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卷八?練營陣第八(戰(zhàn)略)·第二十二.處陣降

練兵實紀 作者:明·戚繼光


  凡當陣之時,賊方迎鋒而來,若系被擄驅之前向者,今給每哨降旗二面,遠遠共呼,丟了槍刀不殺。若系丟了槍刀者,令徑向白旗下,聽他投附偷生。若妄殺一級,定斬下手之人償命,各相近隊伍頭目,不行舉首者,同罪。若聞呼不改,徑持槍刀前來者,聽于陣上殺之。仍以取功并論,報功之日,即與開說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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