豐等處被水,諭令招商運米,查勘撫恤;并興修圩堤,以工代賑。浙江、杭州等處被風、被水,江蘇海州等處、河南、河北各屬被旱,諭令該督、撫等加意撫綏。福建臺灣各屬被風、被水,業(yè)經該督、撫等酌量賑撫,小民諒可不致失所;惟來春青黃不接之時,民力未免拮據。著傳諭各該督、撫等察看情形,如有應行接濟之處,即查明據實覆奏;務于封印以前奏到,候朕于新正降旨施恩』 ——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四十一。 十一月初二日(己未),福建按察使張岳齡因病乞休,以山東鹽運使李明墀為福建按察使。 ——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四十二。 十九日(丙子),諭軍機大臣等:『丁日昌奏「臺灣事宜亟應統籌全局,并省城、臺灣勢難兼顧清形」,及「擬于臺灣舉辦礦務、墾務」各折片,臺灣時勢今昔懸殊,自宜及早圖維,俾資實濟。丁日昌所擬購鐵甲船、練水電車、造炮臺、練槍炮隊、開鐵路、建電線、購機器、集公司各條,亦屬目前應辦之事。惟同時并舉,所費不貲。該撫請于江海等關各借撥銀二十萬兩,以為權輿;再由官紳百姓湊集公司數十萬,以期次第舉辦。并稱臺灣事事創(chuàng)始,非僅住半年即能辦有頭緒;省城、臺灣勢難兼顧,須專派重臣督辦,方可徐議督、撫分住之局。所陳各節(jié),是否可行?李鴻章于洋務情形最為熟悉;沈葆楨從前辦理臺灣事務,該處一切機宜,自必周知。應如何擘畫盡善之處,著該督等妥密籌商,速議具奏。丁日昌指日赴臺,擬先于北路試辦礦務、墾務,并擬于香港、汕頭、廈門等處設立招墾局,冀免窮民出洋傭工之苦;所陳不為無見。但經費必須寬籌,方能有濟;并著李鴻章、沈葆楨通盤籌劃,奏明辦理。原折片均著鈔給閱看。另片奏:請將江蘇候補知縣高心夔調赴臺灣,藉資臂助等語。著沈葆楨飭令該員迅速前赴臺灣,聽候差遣。將此由五百里各密諭知之』。 又諭:『文煜、丁日昌奏「臺北生番滋事,現籌辦理」并丁日昌奏「力疾赴臺」各折片,臺灣北路生番蠢動,屢次圍撲營盤,殺傷兵勇;丁日昌以軍事急迫,力疾渡臺,籌畫布置,實屬勇于任事,不避艱辛。各番社良莠不齊,自應區(qū)別辦理;懲兇惡而安善良,俾其知懼知感。著該撫察看情形,相機剿撫,以期一勞永逸。嘉禮遠番串通木瓜、豆欄等番滋事,復呈獻木瓜番首級,以明其并未串通;是否實情?即著確切查明,痛加懲治,免致肆無忌憚。丁日昌渡臺后,著文煜寬籌糧饟,力顧后路,俾免缺乏之虞;并著吳贊誠應時應付輪船、采購軍火,以資接濟。丁日昌另片奏:聞日國調撥兵船,冀圖索償等語。日國貨船搶失貨物一案,在未經立約之先;何得借口索償?丁日昌恐該國兵船駛至臺灣為挾制計,豫籌辦法,所慮亦是。即著該撫留心偵察,該國如何舉動,隨時奏聞,酌核辦理。將此由五百里各密諭知之』。 二十八日(乙酉),諭內閣:『文煜奏「懇請陛見」一折,文煜著俟何璟到任后,來京陛見;福州將軍,著何璟兼署』。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四十三。 十二月初十日(丙申),諭軍機大臣等:『吳贊誠奏:「船政局造船經費,向由閩海關月撥六成、四成洋稅,共銀五萬兩,計新舊欠解銀三十二萬兩。養(yǎng)船經費,計支發(fā)過銀二十三萬六千余兩;除稅厘局解過銀十二萬六千余兩,計不敷銀十一萬余兩:均在造船本款暫為挪墊。現經費支絀異常,請飭盡先撥解」等語。船政經費均關緊要,必須源源接濟,以期毋誤要需;著文煜、何璟、丁日昌酌度情形,分別緩急,將船政局造船、養(yǎng)船兩款盡先撥解,毋稍延緩。其欠解之款,并著隨時解清,俾資應用。將此各諭令知之』。 ——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四十四。 十八日(甲辰),諭〔內閣〕:『侍郎袁保恒奏:「請將福建巡撫改為臺灣巡撫;其福建全省事宜,專歸總督辦理」等語。著該衙門議奏』。 又諭:『文煜奏:已故督、撫臣政績昭著,懇予謚等語。已故福建巡撫李殿圖,在福建服官年久,興利除弊,善政甚多,迄今士民感戴;洵屬功績懋昭;已故閩浙總督季芝昌,在任時整飭地方,搜捕艇匪,亦屬功德在民。均著加恩予謚,以彰忠藎』。尋予李殿圖謚「文肅」、季芝昌謚「文敏」。 二十二日(戊申),福建巡撫丁日昌奏『東渡親勘臺灣北路后山大略情形,并準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密函,以日國索伯拉那船同治元年在臺灣遭風擱淺破壞一案,據總稅務司赫德面稱:伊近見洋新聞紙,知日使已請本國調兵船三只來華』。得旨:『臺灣后山生番殺人,丁日昌已獲正法,即著妥為布置;福靖新右營勇丁被害,營官朱寶隆革職。至日斯巴尼亞國既有調兵來臺之信,丁日昌已調勇分駐;即著嚴密防范;如事機緊急,劉坤一等飭方耀率部赴臺,李鴻章等將小蚊船龍驤等船飭令赴臺,需饟由李鴻章等迅籌。嗣后情形,著丁日昌奏聞。原片鈔給李鴻章閱看』。 二十五日(辛亥),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奏:『風聞日斯巴尼亞國為索伯拉納船只遭風在臺灣被搶一案,有調兵船來中國之事,夷情叵測,虛實難定;已飛函密寄南北洋大臣、閩省將軍督撫、盛京將軍隨時探聽,嚴密防范』。報聞。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四十五。 光緒三年(一八七七、丁丑)春正月二十二日(戊寅),諭軍機大臣等:『丁日昌奏「查勘臺灣水路回抵郡城布置大略情形,并調方耀一軍赴臺,請飭豫籌饟銀,暨調撥輪船炮位」各折片,覽奏均悉。臺灣地方以郡城為根本,自應先事籌防,以杜窺伺。丁日昌現于炮臺附近添設營壘,派兵聯絡防守,并調輪船駐扎澎湖扼其險要,布置尚妥。著即督飭各營,認真操防,以期有備無患。丁日昌前已派令道員方勛回籍挑選方耀所部勇丁三營赴閩,惟閩省兵力仍不敷分布,著劉坤一、張兆棟即飭方耀親率所部全軍,攜帶后門槍,迅速赴臺,藉資備御。該軍一切饟需,仍由廣東撥給。劉坤一等素顧大局,諒能源源接濟,俾無缺乏之虞。臺灣生番,叛服無常,仍有殺害兵民之事,必須設法懲治;平埔近海各番,易開外釁,尤宜先行籌辦。著丁日昌酌度情形,相機剿撫,為一勞永逸之計。日國有調兵來臺之說,虛實固不可知;然未雨綢繆,斷不可置為后圖。丁日昌擬購中等鐵甲二、三號以及水雷、大炮、快槍,豫練精銳二、三十營以備緩急;惟需饟不少,著文煜、何璟、吳贊誠統籌全局,暫將他款截留、移緩就急,俾資購買之用。并著沈葆楨、楊昌浚將前調之「登贏洲」、「元愷」輪船二號,迅飭赴臺調遣;俟臺郡情形稍松,仍令各回原處。炮位為海防所必需,丁日昌請飭李鴻章撥借格林行炮二十尊、克鹿卜行炮二十尊,并配齊子藥水雷十具;沈葆楨撥借克鹿卜、博洪兩式四十磅至一百二十磅子大炮各六、七尊,并格林炮二十尊,著該督等照數撥給,由輪船載運赴閩;將來或由閩省將炮價歸款、或另購原炮歸還,著丁日昌酌度辦理。另折奏:「統籌臺灣全局,擬開辦輪路、礦務」;另片奏:「請另簡熟悉工程大員」各等語。著總理各國事務衙門議奏。將此由五百里各密諭知之』。尋奏:『經營臺灣,實關系海防大局。丁日昌陳奏各件洞中寲要,亟應次第舉行;應請飭令將礦務、墾務,督飭賢員認真辦理。至輪路一事,為全臺一大關鍵;并請飭令審度地勢,妥速籌辦。陸路電線,李鴻章、丁日昌均擬移用省、廈議撤之線,辦法尚屬簡易。雞籠、滬尾兩處關系全臺形勢,應辦炮臺、水雷各項,亦應酌量興辦;并分撥粵海等關洋稅,江蘇等省厘金按期批解,統歸該撫臣一手經理。所請專派知兵重臣、熟悉工程大員之處,應毋庸議』。報聞。 福建巡撫丁日昌奏:『此次渡臺,幕友需才;請將翰林院庶吉士鍾德祥留臺襄助』。得旨:『鍾德祥著候散館后,再赴臺灣』。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四十六。 二月初二日(戊子),諭〔軍機大臣等〕:『都察院奏「江西舉人廖連城呈遞管見四條,據呈代奏」一折,著該衙門議奏』。尋總理各國事務衙門議上:『該舉人所陳禁設煙館,地方官吏自有責成,毋庸置議。至「各省新立埔頭,請移兵備道坐鎮(zhèn)」一節(jié),查洋人設立埔頭,系為通商起見;立約以后,內地傳教蔓延既廣,應由地方官持平妥辦,勢不能專藉兵備道坐鎮(zhèn)之力。上年議結滇案,云南、四川各郡僅有準派洋員往彼察看情形,并未作為通商埔頭。此外凡屬通商口岸,皆有道員監(jiān)督,專膺其責,亦毋事別有更張。又,所請「設臺灣水師提督、添練水勇」,上年侍郎袁保恒奏「請將福建巡撫改為臺灣巡撫」,業(yè)經吏部奏覆,毋庸改設。今所請?zhí)碓O水師提督一層,應一并毋庸置議。至濱海七省整頓海防,因有五策之陳,雖所言未必悉中肯要,而謀事集益,不厭求詳;擬請飭下南、北洋大臣,如有可釆之處,酌量施行』。從之。 初六日(壬辰),兩江總督沈葆楨奏:遵飭「登贏洲」輪船回閩防堵,并由南洋撥借各項炮械。報聞。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四十七。 十七日(癸卯),以延不獲犯,革署臺灣淡水廳同知鄭元杰等職。 二十三日(己酉),諭軍機大臣等:『何璟奏:「閩省防務緊要,水陸沖要之地甚多,兵力不敷分布;請飭提督唐定奎迅速赴任,并請飭簡選步隊數營,派撥輪船隨帶來閩」等語。閩省兵力甚單,現須檄調勁旅并輪船前赴臺灣防守;省城各處,兵力更形單薄。著沈葆楨即飭唐定奎迅速馳赴福建提督新任,以重職守;并著飭令該提督簡選步隊數營,派撥輪船隨帶前往,以資得力。將此諭令知之』。 二十七日(癸丑),諭軍機大臣等:『丁日昌奏「巡查臺灣南路,察看旗后炮臺情形」并「請派大員督辦后路糧臺」各折片。臺灣南路鳳山、恒春等處,經丁日昌巡歷查勘,飭令各該地方認真辦理城工,并撫馭番民、籌買炮位、訓練營勇,辦理尚屬周妥。著丁日昌認真籌劃,力圖整頓,以為自強之計。惟足兵尤須足食,閩省欠解臺灣月饟,自上年正月至今已積至八十余萬之多,辦理實形棘手?,F在臺灣諸事,俱宜整飭,且系閩省所轄之地,豈可使丁日昌獨任其難?所有該處后路糧臺,毋庸另派大員督辦;即著文煜、何璟與丁日昌聯為一氣,不分畛域,合力圖維。該處月饟,應如何核定準數、按月籌解,即責成文煜、何璟先其所急,與丁日昌通盤籌劃,妥為經理。一切情形,著丁日昌隨時馳奏,以慰廑系。將此由五百里各諭令知之』。 以臺灣防剿生番、輕敵失利,暫革副將李光職,戴罪自贖。予陣亡把總謝受業(yè)賞恤加等。 以玩視捕務,摘臺灣北路協副將樂文祥等頂戴;暫革都司趙品職,仍留任勒限嚴緝。 予臺灣撫番積勞病故湖北知縣梁肇熏等分別賞恤如例。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四十八。 三月十一日(丁卯),諭軍機大臣等:『前因何璟奏「閩省兵力不敷」,當經諭令沈葆楨即飭福建提督唐定奎赴任;并派步隊數營隨帶前往。茲據沈葆楨奏稱:「銘軍自臺灣內渡后,幾至不能成軍?,F在瘡痍甫起,尚須極力整頓。唐定奎接統是營,未便遽易生手。惟現駐鎮(zhèn)江之總兵宋國永所部霆、慶兩營,皆屬勁旅,擬請調至福建」等語。唐定奎統帶銘軍既資得力,仍準其暫緩赴任;即著沈葆楨飭令宋國永管帶所部兩營迅速前赴福建省城,聽候調遣。該軍抵閩后,應如何布置及以后應否添募數營歸并宋國永統率之處?著何璟、丁日昌酌度情形,妥商辦理。將此由五百里各諭令知之』。 十四日(庚午),諭軍機大臣等:『前因丁日昌奏「閩省兵力不敷分布」,當諭劉坤一、張兆棟飭令方耀親率所部全軍迅速赴臺。茲據該督、撫奏稱:「方耀署陸路提督,惠屬積匪正資剿捕,請免飭赴臺」等語?;浭I務,方耀素稱熟悉,自未便遽易生手;即著毋庸前赴臺灣。惟閩省兵力不敷分布,亦不可不豫籌備御;應否另派得力將領酌帶兵勇馳赴臺郡以資厚集之處,著劉坤一、張兆棟、丁日昌悉心會商,奏明辦理。將此由五百里各諭令知之』。 二十四日(庚辰),禮部以會試中額請;得旨:『……福建取中二十名、臺灣取中二名』。 二十五日(辛巳),諭內閣:『丁日昌奏「臺灣府屬各項雜饟征收苦累,開單懇恩豁除」一折,福建臺灣府屬各項雜饟征收日久,弊竇滋多;小民苦累情形,殊堪軫念。所有臺灣府屬廳、縣港潭等項雜饟共五千二百二十三兩零,著自光緒三年起永遠一律蠲除。該督、撫即按照單開各項及額征數目,刊刻謄黃,遍行曉諭;務使實惠及民,毋任吏胥中飽,用副朝廷加惠閭閻至意』。 諭軍機大臣等:『丁日昌奏「臺灣后山防務緊要,擬請大員移扎」并「請假一月,回省調理」暨「籌款賑濟番民」各折片,臺灣后山一帶情形,經丁日昌親歷履勘,以南、北、中三路統領聲氣未能相通,擬將吳光亮所部移扎后山璞石閣水尾居中控馭,蘇澳至新城中間所扎各營移至岐來、秀孤巒、卑南一帶歸吳光亮調度節(jié)制;蘇澳不設統領,仍扎一營,就近歸總兵孫開華調度;所籌尚為周妥。吳光亮力疾請行,頗能勇于任事;該撫當屬令該總兵將各營認真鈐束,隨時整頓地方、駕馭各番民,俾知向化,以資得力。該撫病體未痊,著賞假一個月,回省調理。吳贊誠因公赴臺,所有臺灣防務事宜,即著吳贊誠暫行接辦。應如何籌畫布置,著與何璟、丁日昌籌商妥協,次第舉行。丁日昌病稍痊愈,仍當前赴臺灣駐扎,以專責成。內山各番民饑困情形,殊堪憫惻;該撫現已籌款賑濟、按名發(fā)給口糧,準其于事竣后核實報銷,用示體恤。將來賑濟饑番,必設立章程,有所稽考,方免侵蝕浮冒;著何璟、丁日昌悉心會商,奏明辦理。將此由五百里各諭令知之』。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四十九。 夏四月初三日(戊子),閩浙總督何璟奏:到任未久,請展緩本年軍政。從之。 初七日(壬辰),命福州將軍文煜留京當差,調綏遠將軍慶春為福州將軍。 十四日(己亥),諭軍機大臣等:『丁日昌奏「攻破率芒番社,分別剿撫」并「辦理礦務、電線情形,回省籌辦饟事」各折片。臺灣南路率芒社番人恃險負喁,經總兵張其光、道員方勛帶兵進攻、破其巢穴,并將南屏、心麻等社亦皆歸順,丁日昌所擬善后章程六條,尚屬周妥;著即責成妥員認真辦理,不得有名無實。此次進攻番社,都司林新未能得力,著即革職,仍留營效力。在事出力之總兵張其光,著賞穿黃馬褂;道員方勛,著賞布政使銜。其余出力及傷亡員弁,準其匯案奏請獎恤。雞籠等處煤、磺各礦,業(yè)經辦有頭緒;仍著飭令道員葉文瀾悉心講求,廣為開采,以裕利源。臺灣擬設電線以通文報,并著妥為籌辦。臺軍饟需短絀,嘩潰堪虞;丁日昌現既回省,著何璟、丁日昌和衷商榷,先其所急,俾資接濟。吳贊誠現在亦回省城,著仍遵三月二十五日諭旨前赴臺灣,將防務事宜暫行接辦。丁日昌俟病體稍痊及饟事籌有端緒,仍即渡臺駐扎,以專責成。將此由六百里各諭令知之』。 以在押潛逃、撞騙得贓,將已革臺灣北路協副將林珠發(fā)往軍臺效力贖罪。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五十。 五月初三日(丁巳),以前福州將軍文煜為內大臣。 十四日(戊辰),諭軍機大臣等:『何璟、丁日昌奏「日本阻梗琉球貢物請旨辦理」、吳贊誠奏「遵旨赴臺并布置船政事宜」各一折。琉球此次所貢方物,為日本所阻,該國王遣陪臣等前赴福州投遞密咨,懇給憑赴部瀝陳;琉球世守藩服、歲修職貢,日本何以無故梗阻?是否藉端生事,抑系另有別情?著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即傳知出使日本大臣何如璋等俟到日本后,相機妥籌辦理。至琉球使臣暨通事人等,即著何璟、丁日昌飭令統行回國,毋庸在閩等候。吳贊誠現在前赴臺灣,該處一切事宜經丁日昌實力經營,粗有頭緒;應如何籌畫布置?著吳贊誠隨時咨商何璟、丁日昌次第施行,勿稍松勁。丁日昌假期將滿,一俟病體稍痊,仍著馳赴臺灣,以副委任。吳贊誠渡臺后,省中船政事宜,即著責成道員吳仲翔妥為籌劃。至購辦船只為目前要務,經費支絀、措手為難,閩海關欠解款項甚多;亟應速行籌解。著何璟于該關應解之款按月照數撥解,并將新舊欠款陸續(xù)解清,以濟要公而維大局。將此由四百里各諭令知之』。 十六日(庚午),兩江總督沈葆楨、閩浙總督何璟、福建巡撫丁日昌奏:『福建新設臺北府知府,請以江蘇海州直隸州林達泉調署』。允之。 十七日(辛未),諭軍機大臣等:『福建布政使葆亨,著何璟悉心察看;如竟不能勝任,即行據實參奏,毋稍遷就。將此諭令知之』。 二十三日(丁丑),福建巡撫丁日昌奏:『請撥臺灣辦理輪路經費,改辦馬車路,并購鐵甲船』。得旨:『該衙門議奏』。尋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奏:『查鐵甲船一項事屬制敵利器,所請移費購船,實為先其所急起見;應由丁日昌咨商南、北洋大臣會同派員,分別訂購。又稱「臺灣鐵路,俟礦務大興,再行舉辦。擬先撥款二、三十萬兩,設立馬車路,以利行師」;實非無見。應請飭下丁日昌先行舉辦』。從之。 二十四日(戊寅),閩浙總督何璟奏:『日斯巴尼亞狡謀未息,商同撫臣先派調辦洋務道員唐廷樞前赴廈門,與該國領事面論曲直,冀早商辦了給。撫臣丁日昌似可留省養(yǎng)病,暫緩赴臺』。得旨:『即由該督知照丁日昌暫緩赴臺;如遇有緊要事件,仍即迅往籌辦,毋稍延緩』。又奏:請準開支撫臣辦公渡臺經費;得旨:『嗣后該撫渡臺時,每月開支經費銀一千五百兩;下部知之』。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五十一。 六月十三日(丁酉),諭〔內閣〕:『何璟、丁日昌奏:特參廢弛營伍之守備等語。臺灣滬尾營水師守備嘉朝泰,平日不能約束兵丁、整頓營伍,以致該營犯事及老弱充數至人十余名之多,實屬荒怠不職。嘉朝泰著即革職、永不敘用;以為玩視營務者戒』。 ——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五十二。 秋七月初五日(戊午),福建巡撫丁日昌賞假回籍養(yǎng)痾,以布政使葆亨署福建巡撫。 ——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五十三。 二十八日(辛巳),諭軍機大臣等:『吳贊誠奏「查勘臺灣后山一帶情形,會籌應辦事宜」一折,吳贊誠由恒春至卑南一帶沿途查勘,業(yè)將后山南路、中路設法布置,所籌尚為周妥。現在臺灣地方靜謐,所有招撫開墾事宜自應妥為籌辦,以竟全功。該京卿接辦伊始,力任其難;刻下病體當已就痊,仍應將未盡事宜隨時會商何璟次第舉行,期于民番相安、地方日有起色,以收成效。將此由四百里諭令知之』。 以巡緝不力,革駐防臺灣后山游擊朱荷恩職。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五十四。 八月初六日(戊子),調福建布政使葆亨為山西布政使,以廣東按察使周恒祺為福建布政使。 十二日(甲午),閩浙總督何璟等奏「臺北遭風撫恤情形」。得旨:『據奏臺北遭風,情形甚重;著即分飭營廳各員妥籌撫恤,毋令一夫失所』。 豁免臺灣府屬未完同治十年分供粟三萬九千一百七十一石零及未完糯米易榖十五石零。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五十五。 二十四日(丙午),諭內閣:『吏部奏「隔省調署知府與例未府,聲明請旨」一折,前據沈葆楨等奏「福建臺北府知府,請以江蘇海州直隸州知州林達泉試署」,系為新設海疆要缺、因地擇人起見;林達泉仍準其試署。嗣后不得援以為例』。調福建福寧鎮(zhèn)總兵吳光亮為福建臺灣鎮(zhèn)總兵官,以福建臺灣鎮(zhèn)總兵官張其光為福建福寧鎮(zhèn)總兵官。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五十六。 九月初二日(甲寅),督辦福建船政候補三品京堂吳贊誠奏「威遠」鐵脅船展輪出洋并廠務情形」;報聞。 初十日(壬戌),兩江總督沈葆楨等奏「安徽貴池縣境煤鐵援臺灣、湖北成案,請減稅銀,以期暢銷」;下總理各國事務衙門議。尋奏:『應如所請辦理,以歸一律』。從之。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五十七。 二十八日(庚辰),閩浙總督何璟等奏:臺屬紳士,捐修嘉義城工完竣。報聞。 ——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五十八。 冬十月十六日(丁酉),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奏「與日斯巴尼亞國使臣伊巴里議就古巴華工條款十六條」;又奏:『日國「索烏伊拉納」商船前在臺灣遭風,被匪折搶,現經議給撫恤銀一萬八千圓結案』。均從之。 ——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六十。 十一月初六日(丁巳),福建巡撫丁日昌奏:病勢增劇,懇請開缺。得旨:『該撫向來辦事尚屬認真,著再賞假三個月,安心調理,毋庸開缺。福建地方緊要,一俟病體就痊,即行馳回本任,以重職守』。 ——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六十一。 二十五日(丙子),諭〔軍機大臣等〕:『何璟等奏「剿辦臺灣后山兇番情形」一折,臺灣后山中路阿棉、烏漏兩社兇番梗化滋事,經吳光亮率隊攻破烏漏悍巢,阿棉、納納等社尚敢糾眾抗拒;官軍拔柵進戰(zhàn),突有另股繞后狙擊,以致先勝后挫;亟應添兵助剿,以儆兇頑。何璟等現已飭孫開華選帶兩營并添派沈茂勝一營,均赴后山助剿,應需軍火糧米飭夏獻綸力籌運濟;即著檄催該員等克期取道前進,會同吳光亮相機剿辦,迅將烏漏余黨及阿棉、納納等社兇番大加懲創(chuàng),以免他社效尤。該番如果悔罪,仍準寬其既往,予以自新。一面安撫善良,俾資觀感;毋得鹵莽從事,波及無辜。副將林福喜、吳光忠先勝后挫,失亡哨弁;姑念力戰(zhàn)受傷,著從寬摘去頂戴,責令立功自效,以贖前愆。前據御史張觀準奏:「東三省遣撤官兵,往往私帶征防處所幼丁回旗;請飭該將軍查明出給路照,遣令回籍。并飭各省督、撫,令各該州縣于此項難民到籍后,妥為安插;繳照日,不準吏役需索」等語。已諭令各該將軍查辦;并著何璟,葆亨飭令地方官,于該幼丁回籍時,妥為辦理。另片奏:「催丁日昌回任暨調關鎮(zhèn)國差遣」各等語。已寄諭丁日昌病體稍痊,不必拘泥假期未滿,即速赴閩;并諭劉坤一、張兆棟飭令關鎮(zhèn)國赴閩差遣。將此由四百里諭知何璟、吳贊誠,并傳諭葆亨知之』。 又諭:『前因丁日昌奏「病未痊愈,懇請開缺」,當經賞假三個月調理。茲據何璟等奏稱:「臺灣一切事宜,皆丁日昌辦理未竟之緒;現在后山番情未靖,請飭銷假回任」等語。丁日昌向來勇于任事,不辭艱阻;現如病體稍痊,不必拘泥假期未滿,即著迅速赴閩,以副委任。另片奏:請飭關鎮(zhèn)國來閩等語。前福建汀州鎮(zhèn)總兵關鎮(zhèn)國,前因丁觀回籍;現在百日已滿,著劉坤一等飭令該員赴閩,交何璟等差遣,毋稍遲延。將此由四百里各諭令知之』。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六十二。 十二月十九日(己亥),閩浙總督何璟等奏:『閩海僻處一隅,鐵甲輪船,請仍歸南、北洋大臣酌辦』。得旨:『購辦鐵甲輪船,事關重大;著何璟等咨商李鴻章、沈葆楨悉心籌議,奏明辦理』。 ——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六十四。 光緒四年(一八七八、戊寅)春正月初四日(甲寅),諭軍機大臣等:『李鶴年等奏「會籌豫省賑需,請截留漕糧借撥米谷捐款」一折,豫省被災甚廣,朝廷矜憫災黎,時廑宵旰;如該署撫等所請并無窒礙,自應立沛恩施。惟江、安漕糧上年業(yè)經全數分撥,此次如再截留,恐京倉亦形短缺。晉災之慘與豫相等,直境亦遍地哀鴻;平糶余米,該二省能否借備豫省賑需,亦難遽定。江南上年始則被蝗,秋收又形歉??;各該州縣義倉積谷,均應自備災荒。臺灣捐款,系為海防要需,提撥亦未必應手。朝廷于各省情形,不能不通盤籌劃,是以特交戶部議奏。著李鶴年等于該部議覆時,聽候諭旨。將此各諭令知之』。 初十日(庚申),督辦福建船政大臣吳贊誠奏:請飭閩海關、將軍及督、撫籌解制船、養(yǎng)船經費。下戶部、總理各國事務衙門速議。 十一日(辛酉),閩浙總督何璟等奏:『臺灣酌改營制,奏準改設撫標左營游擊、鎮(zhèn)標中營游擊、鎮(zhèn)標陸路左右兩營都司、北路左營游擊等缺,應請將原設各營守備以下弁兵分別歸隸改設各營,作為缺額。至原駐省城之撫標左營,改為中營;其原設弁兵,亦應改為中營名目,以符營制』。下兵部議。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六十五。 二月初六日(丙戌),兩江總督沈葆楨奏:『前臺灣道吳大廷病故,以提督李朝斌接辦輪船操練事宜』。報聞。 ——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六十七。 二十三日(癸卯),福建巡撫丁日昌奏:擬遵舊章以總督、將軍輪赴臺灣巡查。下所司議。 二十五日(乙巳),以積勞病故,予前任福建臺灣道吳大廷優(yōu)恤;從兩江總督沈葆楨請也。 二十七日(丁未),調福建布政使周恒祺為直隸布政使;以福建按察使李明墀為福建布政使、以福建鹽法道盧士杰為福建按察使。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六十八。 三月初七月(丁巳),以攻克臺灣后山納納、阿棉兩社兇番,賞臺灣道夏獻綸封典、優(yōu)敘,總兵官孫開華、吳光亮等黃馬褂;寬免副將林福喜等處分,并予陣亡都司羅魁優(yōu)恤。 ——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六十九。 二十七日(丁丑),追予故福建提督江長貴在立功地方建祠。 ——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七十。 夏四月初六日(乙酉),福建巡撫丁日昌因病乞休,允之。 初七日(丙戌),以候補三品京堂吳贊誠署福建巡撫。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七十一。 二十六日(乙巳),諭〔軍機大臣等〕:『前有旨,令吳贊誠署理福建巡撫;該署撫于任內應辦事宜,能否措置裕如、悉臻妥協?著何璟隨時隨事留心察看,據實奏聞。將此密諭知之』。 ——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七十二。 五月初五日(甲寅),閩浙總督何璟奏:『遵旨校閱福建水陸各營,分別等第,升敘、降革如例』。報聞。 ——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七十三。 十七日(丙寅),以賑捐巨款,賞臺灣紳士林維源母鍾氏扁額曰「尚義可風」。 二十二日(辛未),署福建巡撫吳贊誠奏:『病體未痊,難勝署任,請收回成命』。得旨:『吳贊誠仍著署理福建巡撫,用副委任;毋許固辭』。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七十四。 六月十六日(甲午),諭內閣:『何璟等奏:「本年四月間,臺灣府城突被風災,巡撫行署及北城垛口暨內外民房等處多有坍塌傾折情形,并傷斃兵民」等語。此次臺灣遭風,究竟吹倒房屋、傷斃人口實在若干?禾稼民房及此外各屬有無被風之處?各澳師船并商、漁船只有無失事?著何璟、葆亨督飭臺灣道夏獻綸確切查明,妥為撫恤,毋令失所』。 二十二日(庚子),予在營病故福建提督宋國永如軍營立功后病故例優(yōu)恤。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七十五。 秋七月初五日(癸丑),閩浙總督何璟等奏「查明臺灣被風情形」;報聞。 ——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七十六。 八月十一日(戊子),閩浙總督何璟等奏:『遵照部章,將閩省留防勇丁酌裁,以節(jié)饟需』。下部知之。 又奏:『撥臺紳捐款十萬圓,交直隸濟賑;運米赴津,賑濟晉省』。報聞。 二十一日(戊戌),前福建巡撫丁日昌奏:『此次辦理晉、豫賑捐,數巨解速;請將閩、粵勸捐出力員紳優(yōu)保暨道員林維源捐款優(yōu)獎』。得旨:『所有勸捐出力各員紳及道員林維源捐款,著丁日昌分別知照李鴻章、何璟、吳贊誠奏請獎敘』。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七十七。 九月初十日(丙辰),諭軍機大臣等:『何璟等奏「臺北后山加禮宛番情蠢動,現在查辦」一折,臺北后山加禮宛半系熟番,向與附近之十六股莊農民兵營鄰近;此次膽敢分路圍攻鵲子鋪營堡,戕害哨弁,實屬兇頑。既據稱系因營勇買米口角,則起釁緣由必須確查明晰,方可分別剿撫。現在吳光亮已進扎花蓮港,夏獻綸亦赴臺北與孫開華籌商一切,吳贊誠不日渡臺;即著何璟、吳贊誠飭令該鎮(zhèn)、道等妥為辦理,總期恩威并濟,不可生事邀功。如該番能悉數捆送兇犯,悔罪投誠,自應網開一面;倘不知悔悟,自外生成,亦不能稍事姑容,致貽后患。一俟查明起釁緣由,即行具奏。將此由四百里各諭令知之』。 二十一日(丁卯),諭軍機大臣等:『何璟、吳贊誠奏「加禮宛番社復肆猖獗,現籌進剿」一折,臺北加禮宛番情蠢動,經道員夏獻綸前往查辦,選派熟番進社勸諭;該社頑抗不遵,并有截殺哨官勇丁之事。若不予以懲創(chuàng),無以戢兇頑而靖邊圉?,F經該督等派令總兵孫開華等帶兵馳往剿辦,吳贊誠業(yè)經渡臺,即著相度機宜,隨時會商何璟妥籌剿撫,以期迅速蕆事。巾老耶一社顯然助逆,南勢各社尚懷觀望;并著督飭孫開華查看情形,分別籌辦,務使各番社懷德畏威,為一勞永逸之計。土棍陳輝煌指營撞騙、按田勒派,以致加禮宛社番眾被逼難堪,復肆猖獗,情殊可恨!參將周士得及各該營官,難保無知情故縱情事。著該督等飭令地方官嚴拿陳輝煌到案,按律懲治;一面責成周士得密拿務獲,并確查該將官等實在情形,嚴行參辦。將此由四百里各諭令知之』。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七十八。 冬十月初三日(己卯),諭〔軍機大臣等〕:『何璟、吳贊誠奏「臺灣官軍攻毀巾老耶等社,現籌搜捕安撫情形」一折,總兵孫開華等于九月間帶兵進剿巾老耶、加禮宛番社,當經次第攻破,陣斃番目、殲除悍番多名,辦理尚為迅速。所有在逃余眾,著何璟、吳贊誠督飭將領等察看情形,分別搜除招撫;該番眾果能悔罪自投,即著妥為安插撫綏,使之復業(yè),用示一視同仁至意。該處善后事宜,亟應妥籌布置,期于一勞永逸;吳贊誠務當督同孫開華等悉心酌度,籌劃妥善,隨時會商何璟奏明辦理。其土棍詐索之案并將弁等有無知情故縱情事,著懔遵前旨嚴行查辦,以儆將來。將此由四百里各諭令知之』。 十四日(庚寅),以署福建巡撫吳贊誠為光祿寺卿,仍留署任。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七十九。 十七日(癸巳),以庸懦無能,降福建臺灣鎮(zhèn)標中營游擊朱達權以都司用。 二十二日(戊戌),諭〔內閣〕;何璟等奏「臺灣后山番社悔罪自投,請將出力之提督獎勵」一折,福建臺灣后山加禮宛等社番眾滋事,經官軍擊敗后悔罪投誠,并將姑乳斗玩一名,縛獻正法;各番社現已一律安帖,辦理尚為妥協。記名提督福建漳州鎮(zhèn)總兵孫開華赴剿迅速,尤為出力;著賞白玉柄小刀一把,白玉四喜搬指一個、大荷包一對、火鐮一把,以示鼓勵。其余在事出力員弁,著準其擇尤匯案保獎』。 諭軍機大臣等:『何璟等奏「臺灣后山番眾悔罪自投,現籌布置情形」一折,臺灣后山加禮宛等社番眾滋事,經官軍擊散后番眾悔罪自投,并將兇番姑乳斗玩一名縛獻正法,各番社現已一律安帖;惟兇犯姑乳士敏一名在逃未獲,仍著責令番目擒獲捆送,毋任漏網。其投出各番,并著擇地妥為安撫,俾資生業(yè)。土棍陳輝煌屢次索詐,激變番眾,致煩兵力,實屬不法已極;務須嚴拿懲辦,以儆效尤。后山地方雖處瘴鄉(xiāng),惟既經開辟,頗費經營,原期固疆圉而杜覬覦,豈可半途而廢!況花蓮港一帶皆系平原之地,瘴氣較輕;所有原駐各營,應如何培筑營基、分建兵房應備醫(yī)藥之處,及設局招撫、裁并營制一切善后事宜,著該督等悉心會商,妥籌辦理。吳贊誠已準其開福建巡撫署缺,仍著將未盡事宜,會同何璟等詳悉籌辦,務臻周密。副將陳得勝輕進失利,本有應得之咎;姑念其隨同攻剿,尚屬奮勇,著免其置議,仍留營差遣,以觀后效。提督孫開華,本日已明降諭旨,發(fā)給賞件矣。將此由四百里諭知何璟、吳贊誠,并傳諭李明墀知之』。 署福建巡撫吳贊誠因病開缺,留辦福建船政事宜;以河南布政使裕寬為福建巡撫。未到任前,以福建布政使李明墀暫署。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八十。 十一月十二日(丁巳),諭軍機大臣等:『丁日昌奏「因病未能赴閩,特帶得力員紳藉資臂助,并酌擬辦法開單呈覽」各折片,辦理中外交涉事件,總以就案辦案,迅圖了結,方免耽延貽誤,枝節(jié)叢生。福建烏石山焚毀洋棧一案,歷時三月,辦理尚無就緒。丁日昌所擬辦法各條,尚屬妥協;已據函商何璟等酌辦,即著何璟、吳贊誠、李明墀按照丁日昌所擬各條迅速酌核辦理,并將丁日昌所保龔易圖、吳仲翔、王崇和、方勛、呂文經各員紳酌量調派差遣,以聯下情而達民隱。丁日昌因病體未愈,未能迅速啟程;仍著俟病勢稍痊,即行馳赴閩省,會商妥辦。何璟等責無旁貸,仍不得專候丁日昌到閩商辦,致滋延誤。丁日昌原折片單,均著鈔給何璟、吳贊誠、李明墀閱看。將此由五百里密諭李鴻章、沈葆楨、何璟、丁日昌、吳贊誠,并傳諭李明墀知之』。 ——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八十一。 十二月十七日(壬辰),諭軍機大臣等:『何璟、吳贊誠奏「臺北后山等社逃番招回安插、懲辦兇犯、撤換營官各情形」一折,加禮宛招回番眾及巾老耶各番,均經分別安插;何璟等即飭總兵吳光亮等隨時訓誡,俾就范圍,毋得以番情安謐、稍涉疏虞;亦不得逆料诪張、稍為歧視。此中緊要關鍵,尤在兵民不恃勢欺凌、通事不從中煽惑;該督等務當隨時隨事加意防維,庶幾永遠相安,番情馴服。緝獲姑乳士敏等均經正法,實足以儆兇頑;惟土棍陳輝煌現尚在逃,即著飭屬密為購致、盡法懲辦,毋任漏網。所有將各營撤換營官分別栽并各節(jié),辦理尚妥;仍著認真訓練,實力防戍??偲谟袀錈o患,不準日久懈生。將此由四百里諭知何璟、吳贊誠,并傳諭李明墀知之』。 二十一日(丙申),予臺灣傷亡弁丁,分別建祠如例。 二十六日(辛丑),諭軍機大臣等:『有人奏「土豪強占民產,請飭清查并嚴治惡黨」一折,據稱「臺灣已革副將林文明,從前糾合惡黨林萬得、林清郊、黃河山等霸占民人洪朝隨等數十家田土及林振元等房屋數百間、燒毀洪林氏房屋數十間,虜去洪金榜日久未放。林文明雖經正法,其余黨猶存,所占民間田產尚未歸還原主;請飭查辦」等語。事關土豪余黨擾害閭閻,亟應嚴擎懲辦。著何璟、李明墀按照所奏各情,查明洪朝隨等被占田產如果屬實,即速如數追出給還原主;并將惡黨林萬得、林清郊、黃河山等按名弋獲;查明洪金榜被虜下落,分別從嚴辦理。原折著鈔給閱看。將此諭知何璟,并傳諭李明墀知之』。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八十四。 光緒五年(一八七九、己卯)春正月初三日(丁未),諭內閣:『何璟等奏「請將違例科罰、任性妄為之知縣革職查訊」一折,福建代理彰化縣知縣候補道通判鍾鴻逵,于沿海居民擁搶金榮利遭風船只及徐獻廷被控不遵堂斷各案,該員并不認真訊辦;乃敢違例科罰銀兩,以修理衙署為名,藉作開銷。又因生員吳重昆之弟聚賭及縣差蕭源管犯不慎,輒各將其家產查抄:實屬荒謬已極!鍾鴻逵著先行革職,交何璟等督飭臺灣道夏獻綸徹底根究,嚴行懲辦,以儆官邪』。 ——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八十五。 二十四日(戊辰),調福建巡撫裕寬為廣東巡撫;未到任前,以兩廣總督劉坤一兼署。以福建布政使李明墀署福建巡撫。 二十五日(己巳),以山東按察使陳士杰為福建布政使。 二十八日(壬申),閩浙總督何璟等奏:『請將臺北解省之案,由該府勘審,徑解省城』。下部知之。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八十六。 二月二十六日(庚子),諭〔軍機大臣等〕:『福建福寧府知府周懋琦、臺灣府知府張夢元,著何璟、李明墀悉心察看;如竟不能勝任,即行據實參奏,毋稍遷就。將此各諭令知之』。 ——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八十八。 三月十八日(壬戌),閩浙總督何璟等奏:新設海外府縣員缺,酌定繁簡。得旨:『該部議奏。折內繕寫「林守」字樣,殊屬不合;何璟、李明墀均著交部議處』。 以福建漳州鎮(zhèn)總兵孫開華,仍署福建陸路提督。 予臺灣陣亡軍營立功病故文武員弁吳世玉等議恤。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九十。 閏三月初三日(丙子),閩浙總督何璟等奏:臺防緊要,得力道員夏獻綸未便更動。得旨:『俟吳贊誠奏到,再降諭旨』。 初十日(癸未),諭軍機大臣等:『沈葆楨奏:「光緒三年十月間,江西以南洋海防經費銀三萬兩改撥臺灣,經閩省移作該省協閩兵饟,咨由江西另行籌還南洋;此款尚未據補解?,F在江蘇饟需支絀,按期應還洋款甚為緊要;請飭迅解前項銀兩及本年新饟」等語,著李文敏即將欠解南洋銀三萬兩迅速補解。其本年新饟已據撥解二萬兩,此外撥解銀兩并著源源籌撥,俾濟要需。將此由四百里諭令知之』。 十一日(甲申),以陜西按察使慶裕為福建布政使。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九十一。 二十三日(丙申),前福建巡撫丁日昌奏:恭報回籍日期。得旨:『遇有應行商辦之件,仍著隨時與何璟等會商妥辦。昨有旨,將該撫賞加總督銜,派令專駐南洋,會同沈葆楨及各督撫籌辦海防事宜;本日復令兼充總理各國事務大臣。丁日昌當懔遵諭旨,即行驅赴江南會籌督辦,以副委任』。 命總督銜前福建巡撫丁日昌兼充總理各國事務大臣。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九十二。 夏四月三十日(癸酉),以福建布政使李明墀為湖南巡撫。以江蘇布政使勒方锜為福建巡撫;未到任前,以閩浙總督何璟兼署。 ——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九十三。 五月初九日(壬午),追予福建陣亡殉難員弁紳民團兵等分別旌恤。 十二日(乙酉),以工部左侍郎文澄為福建鄉(xiāng)試正考官、翰林院編修費延厘為副考官。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九十四。 十七日(庚寅),諭〔軍機大臣等〕:『前因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奏請簡派大員會辦南洋防務,當經派令丁日昌專駐南洋,會同沈葆楨及各督、撫將海防一切事宜實力籌辦。茲據丁日昌奏:「雙足痿痹,不能舉步,一時尚難就道」等語。海防關緊系要,豈可專待丁日昌病愈,始行籌辦!因思海防與江防勞逸懸殊、天險迥別,必須練習風濤,熟悉水戰(zhàn)之大員督率巡查,方不至有名無實;著沈葆楨于外海水師提、鎮(zhèn)中留心選擇,酌保數員,候旨簡用。至江南制造局之輪船及福建船政局之輪船,可以供轉運、不能備攻擊,似宜選一深諳外海水師之大員統領是船,勤加操演;應否延致熟諳水師之西員會同操練,并著沈葆楨斟酌辦理。聞李成謀前在廈門整頓水師極為得力,現在閩海防務重于江防,著沈葆楨傳知李成謀即赴福建廈門、臺灣一帶總統水師,并將船政輪船先行練成一軍,以備不虞;歸南洋大臣節(jié)制,隨時與閩省督、撫妥籌備御之策。其長江水師提督,即由彭玉麟會商沈葆楨、李鴻章選擇結實可靠之員,奏請派署;所有長江水師各營,仍著彭玉麟實力巡閱、隨時整頓,用副委任。船政局之兵輪船,前因經費不敷,將船勇裁減一半,以致不能成操;著何璟、李明墀、勒方锜設法籌款,速將兵輪船勇數照舊補足,認真操演。其商輪船亦應一律添給槍炮戰(zhàn)勇,俾可合操,以期有備無患。至招商局輪船計有二十余號,可否擇其結實便捷者配給槍炮水勇,并豫備中國駕駛之人?著李鴻章、沈葆楨酌量籌辦。江防專用長龍舢板,似亦可靖內匪而不能御外侮;應否輔以淺水輪船及水雷等物?著各該督、撫未雨綢繆,妥籌辦理?,F在各國恃有鐵甲船,狡焉思啟;則自強之策,自以練兵購器為先。著李鴻章、沈葆楨妥速籌購合用鐵甲船、水雷以及一切有用軍火,用備緩急,不得徒托空言。至購買鐵艦等款需用浩繁,應如何籌集巨款?并著該大臣等設法商辦。上海為通商樞紐,兩江總督應否仿照直隸辦法往來金陵、上海,以期呼應較靈?并著沈葆楨酌議具奏。此外用人、行政、練兵、裕饟各事凡有關于自強者,各該將軍、督、撫等籌劃所及,并著剴切敷陳,用資采擇。將此由五百里密諭李鴻章、沈葆楨、慶春、彭玉麟、何璟、李瀚章、劉坤一、吳元炳、李文敏、裕祿、梅啟照、李明墀、勒方锜、潘霨、邵亨豫,并傳諭傅慶貽、李成謀知之』。 命前福建巡撫丁日昌病愈后即行入覲。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九十五。 六月初六日(戊申),命升任福建巡撫勒方锜來京陛見。 初八日(庚戌),閩浙總督何璟奏:閩省海防緊要,兵輪未能悉數調操。得旨:『所有該省「楊武」、「威遠」兩船,著該將軍等飭令先赴吳淞合操。嗣后遇有合操之期,即將各口分駐船只輪流抽撥前往,由李朝斌認真操練,以重防務;慶春等即咨行沈葆楨等查照辦理。閩省應修船只,并著趕緊修理,俾資利用』。 十一日(癸丑),諭軍機大臣等:『沈葆楨奏「覆陳海防事宜」一折,所籌尚為切實??偙鴧瞧鎰椎茸韵涤杏弥?,其游擊張成等著該督隨時策勵,以備任使。選擇大員統領輪船與西員會操既多窒礙難行,即著照該督所議,認真辦理。長江水師提督一缺亦關緊要,該督業(yè)經與彭玉麟會商,務須酌保結實可靠之員奏請署理;一俟接替有人,即令李成謀前赴廈門一帶總統水師。兵輪船既可成軍,即無須配給商船槍炮,轉致不能精練。調到蚊子船等,自足以壯軍聲;鐵甲船需費浩繁,即著量力籌辦。將來鋼甲船能否購制,并由李鴻章、沈葆楨隨時酌度。購器固系要著,但目下不能舉辦,自當先籌備御,以期有恃無恐。李鴻章、沈葆楨務將用人、行政、練兵、裕饟諸大端刻意講求,以為自強之計。兩江總督往來金陵、上海既多不便,即著毋庸置議。另片奏:「福建船政局巡??齑圃煲延卸司w,需饟甚急,請飭于閩海關續(xù)增各路撥款暫行停解,將船政經費按月接濟,其舊欠亦須勻期清還」等語。船政經費關系海防要需,與他款宜分緩急;著戶部詳細查明,如可照請,即行奏明辦理。將此由五百里各密諭知之』。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九十六。 十七日(己未),福州將軍慶春因病乞休,以察哈爾都統穆圖善為福州將軍。 二十六日(戊辰),諭軍機大臣等:『前因閩省防務緊要,諭令沈葆楨傳知李成謀即赴廈門、臺灣一帶總統水師,其長江水師提督一缺,并令與彭玉麟會商遴員奏請派署。茲據彭玉麟等會商具奏:「福建水師提督彭楚漢,堪以接署長江水師提督;惟與其與李成謀彼此更換,不如將彭楚漢就近統領閩局輪船」等語。彭楚漢既能勝任,即著照所請,令該提督總統閩局輪船;李成謀仍留長江提督之任,以資熟手。沈葆楨務當遵照前旨,飭令彭楚漢將船政輪船先行練成一軍,以備不虞;均歸該督節(jié)制,仍隨時與何璟、勒方锜妥籌備御之策。所有長江水師各營,仍著彭玉麟、李成謀認真巡閱、隨時整頓,以副委任。將此由五百里密諭李鴻章、沈葆楨、彭玉麟、李瀚章、何璟、丁日昌、勒方锜,并傳諭李成謀、彭楚漢知之』。 二十九日(辛未),諭軍機大臣等:『吳贊誠奏「船政經費支絀,請飭撥解」等語。福建船政經費,本年僅據閩海關撥解四成洋稅銀十二萬兩、六成洋稅銀六萬兩、該省厘局撥解銀三萬兩,入不敷出,需款孔殷;著慶春將本年三月起、至五月止應解六成洋稅銀兩,即行撥解。嗣后按月照數解清;并著何锜將養(yǎng)船經費迅撥大批接濟。其海關厘局從前積欠之款,亦即陸續(xù)籌解,以濟要需。將此由四百里各諭令知之』。 予故福建總兵吳世忠議恤加等、通判錢文煥等議恤如例。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九十七。 秋七月初九日(辛巳),諭內閣:『何璟奏:「臺灣各路防務需人,請調員差委」等語。降調道員、前福建布政使陳士杰,著湖南巡撫飭令該員迅速前赴福建,交何璟差遣委用』。閩浙總督何璟奏調陳士杰募勇赴閩。得旨:『本日已有旨,諭知湖南巡撫飭令陳士杰赴閩矣。至召募勇營一節(jié),現正裁減勇丁,本未便再議添練;惟海防緊要,著何璟先將各營兵勇認真訓練。如必須添募,俟陳士杰到后,再行酌量情形,奏明辦理』。 十九日(辛卯),以福建按察使盧士杰為江寧布政使、前福建布政使陳士杰署福建按察使。 二十四日(丙申),諭內閣:『何璟奏:「請將已故道員優(yōu)恤」等語。已故福建臺灣道夏獻綸,前隨左宗棠入閩贊畫營務,嗣在汀漳龍道署任及臺灣道本任均有惠政;厥后辦理海防暨撫番開山諸務,不辭勞瘁,尤資得力。茲以積勞病故,殊堪軫惜!著照所請,照軍營立功后積勞病故例從優(yōu)議恤,以彰藎績』。 諭軍機大臣等:『福建臺灣道員缺,本日已有旨令張夢元署理矣。該處地方緊要,且時有與洋人交涉事件。張夢元到任后,仍著何璟留心察看;如果不能勝任,即著據實奏聞,毋稍遷就。將此諭令知之』。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九十八。 八月二十日(辛酉),兩江總督沈葆楨奏:『輪船統領應駐地方,何璟意在基隆、吳贊誠意在廈門、臣意在澎湖,應準統領自擇』。得旨:『所有輪船統領應駐地方,即著沈葆楨知照何璟與彭楚漢斟酌形勢,妥籌辦理;總以地當扼要,于調度策應緒事相宜,方為妥善』。 ——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九十九。 九月初六日(丙子),閩浙總督何璟奏:籌撥勇營填扎臺北,并請?zhí)頎I以顧內地。得旨:『所請?zhí)砟季€槍一營以顧漳、泉之處,著準其照議辦理。惟必須認真訓練,俾令緩急是恃,方不致虛糜饟項』。 初八日(戊寅),督辦福建船政事宜光祿寺卿吳贊誠因病乞休,賞前直隸按察使黎兆棠三品鄉(xiāng)銜,督辦福建船政事宜。 初九日(己卯),閩浙總督何璟奏:正考官文征入闈患病,援案移出貢院。報聞。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一百。 冬十月初六日(丙午),諭〔軍機大臣等〕:『李鴻章、沈葆楨奏:「海防需才,請飭閩局生徒出洋肄業(yè),定章三年為限;自光緒三年起至光緒六年,即當陸續(xù)送回供差?,F在南洋定購蚊子船四號,即擬以學生飭派管駕。此后閩廠成船日多,需才甚急;閩局前后學堂續(xù)招各生不乏穎異之才,可以接續(xù)派往,就已成之緒,收深造之功」等語。著慶春、何璟、勒方锜查照出洋章程接續(xù)遴才派赴英、法各國就學,以冀人才日盛,緩急有資。將此各諭令知之』。 ——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一百一。 二十四日(甲子),諭軍機大臣等:『前因吳贊誠奏,條陳督操輪船事宜;當經諭令李鴻章等會商酌辦。茲據丁日昌遵議覆奏各折片,不無可采?,F議整頓輪船水師,自非擇將帥、精器械不可。西人熟習輪船操練,若能延致才技精通者為教練,當可日有起色;應如何設法訪訂之處?著李鴻章、沈葆楨與出使各國大臣函商辦理。所稱以總兵吳奇勛為統領而以張成等副之,應俟延致西人到華后,再由該督等酌度具奏。目前仍當責成彭楚漢先將船政輪船操練成軍,將來精益求精,自更得力。至學堂、練船、出洋諸舉,皆為豫儲將才之計;尤當擴充精選,以備異日之用。鐵甲、蚊子等船,為海防所不可少。鐵甲船所費過巨,一時尚難籌辦;蚊子船現已先后購到八號,著即督飭管帶之員認真演操,毋得有名無實。以后如何陸續(xù)添購?并購船及續(xù)延教練西人可否令赫德及出使大臣分辦之處?著李鴻章、沈葆楨一并籌商妥辦。所需槍子、炮子、水雷等物購自外洋,倉猝難致;即當設廠自造,以資應用。閩省水師駐扎地方,何璟意在基隆、吳贊誠意在廈門、沈葆楨以澎湖為適中之地;丁日昌又謂南臺地險水深,宜駐大枝水師,而以陸隊輔之。究以何處為宜,仍著沈葆楨、何璟等審察地勢,熟籌定議。吳贊誠所奏「薪糧歸統領一手核發(fā)」一節(jié),既可以一事權而聯下情,即著照所議辦理。惟舉辦諸務,應以籌饟為先。丁日昌片內所奏各節(jié),除減額兵、停武科二事均毋庸議外,所稱擴充礦務,現在直隸、福建、湖北等省均經開辦;如果辦有成效,自當量為擴充,以盡地利。至裁撤水師及凡非極要處所祗須防以水雷、暫可停造炮臺并裁撤腹地勇營,皆為節(jié)省糜費起見;著李鴻章、沈葆楨妥議具奏。至所奏「稍寬厘稅以杜洋票」一節(jié),于饟項有無裨益?著一并籌議具奏。原折片各一件,均著鈔給閱看。將此由五百里各密諭知之』。 二十九日(己巳),諭軍機大臣等:『李鴻章奏「遵議海防、購船、選將各節(jié),并請催解經費」各折片,海防辦理有年,迄未就緒,亟應通力合作,趕緊籌辦,以圖自強;李鴻章所陳必購置鐵甲等船練成數軍,決勝海上,能戰(zhàn)而后能守,自是要論。該督擬先購快船、再辦鐵甲,現令總稅務司轉飭駐英稅司訂購快船二只,期于光緒七年到華;現在購到蚊船八只,來春弁勇配齊,分赴南北洋調遣;其廣東、臺灣、浙江、寧波、山東煙臺各??诰氉脗湮么?,與南、北洋互調會操,藉杜窺伺:均著照所議辦理。該督、撫當仰體朝廷宵旰焦勞之意,共矢公忠;先其所急,迅速籌辦,不得藉詞諉延。所有帶船將才及購船事宜,即著李鴻章認真講求;務使人才輩出、器械精良,以期得力。至福建船政局制造各船,必精益求精,不可蹈常襲故。李鴻章此次定購之快船,將來如能仿造,始有裨于實用;著該管大臣實力整頓,逐漸圖功。惟籌備海防,經費宜裕;除福建業(yè)經該省奏請截留外,其余各該省應解南、北洋海防經費,著各該督、撫趕緊設法籌解大批饟項,各監(jiān)督按結如數迅速分解,以應急需。倘再稍有挪延,由李鴻章等指名嚴參。將此由五百里密諭李鴻章、沈葆楨、李瀚章、何璟、劉坤一、周恒祺、吳元炳、李文敏、譚鍾麟、勒方锜、潘霨、裕寬、黎兆棠,并傳諭俊啟知之』。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一百二。 十一月十三日(壬午),諭軍機大臣等:『前據李鴻章奏:籌議海防,廣東、臺灣、浙江寧波、山東煙臺各??诰氉脗浯?;當經諭令各該督、撫迅速籌辦。茲據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奏:「應購船只,該衙門既不熟悉,若由各省自行定購,不如經由李鴻章一手經理,較為周妥」等語。前次所購蚊子船及現在議購兼碰快船,均系李鴻章訂辦。該督前奏此項船只于海防最為得力,必當請求有素;各省需用之船,自宜統由李鴻章酌量代訂,其所需購船經費,即著何璟、劉坤一、裕寬、周恒祺、譚鍾麟、勒方锜分別籌解李鴻章備用。將來各船購到時,并由該督驗收,分布各海口,以資調遣。將此由四百里各密諭知之』。 十四日(癸未),諭〔內閣〕:『兩江總督沈葆楨,秉性沈毅,練達老成;歷受先朝恩遇,由翰林外任知府,洊擢封圻。前在江西巡撫任內,籌辦軍務,悉協機宜;嗣因殲除粵匪余孽,賞給一等輕車都尉世職。朕御極后,擢任兩江總督,于地方利弊認真整頓,任事實心,不避勞怨。前因舊疾增劇,吁請開缺,當經賞假兩月;方冀調理就痊,長資倚任。茲聞溘逝,悼惜殊深!加恩追贈太子太保銜,入祀賢良祠,照總督例賜恤。任內一切處分,悉予開復;應得恤典,該衙門查例具奏。靈柩回籍時,沿途地方官妥為照料;伊子附貢生沈瑋慶,著賞給舉人,準其一體會試。附生沈瑩慶、沈瑜慶,均著以主事用。沈璘慶、沈璇慶、沈瑤慶、沈琬慶均著俟服闋后,由吏部帶領引見:用示眷念藎臣至意』。尋予祭葬,謚「文肅」。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一百三。 十六日(乙酉),調福建布政使梁肇煌為江寧布政使、江寧布政使盧士杰為福建布政使。 ——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一百四。 十二月二十六日(乙丑),諭〔軍機大臣等〕:『福建水師提督彭楚漢奏「接統輪船出洋操練情形,添購戰(zhàn)具」一折,據稱「現將閩局「萬年青」等五船督帶出洋,駛赴澎湖港等處次第操演?!笓P武」一船炮尚足用,而船頭現無炮門,頭炮不能中出;「威遠」一船,前后雖有炮門,而炮位太小。其「萬年青」、「濟安」,「振威」三船,炮均安在兩傍,前后俱無炮門,炮位無從安置。若不設法更改,戰(zhàn)守均難御敵。舢板宜安百斤以上鋼鐵后膛小炮一尊,大號輪船宜添配小輪船一只。總計現操五只,尚須添配萬斤以上大炮二尊、二萬斤以上大炮三尊、百斤以上后膛小鋼炮十五尊、小輪船四只」等語?,F當整飭海防之際,必須船炮足用,方可備豫不虞;著何璟、勒方锜、黎兆棠妥為商辦。如須添配之處,即著設法籌款,購置添配,以期緩急可恃,精益求精。將此由五百里諭知何璟、勒方锜,并傳諭黎兆棠知之』。 ——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一百六。 光緒六年(一八八○、庚辰)春正月二十一日(己丑),諭〔軍機大臣等〕:『本日據王大臣等,會議「籌備邊防事宜」一折,此次俄國與崇原所議條約章程,勢難允許,已改派曾紀澤前往再議。該國不遂所欲,難保不滋生事端,已照王大臣所議,將東北等處邊防分別籌布矣。惟俄人與日本相交,蹤跡詭秘,上年日本已雄心思逞,若俄人此次暗嗾日本生事,枝節(jié)叢生,必將滋擾洋面;南洋地段遼闊,必須嚴密設防,方能有備無患。著劉坤一、何璟、張樹聲、吳元炳、譚鍾麟、裕寬、勒方锜、譚鈞培懔遵迭次諭旨,將沿海、沿江一帶防務妥籌布置,藉杜詭謀。福建之臺灣、廈門等處,江蘇之吳淞、長江等口,尤扼要吃重之區(qū)。該督、撫等當各就地方情形悉心區(qū)畫,務策萬全;并須簡練陸軍以輔水師,為未雨綢繆之計,毋得稍有疏虞。長江水師,著彭玉麟、李成謀認真整頓,隨時加意巡防,以期周密。現在水陸設防需費甚巨,亟應寬為籌備。臺灣后山辦理多年,迄未就緒;著即酌行停止,騰出饟需以作海防之用。應如何留扎兵勇、彈壓撫綏,俾番族相安無事,著何璟、勒方锜悉心籌劃,奏明辦理。現在時艱孔棘,豈可再事因循,不思自強之計?該督等接奉此旨,即著于一月內將籌辦事宜次第舉行,迅速詳細具奏,毋得視為具文。將此由五百里密諭劉坤一、何璟、張樹聲、吳元炳、裕寬、譚鐘麟、勒方锜、彭玉麟,并傳諭譚鈞培、李成謀知之』。 二十八日(丙申),諭軍機大臣等:『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奏「會籌海防購船事宜」一折,現在海防緊要,自應分別布置水陸各軍,以期有恃無恐?;I備水師,尤以船只為要務。該衙門擬于南、北洋各備蚊船四只、碰船兩只,分撥各口扼要駐守;臺灣密邇東洋,另籌備蚊船四只、碰船兩只,系屬酌度饟需,擇要辦理。除南、北洋業(yè)經辦有頭緒外,福建購船之需,何璟已飭司道籌有蚊船兩號之費。此外添購蚊船二只、碰船二只,約共需銀九十萬兩。該省現停后山之后,每年雖可節(jié)省數十萬兩而湊集尚需時日;著戶部于四成洋稅項下撥銀三十萬兩,交李鴻章先行定購蚊船兩只、碰船兩只,以備分布閩省各口。其余六十余萬兩,著何璟、勒方琦陸續(xù)籌解。李鴻章即與赫德商定,將各省應購船只迅行定購。其應如何分起兌價驗收,由李鴻章妥速籌議。至管駕教練,如何兼用西人,并著劉坤一、吳元炳、何璟、勒方锜與李鴻章先事妥商,以期得力。將來操練調撥,均由李鴻章等隨時協辦;務使船只足備戰(zhàn)守,經費不至虛糜,是為至要。將此由五百里各密諭知之』。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一百。 二月初二日(庚子),閩浙總督何璟等奏:『臺北基隆扼全臺之要,起建洋式炮臺一座,用資扼守;并改撥豫儲??睢?。下部知之。 ——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一百九。 二十一日(己未),諭軍機大臣等:『李鴻章奏「籌辦海防,擬購鐵甲兵船,并豫籌調撥事宜」一折,鐵甲船為防海利器,前以所費過巨,未經購置。現在籌辦海防,事機緊要;李鴻章已函商李鳳苞定購八角臺鐵甲船兩只(一名「柏爾來」、一名「奧利恩」)共約需銀二百余萬兩,擬將前定駁船、碰船暫緩購置,騰出經費先購「柏爾來」,船,專歸臺灣調撥防守,所籌尚妥。需用款項,即以前撥部庫銀三十萬兩、并何璟等奏明籌備三十余萬圓約銀二十五萬兩、又前諭何璟等籌解銀六十余萬兩,通共合計足敷購鐵甲船之用。著穆圖善、何璟、勒方锜于稅厘項下竭力籌撥,不可稍有耽延;合之原有的款,先湊成一百萬兩,由李鴻章匯付,以便船、價兩交,克期來華。如閩省一時未能如數解足,即著李鴻章先行通融籌墊,以濟要需,仍由閩省陸續(xù)解還。其「奧利恩」一船,既須一年后交付,需用船價除將南洋備購碰快船之款六十五萬兩抵用外,所短銀兩亦須豫為籌備,以資應付。俟該船到華后,應如何調派之處,著李鴻章與南洋大臣隨時會商辦理。并著何璟等豫選管駕及輪機生徒、舵水等六十人赴英,隨同所雇洋員在船歷練。將來修船及駕駛一切事宜,李鴻章仍當妥籌兼顧,分別商辦。至養(yǎng)船之費,亦應籌定的款。福建既另設輪船水師,則原有之外海戰(zhàn)船與各路綠營之兵、分防之勇,即可酌量裁減數成,庶經費不致竭蹶;著何璟一并妥籌具奏。將此由五百里諭知李鴻章、穆圖善、何璟、吳元炳、勒方锜,并傳諭黎兆棠知之』。 調福建布政使盧士杰為安徽布政使,以福建按察使陳士杰為福建布政使、廣東惠潮嘉道鹿傳霖為福建按察使。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一百十。 三月二十四日(辛卯),禮部以會試中額請;得旨:『……福建取中二十名、臺灣取中二名』。 二十九日(丙申),諭〔內閣〕:『都察院奏:「據舉人邱敏光以臺灣在籍副將林文明被殺冤抑,伊母林戴氏迭次京控,案懸未結;懇為奏請?zhí)峋┥煅┑仍~,赴該衙門呈訴』。此案迭經降旨,令該督、撫迅速辦結。嗣據何璟奏明案情,復諭令勒限嚴緝林萬得等歸案訊辦?,F在逸犯是否弋獲?未據奏報。仍著何璟等嚴行飭緝務獲,依限訊結,毋再遲延。該舉人等所懇提京審訊之處,著毋庸議』。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一百十一。 夏四月初七日(甲辰),諭軍機大臣等:「穆圖善等奏「籌備鐵甲船價銀,請飭借撥銀兩」各折片,現在定購「柏爾來」鐵甲船需款甚急,閩省籌備支絀,自屬實在情形。穆圖善、何璟等已于藩、鹽兩庫及關稅項下提湊銀六十萬兩,數尚不敷;即著照所請,由李鴻章、劉坤一、吳元炳于出使經費項下通融提墊銀二十萬兩,同部撥銀三十萬兩,共一百一十萬兩,以為船價、保險、辛工等項之用,均交李鴻章匯寄李鳳苞照數轉付,俾該船早日來華。管駕船只,必須得力之人;著李鴻章飭令游擊劉步蟾交卸管駕蚊船之任,克日赴閩局抽選機輪生徒、舵水人等六十人帶赴倫敦,上船練習。該官弁等需用薪糧等銀,即由閩省豫為籌備。此船到華雖駐閩省,而養(yǎng)船之費,沿海各省自不得稍分畛域;應如何合力籌備之處?著李鴻章妥籌具奏。閩局生徒,黎兆棠務須飭令教習認真講求,以備隨時選用。所有備用出使經費一款,該將軍等請將江西協饟提銀十五萬兩、浙江提銀五萬兩歸還前款;著李文敏、譚鍾麟于應解閩省協饟項下,無論新撥、舊欠如數提撥,年內解交內洋大臣照收歸款,毋許延宕。另片奏:「請飭撥款制造快船,并請飭開學堂專習西法」等語。仿造快船,可與鐵甲船相輔而行;自應及早創(chuàng)辦。閩省存款,既湊付鐵甲船之用;即著劉坤一、吳元炳協撥銀二十萬兩,俾資經始。凡事以人材為本,管駕鐵甲等船均須結實可靠兼通西學者任之。劉坤一前曾捐銀十五萬兩,擬在粵省開設學堂,專習西法,此款借撥辦賑;刻下豫、晉等省情形日有起色,著張樹聲、裕寬催還前款抑或另籌別項,設立西學館,講究機輪駕駛及一切西學與洋務交涉事宜,庶幾教育成材,足供任使。將此由五百里諭知李鴻章、劉坤一、穆圖善、何璟、張樹聲、吳元炳、裕寬、譚鍾麟、李文敏、勒方锜,并傳諭黎兆棠知之』。尋張樹聲等奏:『遵旨籌議設立西學館,酌定房屋圖式』;下所司知之。 十三日(庚戌),諭〔軍機大臣等〕:『何璟等奏「遵議籌辦海防及節(jié)省臺灣開山經費」一折,福建為南洋門戶,臺灣、廈門等處與省城互為關鍵,防務亟宜籌劃;茲據何璟等奏稱:「現將臺灣后川防勇抽出兩營,歸并臺北操練。如能于江南練勇酌調數營,派得力營將管帶渡臺,駐扎基隆、滬尾等處,與閩省各營合力固守;即令孫開華將原帶練勇之營回扎泉州,以為廈門后勁。屆時,再于臺南抽出練勇一營調扎澎湖,以通臺、廈之氣」等語。自系相機布置起見。惟南洋防務同關緊要,能否調撥練勇數營移扎臺北?著李鴻章、劉坤一、吳元炳酌度情形,奏明辦理。臺灣開山工程各項,現經何璟等分別裁減,騰出營勇兼顧海防;惟后山中、南、北三路駐扎勇丁未能再議裁撤,即著何璟、勒方锜飭令留扎各營彈壓撫綏,毋任番族再行滋事。將此由五百里各諭令知之』。 二十七日(甲子),福州將軍穆圖善等奏:籌集購鐵甲船價銀,發(fā)商定期匯寄。下總理各國事務衙門知之。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一百十二。 六月初五日(辛丑),諭〔軍機大臣等〕:『李鴻章奏「英國鐵甲船罷議,另籌在洋訂造」一折。前定購鐵甲船兩只,現據李鳳苞電報,英國不肯轉售,當此籌辦海防之際,不能因前議無成,遽爾中止。著照李鴻章所議,查照新式,在英廠訂造鐵甲二只。該督迅即知照李鳳苞速行定議,早日造成,不可耽延時日。應以何廠、何式為宜,尤當悉心酌度,認真經理,以期適用;毋為洋人所紿,虛糜巨款。至所稱訂造之船應分閩省、南洋各一只,北洋處處空虛,僅恃已購之碰快、蚊船數只,不足扼守,應再定造鐵甲二只,俾資分布。所請將兩淮商捐銀一百萬兩撥充造船經費,著戶部議奏。各省撥借輪船招商局官款每年應撥還銀三十五萬余兩,該督請酌提招商局三屆還款約一百萬零,抵作訂造鐵甲之需,分年撥兌;即著照所議,由李鴻章咨明各該督、撫商酌辦理。周壽昌簡放貴州安義鎮(zhèn)總兵,久未到任;著李鴻章查明該員現在能否赴任?即行具奏。將此由五百里密諭知之』。 初八日(甲辰),諭〔軍機大臣等〕:『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奏「福建船政諸事廢弛,請飭確查參辦」等語;據稱「聞船政局所雇洋人藝亦平常,所造之船多系舊式;即如康邦機器,是其明征。洋匠恐成船太速,不能久食薪餼,往往派華匠造器,寬其期限;如有先期制成者,必以不中程序棄之。華匠相率宕延,遂成錮習。管駕以至水手,俸薪本薄,竟有管駕數年,技未必精而已坐擁厚資,難免浮冒侵吞之弊」等情。船政為海防而設,關系至為緊要,頻年不惜重帑,創(chuàng)此規(guī)模,宜如何實力圖維,以期緩急足恃。若如該衙門所聞各節(jié),虛糜饟項,必至貽誤要工,積久相沿,流弊何所底止!黎兆棠甫經到局,無所用其回護,即著確切查明;倘有前項情弊,即分別嚴行參辦,并將船政刻意講求,認真整頓。應如何實事求是之處?即由黎兆棠奏明辦理』。 二十四日(庚申),諭軍機大臣等:『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奏「探訪俄國情形意在起釁,摘錄各處函報另單呈覽」、「山海關一帶,請?zhí)肀朗亍垢髡燮??!劧韲c日本乘機聯絡,現在琉球事尚未定議,臺灣一帶,著何璟、勒方锜先事豫防。將此由六百里密諭李鴻章、劉坤一、岐元、銘安、定安、何璟、張樹聲、吳元炳、譚鍾麟、勒方锜、周恒祺,并傳諭吳大澄知之』。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一百十四。 秋七月二十一日(丁亥),諭〔內閣〕:『何璟等奏「剿除漏網匪徒」一折,福建臺灣府匪徒劉參根以漏網余孽潛匿多年,輒又糾眾滋擾;本年五月間,經臺灣鎮(zhèn)總兵吳光亮等派兵往捕,膽敢率眾抗拒,各兵勇奮力合剿、拿獲正法,余匪一律殲除,辦理尚為妥速。所有在事出力各員,準其擇尤保獎,毋許冒濫』。 ——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一百十六。 八月十五日(辛亥),兩江總督劉坤一奏:『遵籌張之洞奏「應防要地等事宜」。 彭玉麟擬往來吳淞、狼、福山、江陰焦山上下,實洞括全局之論。俄人并無在上海購買大宗煤斤情事,已咨商閩、浙督臣委查臺灣煤礦現存煤數,分致南、北洋及各省解款購運江海各口,以備不時之需。日本商務,南洋并無可允未允之案。防海新論,已分發(fā)各營講求;并飭上海制造局多印,呈送沿海各督、撫』。報聞。 ——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一百十七。 冬十月初八日(癸卯),閩浙總督何璟等奏:勸捐修拓彰化縣城。下部知之。 ——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一百二十一。 二十二日(丁巳),以浙江提督吳長慶為廣東水師提督;未到任前,以福建水師提督吳全美署理。 ——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一百二十二。 十一月十二日(丙子),諭〔軍機大臣等〕:『勒方锜奏:前赴臺灣巡查等語?,F在臺灣地方靜謐,而番民雜處,自應前往彈壓撫綏。至該處為南洋門戶,防務尤為緊要;該撫務當察看情形,妥籌布置,隨時與何璟會商辦理,以期有備無患。將此諭令知之』。 ——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一百二十三。 十六日(庚辰),諭軍機大臣等:有人奏「閩洋兩局廢弛,請飭嚴加整頓」一折,據稱「福建船政局,近來專徇情面,濫竽充數;提調、監(jiān)工不諳洋務,船政大臣亦為所欺。一切公事,提調等任意把持。所造輪船難以適用,虛糜薪水。出洋學生近來多入耶穌教,幫辦翻譯黃姓暗誘學生進教;總辦區(qū)姓十數日不到局,學生等毫無管束,拋荒本業(yè)」等語。朝廷不惜重帑設立船政局并派員管帶幼童出洋,原期制造輪船精堅合式、成就人才,以裨實用;若如所奏種種弊端,尚復成何事體?著何璟、勒方锜、黎兆棠將船政局事務力加整頓;提調、監(jiān)工等如有怠玩把持,即行從嚴參處。并著李鴻章、劉坤一、陳蘭彬查明洋局劣員分別參撤;將該學生等嚴加約束,如有私自入教者即行撤回,仍妥定章程,免滋流弊。原折均著鈔給閱看。將此由四百里諭知李鴻章、劉坤一、何璟、勒方锜、陳蘭彬,并傳諭黎兆棠知之』。 二十九日(癸巳),諭〔軍機大臣等〕:『有人奏「閩省防務,請飭及時整頓」一折,據稱「福建防軍共十余營,惟霆、慶二營訓練較精,余則未能一律。近募楚、粵各軍,彼此意見相歧,難期得力。沿海門戶,如長門、金牌等處,應行建筑炮臺,撥營扼扎。臺灣兵勇,總統無人,各軍俱不相干,且多吸食洋煙;亟宜實力整頓」等語。著何璟、勒方锜斟酌情形,認真辦理。原折均著鈔給閱看。將此各諭令知之」。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一百二十四。 光緒七年(一八八一、辛巳)春正月初七日(庚午),閩浙總督何璟等奏:閩省海防吃緊,添募陸勇四營、水勇一營。報聞。 ——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一百二十六。 二月初三日(乙未),福建巡撫勒方锜奏:查勘臺灣各??诩盃I務、民番情形。得旨:『所有布置營伍、撫恤民番、清厘案牘事宜,著該撫飭令各該管官認真經理,毋得始勤終懈』。 又奏:后山番社,宜善為撫馭。得旨:『所奏系為豫防勾結內訌起見,該撫當與何璟會商派委妥員,相機撫馭,以期消患未萌』。 又奏:密陳旗后港門不宜開通情形。下所司知之。 初七日(己亥),閩浙總督何璟奏:臺北新設各官,酌擬俸廉,分臺撥給。下部知之。 又奏:道府以下、未入流以上,請停分撥福建三年。允之。 初十日(壬寅),諭內閣:『本年輪應查閱福建、浙江、廣東、廣西四省營伍之期,福建即派何璟、浙江即派譚鍾麟、廣東即派張樹聲、廣西即派慶裕、逐一查閱,認真簡校。如有訓練不精,軍實不齊者,即將廢弛之將弁據實參奏,毋得視為具文』。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一百二十七。 三月二十一日(癸未),以剿辦臺匪出力,賞福建補用守備曾友成等花翎;余升敘、加銜有差。 以剿辦臺匪積勞病故,復記名提督湖北已革副將沈鴻賓職,并賜恤如例。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一百二十八。 夏四月初八日(己亥),諭〔軍機大臣等〕:『本日已有旨,將岑毓英調補福建巡撫、勒方锜調補貴州巡撫,并令岑毓英即赴新任矣。臺灣為南洋門戶,防務緊要;日本前議琉球一案,未允所請,該使臣悻悻而去,難保不藉端生釁。自應思患豫防,嚴行戒備。岑毓英久歷戎行,諳習兵事;即著責成該撫將臺灣防務悉心規(guī)畫,與何璟會商布置,務期有備無患。其開山撫番未盡事宜,亦當體察情形,次第經理,以為久遠之計。該撫當隨時勤往該郡履勘巡閱,實事求是,認真整頓,用副委任。遇有緊要事件,即由該撫親往督辦。至福建沿海防務,并著該督、撫妥籌辦理,毋稍疏懈,將此由四百里各諭令知之』。 調貴州巡撫岑毓英為福建巡撫、福建巡撫勒方锜為貴州巡撫。 調福建按察使鹿傳霖為四川按察使,以福建臺灣道張夢元為福建按察使。 二十八日(己未),予積勞病故福建前署臺北府知府林達泉優(yōu)恤。 二十九日(庚申),閩浙總督何璟等奏:福建臺北府屬淡水、新竹二縣地震。得旨:『著即督飭該管道、府確查被災輕重情形妥籌撫恤,毋令一夫失所』。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一百二十九。 五月二十三日(甲申),諭軍機大臣等:『岑毓英奏「赴閩籌辦海防,酌帶官兵并隨帶員弁」各折片,此次岑毓英前赴閩省,擬于黔省安義等營內挑帶練軍二千名作為親軍小隊,派提督何秀林等分帶赴閩,以備調遣;即著林肇元飭令何秀林等遵照辦理,沿途務須申明紀律,嚴加約束,不得滋生事端。至于所需口糧等項,該撫擬由閩省協黔饟內撥發(fā),固毋須另籌款項;惟閩省饟力亦屬艱難,現辦海防,所有兵事、饟事,不能不妥籌兼顧。岑毓英抵閩后,務當與何璟詳細妥商,核實辦理,不得稍涉鹵莽。所帶練軍,如不能得力,即著隨時撤遣,以節(jié)虛糜。道員李鳳書等十三員,著準其調往福建,俾資差遣。將此由四百里諭知何璟,岑毓英,并傳諭林肇元知之』。 ——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一百三十。 六月初三日(癸巳),〔貴州巡撫調補福建巡撫岑毓英〕奏:『臺灣舊存開花炮,恐帶去炮兵倉猝試用,炮性不熟,難期有準。現擬揀選操熟之銅炮八位,交總兵雷應山等運往臺灣,藉資利用』。報聞。 ——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一百三十一。 秋七月二十二日(壬午),以辦理臺灣、福州、廈門三口通商出力,予浙江補用知府李彤恩、福建鹽法道翁學本、署廈防同知馮回等獎敘有差。 ——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一百三十二。 八月初四日(癸亥),諭〔內閣〕:『前據御史邵積誠奏參福建道員葉永元等各款并革員舒之翰潛往福建出入將軍衙門、倚勢招搖等情,當諭令何璟、岑毓英查辦。茲據該督、撫查明具奏:……臺灣縣知縣潘慶辰染患痰疾,辦事顢頇,家丁因而作弊;被參藉修神廟苛罰勒捐一事,應行徹底究查,著先行革職審訊』。 ——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一百三十四。 二十四日(癸未),以福建布政使陳士杰為浙江巡撫、以江西按察使沈葆靖為福建布政使。 ——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一百三十五。 九月二十七日(丙辰),閩浙總督何璟等奏:臺灣臺北等處颶風、地震成災。得旨:『覽奏臺灣等處情形,殊堪軫念。著即飭屬妥籌撫恤,俾免失所』。 ——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一百三十七。 冬十月初三日(壬戌),諭軍機大臣等:本年直隸、浙江、河南、山西、陜西、廣東、貴州被水、被雹、被旱、被風等處,節(jié)經各該省奏到,將新舊錢糧分別蠲免緩征,并因順直各屬災區(qū)窮黎較多,撥給湖北漕米三萬石,藉資散賑。江蘇泰州、鹽城各屬被風、被潮,江西泰和等縣被水,浙江沿海各縣被風、被潮,福建臺灣、臺北兩府屬被風、被水,均經該督、撫等查勘撫恤,小民諒可不至失所。惟念來春青黃不接之時,民力未免拮據;著傳諭該督、撫等體察情形,如有應行接濟之處,即查明據實覆奏,務于封印以前奏到,候朕于新正降旨加恩。將此各諭令知之』。 十五日(甲戌),以神靈顯應,頒臺灣各屬天后廟匾額曰「與天同功」。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一百三十八。 十一月十二日(庚子),閩浙總督何璟等奏:提督孫開華撤防內渡,黔軍填扎臺北。報聞。 予臺灣陣亡病故文武員弁唐得勝等四十三員名議恤如例。 十六日(甲辰),福建巡撫岑毓英奏:『臺灣府屬澎湖地方前遭颶風,業(yè)經附奏;現查饑民多至八萬余人,由省城增廣倉義榖項下提榖二萬石,運往散給』。得旨:『即著督飭地方官妥為賑濟,毋任失所』。 二十五日(癸丑),福建巡撫岑毓英奏:『查覆臺、澎各營裁兵案內余剩兵谷,每石實可糶銀六錢;并請將榖價銀兩,仍留作臺防善后經費』。下部知之。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一百三十九。 十二月初八日(丙寅),諭〔軍機大臣等〕:『有人奏:「……澎湖通判鮑復康由已革武弁改名蒙捐,歷署漳浦、莆田等縣,著名貪酷;現在辦理該處賑務,恐有浮開口數、侵蝕賑糧等情,請撤回查辦」等語。著查明澎湖賑務,如鮑復康有舞弊各情,迅即撤回,從嚴參辦,毋稍徇庇。原折均著鈔給閱看。將此各諭令知之』。 ——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一百四十。 光緒八年(一八八二、壬午)春正月十二日(己亥),閩浙總督何璟奏:閩省采運賑糧,請免關稅。得旨:『著即咨明兩江總督、江蘇、浙江巡撫查照辦理』。 二十一日(戊申),福建巡撫岑毓英奏,賑濟臺灣饑民。報聞。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一百四十二。 二月十二日(戊辰),以前閩浙總督張之萬為兵部尚書。 二十三日(己卯),福建臺灣鎮(zhèn)總兵吳光亮奏:『臺灣自停補額兵以后,各營存兵過少,操演難成陣隊;請仍暫緩校閱冬操』。下部知之。 二十八日(甲申),予故總督銜前福建巡撫丁日昌祭葬如例。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一百四十三。 三月十八日(甲辰),諭軍機大臣等:『福建鹽法道翁家本、漳州府知府毓璋、漳州鎮(zhèn)總兵署陸路提督孫開華,著何璟、岑毓英悉心查看,如竟不能勝任,即行據實參奏,毋稍遷就。將此各諭令知之』。尋奏:『遵查道員翁學本搜除積弊,怨讟遂興;督催課厘,操之過急:聲名所以不如從前。擬由卓異原案,給咨送部引見,恭候欽定。知府毓璋在任數年,尚無貽誤,惟才具未甚開展;擬于簡缺知府內,酌量對調??偙鴮O開華性情勇敢,戰(zhàn)將之才;俟病體痊愈,奏請陛見』。得旨:『毓璋,準其于簡缺知府內酌量對調;余依議行』。 ——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一百四十四。 夏四月十五日(庚午),福建水師提督彭楚漢奏:出洋巡緝日期。報聞。 ——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一百四十五。 五月初七日(壬辰),以福建巡撫岑毓英署云貴總督、前任廣東巡撫張兆棟署福建巡撫;未到任前,以總督何璟兼署。 ——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一百四十六。 六月初六日(庚申),署云貴總督福建巡撫岑毓英奏請陛見。得旨:『著仍遵前旨迅速交卸起程,將一切防務妥為辦理,毋庸來京陛見』。 ——見「大清德宗量帝皇實錄」卷一百四十七。 二十一日(乙亥),諭內閣:『前因福建職婦林戴氏以伊子林文明被殺冤抑,屢次京控;并該氏之侄林文鸞以伊父林奠國等均被羅職等詞,赴都察院呈訴。迭經降旨,令該督、撫嚴訊確情,迅速奏結。茲據何璟等查訊取結,分別議擬具奏:「此案林文明以在籍副將恃勢橫行,其勒霸田產、強占婦女各節(jié),均已查有確據;此外被控殺死人命之案,不一而足。被拏時,并敢率黨拒捕,傷斃勇丁:種種兇惡,罪不容誅;業(yè)經正法,實屬毫無冤抑。據奏現據林朝棟呈遞親供,聲稱林戴氏情愿遵斷息訟。其林文鸞京控一案,系因痛親情切所致;現已訊明林文鸞亦愿息訟」等語。即著照該督等所擬完結。 閩浙總督何璟等奏:『署福建陸路提督關鎮(zhèn)國所部陣亡弁勇,請準在廣東本籍捐建專祠』。從之。 以年近百齡深明大義,予福建命婦陣亡提督林文察母戴氏建坊旌表。 二十二日(丙子),閩浙總督何璟等奏:『在逃噶瑪蘭番目陳輝煌投案效力,隨同開路撫番;請從寬免罪』。從之。 三十日(甲申),諭軍機大臣等:『據張樹聲奏「籌派水陸官軍保護朝鮮」一折,朝鮮亂黨滋事,張樹聲已派提督丁汝昌等酌帶兵船馳往查探,并添派提督吳長慶統帶所部六營克期拔隊東渡,所籌甚合機宜;即著飭令吳長慶相機因應,妥籌辦理。昨已有旨,諭令李鴻章迅速北來,前往查辦。近日朝鮮亂黨若何情形及日本兵船到后作何舉動?該督務當確探消息、審度事機,俟李鴻章抵津后,妥商辦法;仍隨時奏聞,以紓廑系。將此諭令知之』。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一百四十八。 秋七月十五日(己亥),前直隸總督李鴻章奏:『謹遵諭飭,于七月十二日由合肥本籍起行,航海北上』。得旨:『李鴻章聞命即行,力顧大局,覽奏實深欣慰。該大臣抵津后,著將籌辦情形,即行具奏』。 二十三日(丁未),諭〔軍機大臣等〕:『張樹聲奏「獲致朝鮮亂首李是應暨添調練軍東渡」各折片,吳長慶等統領官軍,驅至朝鮮國都,將李是應獲致,現已解送到津;此次援護朝鮮,張樹聲督飭吳長慶等迅赴事機、獲致亂首,俾該國王得以復其政權、徐圖善后之策,辦理深合機宜,殊堪嘉尚。著將李是應暫行妥為安置,俟李鴻章到津后,會同張樹聲向李是應究出該國變亂緣由及著名亂黨,詳細具奏,候旨遵行。吳長慶現派隊伍圍攻枉尋、利泰兩村,著飭令該提督穩(wěn)慎進攻,將亂黨渠首迅速捕除;一面妥籌防范,鎮(zhèn)定人心,以安反側。所有出力文武員弁,俟事竣后,準其擇尤保奏。吳長慶所統各營,不敷分布,現已添調總兵黃金志帶隊前往;將來應否添調重兵,著李鴻章等隨時體察情形,酌量辦理。將此各諭令知之』。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一百四十九。 八月十二日(乙丑),諭內閣:『朝鮮為我大清屬國,世守藩邦,素稱恭謹;朝廷視同內服,休戚相關,前據張樹聲奏,朝鮮國亂軍生變,突于六月間圍逼王宮,王妃與難、大臣被戕,日本使館亦受其害;當諭令張樹聲調派水陸各軍,前往援剿。又以李鴻章假期屆滿,召赴天津會同查辦。旋經提督吳長慶、丁汝昌、道員馬建忠等率師東渡,進抵該國都城,擒獲亂黨一百數十人,殲厥渠魁、赦其脅從。旬日之間,禍亂悉平,人心大定。釆訪該國輿論,咸稱釁起兵丁索饟;而激之使變者,皆出自李是應主謀。經吳長慶等將其解送天津,降旨交李鴻章、張樹聲究明情由具奏。李是應當國王沖年,專權虐民,惡跡晤著,迨改政后,日深怨望。上年即有伊子李載先謀逆情事。此次亂軍初起,先赴伊家申訴;既不能正言禁止,乃于事后擅攬庶務、威福自由,獨置亂黨于不問。及李鴻章等遵旨詰訊,猶復多方掩飾,不肯吐實;其為黨惡首禍,實屬百喙難逃。論其積威震主、謀危宗社之罪,本應執(zhí)法嚴懲;惟念朝鮮國王于李是應誼屬尊親,若竟置之重典,轉令該國王無以自處。是用特沛恩施,姑從寬減。李是應著免其治罪,安置直隸保定府地方,永遠不準回國;仍著直隸總督優(yōu)給廩餼、嚴其防閑,以弭該國禍亂之端,即以維該國王倫紀之變。吳長慶所部官軍,仍著暫留朝鮮,藉資彈壓。該國善后事宜,并著李鴻章等悉心商辦,用示朝廷酌法準情、綏靖藩服至意』。 二十七日(庚辰),閩浙總督兼署福建巡撫何璟奏:臺灣被風水各災。得旨:『著該督飭屬詳細查勘,妥為撫恤。此外各屬有無被災之處,著一并查明,分別辦理』。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一百五十。 九月十七日(庚子),予積勞病故福建提督賴鎮(zhèn)海恤典如例。 二十二日(乙巳),諭〔軍機大臣等〕:『侍講學士何如璋奏「請酌定經制,力整水師」一折,據稱:「中國自籌辦水師以來,船械非良、兵弁多濫,章程不一,訓練不精;以之應變,難操勝算。欲固沿海之防,宜定練軍之制;條陳六事,懇請采擇」等語。海防關系大局,自以力整水師為急務。何如璋所陳立營制、編艦隊、勤訓練、謀并省、精選拔,并請?zhí)卦O水師衙門,以知兵重臣統理各節(jié),著李鴻章悉心酌度,妥議具奏,原折著鈔給閱看。將此諭令知之』。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一百五十二。 冬十二月初八日(庚申),追予故前署福建按察使、延建邵道趙印川附祀京師昭忠祠。 ——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一百五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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