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各種歷史評論

劍橋中國明代史 作者:


  在傳統的分類法中,評論集或筆記一般分在子部的雜家或小說類。不過很明顯,大多數筆記提供了有關歷史問題的重要資料:

  在多數情況下,[筆記]作者的目的是想為學術性的和機智的談話提供材料,這個目的在這類作品的序言中常有說明。但作者往往希望寫下自己的體驗和見聞以補充正史。另一個目的是舉例說明傳統道德,例子好壞都有。最后,還有一個動機,它經常伴隨其他的動機出現,這就是為了娛樂。由于是學者為學者而寫,不言而喻,它們也反映出士大夫階級的意識形態(tài),包括這個階級的全部傳統觀念。我們很少能了解下層階級;大多數事件的記載來自有學識的官僚階級。[1]

  這些筆記的范圍和內容可說是無所不包。許多主要地是談論儒家經典、文學和較早時期的歷史。這種筆記對明代的思想和思想史很重要。它們也講述各種驚人的或流行的故事,對某一時代的生活和思想的各個方面提供了有價值的資料。但這類著作跟小說一樣,不能在談歷史資料的一章中充分討論,盡管小說以至詩歌對了解明代的文化與社會有極大的重要性。

  我們將把討論限制在對明代的政治和社會史提供了直接資料的筆記的范圍內。筆記較之其他任何歷史著作更是個人的;在筆記里,作者的主觀的、個人的態(tài)度變得很明顯。因此,它們是真正意義的“野史”。

  然而《四庫全書總目》和其他大多數傳統目錄無一例外地將筆記通通列入子部,《千頃堂書目》適當注意到許多筆記的歷史著作性質,而把它們比較合適地列入史部中的別史和雜史類。有些筆記包括到作者在世時為止的整個明代,往往有正史中所沒有的有價值的資料。

  它們中間最突出的,是沈德符的《野獲編》(1619年,4.1.5)。他的筆記主要談論歷史、政治和制度問題,根據的是從他曾任京官的祖父和父親那里得來的材料、他自己在北京和別處的經歷,以及其他各種資料。作者的不帶偏見和往往是非傳統的看法,提高了這部作品的價值。雖然此書被禁,但清代學者認識到它的重要性。它重編于1713年,重印于1827、1869和 1959年。[2]

  這類筆記中常被引用的另一部筆記,是朱國禎的《涌幢小品》(1621年,4.1.6),他也是一部大型綜合體明史的作者。_0816_1[3] 也許卷數最多的筆記是張萱的《西院聞見錄》(1632年, 4.1.7)。[4] 它包含的傳記材料是按不同的人在某種情況下表現出來的道德或其他品質分類的,這些人主要是官員。它包含的引文是按政府部門和這些部門內的官員的職能編排的。引文引自奏議和其他著作,其中有些已失傳。最后一小部分以民俗和宗教為特點,內容主要引自其他資料。它一方面接近于傳記著作,另一方面接近于經世文。它是有用而重要的資料。

  其他筆記如焦竑的《玉堂叢語》(1618年,4.2.6),[5] 或劉若愚的《酌中志》(約1638年,4.2.7),主要談政府體制和官宦生活。它們往往在國家體制上對正史和別史作了補充?!蹲弥兄尽氛劵蕦m中的事件與活動,特別是最后四朝。它是由宦官寫作的少數作品之一,因而是有關晚明時期內廷事件和生活的重要資料來源,因為它沒有反映官吏對宦官的偏見。

  被《千頃堂書目》歸入子部的其他比較一般性的筆記,含有與明史有關的材料。其中最突出的出版于《千頃堂書目》包括的時期之后。這就是顧炎武寫于1671—1695年間的《日知錄》。它涉及的題目范圍廣泛。這些筆記不像其他許多作家的筆記那樣是隨便寫的,而是基于顧炎武廣泛的閱讀和旅行觀察。它含有有關明史許多方面的有價值的資料。

  對研究明代有用的其他作品有,郎瑛的《七修類稿》(1566年或稍后, 4. 3. 3),何良俊的《四友齋叢說》( 1573年,4.3.5),謝肇淛的《五雜俎》(約1600年,4.3.11),[6] 和焦竑的《焦氏筆乘》(1606年,4.3.13)。有的筆記如田藝蘅的《留青日札》(1573年,4.3.6)含有文化史和民俗學資料。有的如徐禛卿的《翦勝野聞》(約1500年,4.5.7)涉及過去一個有限的時期。筆記更經常談論的是作者在世時的事件。李賢的《古穰雜錄》(1460年以后,4.5.3)涉及的時期從宣德到天順朝,而張瀚的《松窗夢語》(1593年,4.6.4)涉及嘉靖、隆慶和萬歷初期。

  另外一些作品只涉及某一地理區(qū)域。大多數目錄把它們列入地理和方志,包括這樣一些作品如周暉寫南京的《金陵瑣事》(1610年,4.9.5),[7] 陸粲寫江蘇南部的《庚巳編》(約1520年,4.9.2),和屈大均寫廣東的《廣東新語》(約1680年,4.10.2)。[8]

  有些作者(如沈德符和顧炎武)專門對一些問題發(fā)表相當客觀的批評意見,這些問題是他們通過自己廣泛的知識和閱歷所真正理解的。另一些作者(如郎瑛)專門搜集各種奇聞軼事。還有一些作者熱中于對某個問題、某些人和他們的行動發(fā)表他們的個人意見(如徐禛卿),或敘述他們自己的經歷(如謝肇和李賢)。其余的作者是比較沒有偏見、見解比較開明的民間學者(如沈德符和田藝蘅)。如此看來,王世貞的批評不是沒有根據的。[9] 不過,筆記中包含著無比豐富的資料,必須仔細加以評價。

 ?。?] 陳學霖:《當代中國史評中的李贄(1527—1602年)》[22],第125—151頁;《明人傳記辭典》[191],第1565—1567頁。

  [2] A.J.M.德穆瓦里亞克·德馬拉:《中國通史,或這個帝國的編年史:〈通鑒綱目〉譯文》[140](巴黎,1779—1785年),第10卷。

  [3] 這個版本的翻印本,1978年在臺北出版。

 ?。?] 關于這部著作見本章,《導言:若干普遍趨勢》。

 ?。?] 《明人傳記辭典》[191],第1399—1405頁。

  [6] 彼得·奧爾布里希特:《中國的列傳》,《時代》,8,2—3(1957年),第224—235頁;崔瑞德:《中國的傳記著述》[520],見《中國和日本的史家》,W.B.比斯利和E.G.普利布蘭克編(倫敦,1961年),第95—114頁,和《中國傳記問題》[521],見《儒家人物》,芮沃壽編(斯坦福,1962年),第24—39頁;戴維·S.尼維森:《傳統中國傳記的諸方面》[407],《亞洲研究雜志》,21,4(1962年),第457—463頁。

 ?。?] 尼維森:《傳統中國傳記的諸方面》[407],第459頁。

  [8] 尼維森:《傳統中國傳記的諸方面》[407],第457—459頁。

 ?。?] 8卷(臺北,196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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