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唐樞傳

白話明史 作者:清·張廷玉 等


  唐樞,字惟中,歸安人。嘉靖五年(1526)進士。授官刑部主事。言官因李福達的官司交互彈劾郭勛,然而不得獄辭要領。唐樞上疏說:

  “李福達的官司,陛下再三駁斥查問,這真是有古代帝王的欽恤盛心。但是諸臣有負陛下,欺蔽的人放肆地說別人的壞話,諂諛的人混淆其說,畏威的人改變自己的言辭,訪緝的人隱蔽真情。所以陛下的迷惑就更加厲害,而是非終不能明了。我心中考慮陛下的疑慮有六項。說謀反罪重,不宜隨便加以懷疑,這是其一。說天下的人相貌有相似的,這是其二。說薛良的話不可以聽,這是其三。說李玨當初已經查明,這是其四。說臣下結黨傾軋郭勛,這是其五。說崞、洛地方的證佐之人都是仇人,這是其六。我請求讓我一一加以辯解。

  “李福達的出行,開始有王良、李鉞跟隨,其意何在?接著惠慶、邵進祿等人以之為師,其傳何事?與李鐵漢十月下旬的約會,其行何求?‘我有天分’數語,其情何謀?‘太上玄天,垂文秘書’,其辭何指?劫庫攻城,張開旗子拜封爵官,雖然邵進祿等人做成的,其本原何在?李鉞伏誅在前,邵進祿事情敗露在后,反叛的情況非常明顯。所以陜西的人說可殺,山西的人說可殺,京畿中沒有一人不說可殺,只有皇上左右的人說不可殺,這就叫我不得而知了。這是不必疑慮的第一條。

  “而且李福達的形貌最容易辨識,或取證于光頭,或證辨于鄉(xiāng)音,像李二、李俊、李三是他的同族,是認識他的。從戚廣的妻子口中說出的,她是李福達的孫子相識的人。開始讓杜文桂辨認,他是李福達相識的親家。讓韓良相、李景全對質證明,他們是李福達相識的朋友。一對證于高尚節(jié)、王宗美,他們是..州主人認識的。二對證于邵繼美、宗自成,他們是洛川主人認識的。三對證于石文舉等人,他們是山西、陜西道路行人都認識的。這是不必疑慮的第二條。

  “薛良堅持作惡,真不是好人。但他所說的張寅就是李福達,也就是李午,實有明據,不得因人廢言。況且李福達的蹤跡詭密,黠慧過人,人們都墮其術中,不是薛良狡猾也就不能揭發(fā)他的陰私。從來發(fā)摘告訐這樣的事,原不必出之于敦良樸厚的人。這是不應當疑慮的第三條。

  “李玨因為見薛良不是善人,又見李福達沒有龍虎形、朱砂字,又見五臺縣張子真戶內實有張寅父子,又見崞縣左廂沒有李福達、李午這樣的名字,于是茍且定案,輕易放縱元兇。殊不知五臺縣是從嘉靖元年(1522)黃冊才開始收錄,張寅父子突然從何而來?交納糧食封官,其為富戶一定不是一日之積累,在此以前為什么會被隱漏呢?崞縣在城坊既有李伏答,于是在左廂都追察,又以李午為真名,找他的籍貫住址,怎么能夠得到呢?則軍籍無從考察,又怎么能作為充足的證據呢?況且李福達既有妖術,那么龍虎形、朱砂字,又怎能知道不是先前假借來蠱惑群眾,后來去掉以逃避罪名的呢?也不可說薛良全是誣陷他的。這是不必疑慮的第四條。

  “京師從四方來的人不只一個李福達,既改名張寅,又衣冠形貌像他,郭勛聽從他的話并相信他,這在道理上是說得過去的。李福達是妖賊的余黨,也是意料所不能及的。在郭勛來說自有可居之過,在陛下來說既然有寬大權貴之恩,諸臣縱使有傾軋郭勛之心,又怎能加他們的罪呢?這是不用疑慮的第五條。

  “審查案件的人稱誣,一定要說被誣是什么原因。如果說是仇恨,一定要說仇恨的是什么事情。如果說薛良有仇恨,那么一切作為佐據證人就不是因為仇恨了。說韓良相、戚廣是因為仇恨,那么高尚節(jié)、屈孔、石文舉就不是因為仇恨了。說魏泰、劉永振是因為仇恨,那么當今的布政司按察司及府縣官員則不是因為仇恨了。說山西、陜西的人,是因為仇恨,那么京師道路之人就不是因為仇恨了。這是不用疑慮的第六條。

  “望陛下六疑盡釋,明正李福達之罪。期望群奸屏跡,宗社幸甚。”

  疏章呈入朝廷,皇帝大怒,將唐樞貶斥為平民。在這之后《欽明大獄錄》刪去唐樞的疏章不予登載。

  唐樞少年跟隨湛若水學習,深造實踐。又留心經世方略,九邊和越、蜀、滇、黔的險阻厄塞,沒有不親身經歷的。腳踩草鞋口含野草,到老不衰。隆慶初年,恢復官職。因為年老,增加俸祿引退。正巧高拱不滿意徐階,說徐階體恤收錄先朝建言諸臣,乃是彰顯先帝的過錯,請求全部停止,唐樞竟然沒有被收錄于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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