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 | 登錄讀書好,好讀書,讀好書!
讀書網(wǎng)-DuShu.com
當前位置: 首頁新聞資訊歷史

重審美國政治、憲法與奴隸制

本文原載“美國史研究”公眾號(Americanhistory)2019年1月2日,題為《美國早期種族政治史研究》。經作者授權,澎湃新聞轉載。1. Joanne B. Freeman, The Fiel

本文原載“美國史研究”公眾號(Americanhistory)2019年1月2日,題為《美國早期種族政治史研究》。

1. Joanne B. Freeman, The Field of Blood: Violence in Congress and the Road to Civil War, New York: Farrar, Straus and Giroux, 2018.

1856年5月22日,南卡羅來納州的眾議員普雷斯頓·布魯克斯(Preston Brooks)進入?yún)⒆h院,突然用拐杖猛擊毫無防備的馬薩諸塞州參議員查爾斯·薩姆納(Charles Sumner),拐杖被打斷后,他仍試圖揮拳攻擊薩姆納。這是內戰(zhàn)前美國國會中最著名的議員間打斗事件,舉凡對這段歷史有所了解的人,對此事均不會陌生。那么,在19世紀上半期,這種暴力襲擊行為,到底是一個極端的個案,還是美國聯(lián)邦議會中的常見現(xiàn)象?暴力襲擊或威脅在內戰(zhàn)前的國會政治文化中處于什么地位?對于這個問題,美國學者一直沒有給出解釋。這不僅是因為大部分學者沒有意識到這個問題的重要性,更因為缺乏原始文獻,議會記錄等官方文獻幾乎沒有記載這些暴力事件,歷史報紙中與此相關的報道也不多見。

耶魯大學歷史系教授喬安娜·弗里曼(Joanne B. Freeman)在2018年出版的《血腥之所:國會中的暴力與內戰(zhàn)起源》一書首次對上述問題做出了解答。弗里曼的研究基于兩種新文獻,一是參議院檔案管理員本杰明·弗倫奇(Benjamin Brown French)留下的11卷日記。弗倫奇于1833年進入國會,在那里工作長達30年,其日記中記載了大量相關的暴力沖突事件。二是議員們寫給家人和朋友的書信。


通過考察這些材料,弗里曼發(fā)現(xiàn),暴力沖突是內戰(zhàn)前美國國會政治文化的突出特征。在1830年到1860年間,國會的議員之間發(fā)生了超過70場暴力沖突,地點多是在參、眾兩院、國會附近的街道上,以及角斗場上。1838年,肯塔基州的議員威廉·格雷福斯(William Graves)與緬因州的議員喬納森·西利(Jonathan Cilley)之間甚至發(fā)生了一場決斗,后者不幸身亡。1841年,來自北卡羅來納州的眾議員愛德華·斯坦利(Edward Stanly)與來自弗吉尼亞州的眾議員亨利·懷斯(Henry Wise)發(fā)生沖突,甚至引發(fā)了參議院內部的群毆事件。作為聯(lián)邦國會內的激進反奴隸制人士,喬舒亞·吉丁斯(Joshua Giddings)至少七次遭到這種暴力威脅和攻擊,其中一次是被路易斯安納州的議員約翰·道森(John B. Dawson)用槍指著頭。

除了肢體沖突之外,國會議員之間還經常發(fā)生激烈的言語沖突,這些語言在攻擊性方面同樣今人瞠目結舌。議會“大佬”們抽著香煙,唇槍舌劍般相互攻擊,到激動之處就可能一口濃痰吐向對方,甚至揮拳相向。弗里曼筆下的國會辯論現(xiàn)場之“粗野”,與我們從《國會議事錄》(Congressional Globe)等歷史文獻中所“看到”的“文質彬彬”之間可謂大相徑庭。

弗里曼認為,這一特殊現(xiàn)象是內戰(zhàn)前特定的政治文化所致。其一,在19世紀上半期,選民與議員之間有著非常親密的聯(lián)系。在選民們看來,議員在國會辯論中毫不退步,甚至以暴力攻擊對手,是其堅定地捍衛(wèi)其所代表的選民利益的表現(xiàn)。有些選民甚至給議員寄去匕首和手槍,鼓勵他們堅定捍衛(wèi)自身的立場。其二,這與南部特殊的“榮譽文化”有關。總體而言,南部議員在國會辯論中更容易激動,也更傾向于采用暴力方式來危險和攻擊對手。其三,內戰(zhàn)前美國政治的高度分裂是導致這一現(xiàn)象的重要原因。尤其是19世紀50年代之后,隨著奴隸制問題進入美國政治的中心,南北之間開始更加深刻的分裂,在國會中的矛盾更加不可調和。在此之前,多是南部議員以暴力威脅或攻擊北部議員。而在共和黨興起之后,北部議員開始“還手”,這進一步加劇了國會政治的極端化。

此外,議會之于美國政治的重要性也是重要原因。19世紀上半期是美國議會政治的“黃金時代”,丹尼爾·韋伯斯特、亨利·克萊、約翰·卡爾霍恩等堪稱偉大的議員都生活在這一時期,他們既是各自政黨的領袖,又在國會辯論中呼風喚雨,對當時的政治生活影響巨大。不過,弗里曼認為,盡管國會中充斥著暴力和極端情緒,但國會的運行還是良好的,能在很大程度上體現(xiàn)民意(public opinion),這也是美國人學習民主政治的一個特定階段。

弗里曼此書不僅豐富了我們對于內戰(zhàn)前美國政治文化的理解,也能加深我們對內戰(zhàn)起源的認知。她通過對暴力沖突的考察,發(fā)現(xiàn)情感(emotions)因素也是導致內戰(zhàn)的重要原因。北部人對南部統(tǒng)治的恐懼、對奴隸制的殘酷現(xiàn)實的驚駭、南部人對北部之墮落的憤怒彌漫在內戰(zhàn)前的美國社會之中。恥辱、擔憂和被羞辱等躁動的情感,會影響人們的政治行為,加快了內戰(zhàn)的到來??傮w而言,在內戰(zhàn)前政治史領域中,無論從材料還是從題材而言,此書確實是一部“新”作。如埃里克·方納在《倫敦書評》雜志上寫的評論所言,“鑒于有關內戰(zhàn)時期的研究已經如此浩繁,歷史學家很難再說出什么真正的新東西,但是弗里曼做到了這一點?!?/p>

2. Manisha Sinha, The Slave’s Cause: A History of Abolition, New Heaven, Yale University Press, 2016.

廢奴運動是美國歷史上最重要的社會改革之一,歷來備受史家關注。但是,長期以來,廢奴運動研究高度碎片化,缺乏高水平綜合性研究。這大概是兩個原因所致。一是廢奴運動本身非常復雜,不同時期、不同群體的反奴隸制人士在思想觀念和行動策略方面差別甚大,以至于誰是“廢奴主義者”都會成為歷史學家們爭論的問題。二是美國學者在研究方法和視野方面高度分化。自20世紀60年代以來,受社會史和文化史等新方法的影響,美國學者紛紛關注女性廢奴主義者、黑人廢奴主義者、廢奴陣營中的種族觀念、廢奴運動與女權主義、廢奴公共領域、廢奴政黨等問題,很少有人嘗試為廢奴運動寫一部“通史”。

自廢奴運動研究領域的大家詹姆斯·斯圖爾特(James Brewer Stewart)在1976年出版《神圣的戰(zhàn)士:廢奴主義者與美國奴隸制制》(Holy Warriors : the Abolitionists and American Slavery)以來,美國學術界已經多年沒有出版有關廢奴運動的綜合性研究。直到2016年,康涅狄格大學歷史系教授、廢奴運動研究領域的新一代領軍者瑪麗莎·辛哈(Manisha Sinha)出版了全新的廢奴運動“通史”——《為了奴隸的事業(yè):美國廢奴運動史》。


總體而言,此書有三個明顯的特點。其一,拓展了廢奴運動研究的時間跨度。長期以來,學者們在研究廢奴運動時,關注的重點是19世紀30年代興起的激進廢奴主義者。理查德·紐曼(Richard S. Newman)在2002年出版了《美國廢奴主義的演變:在共和國早期與奴隸制抗爭》(The Transformation of American Abolitionism: Fighting Slavery in the Early Republic)一書,將廢奴運動研究拓展至建國初期。瑪麗莎·辛哈則將研究時段進一步前移,系統(tǒng)考察了從殖民地時期到革命時期的各種廢奴思想和活動。她把19世紀30年代之前的廢奴活動稱為第一波廢奴運動,將30年代興起的廢奴運動稱為第二波廢奴運動,認為這波運動之間既有諸多關聯(lián),也存在明顯的斷裂性。

第二,擴展了廢奴運動的研究范圍。美國學者往往將奴隸的反抗與自由人士的反奴隸制活動截然分開,認為后者才是廢奴運動的研究對象?,旣惿ば凉蚱屏诉@一傳統(tǒng),將奴隸反抗也納入廢奴運動的研究領域。而且,她認為廢奴運動的核心并不是中產階級的自由主義,而是奴隸的反抗。在殖民地時期,正是奴隸的起義和抗爭行為,激發(fā)貴格派建立了第一批廢奴組織。奴隸的反叛和逃跑行為,黑人作家和黑人社區(qū)的領袖,都是塑造廢奴運動將其目標的重要力量。大多數(shù)廢奴主義者都認識到,每一個廢奴故事都必須以受奴役者的反抗作為開端。19世紀30年代之后,奴隸反抗與廢奴活動之間仍然保持著持續(xù)且緊密的聯(lián)系:重要的奴隸起義標志著廢奴運動的開始,而逃奴則將分裂的廢奴主義者聯(lián)合起來并促使他們?yōu)榕`的革命性抗爭辯護。

第三,全面吸收了近年來廢奴運動研究的最新成果?,旣惿ば凉娬{黑人在廢奴運動中的積極作用,認為他們不僅是廢奴活動的積極參與者,還構建出一套全新的廢奴理論。她也關注到女性之于廢奴運動的重要性,并重點考察了第一波女權運動與廢奴運動的關系。她還吸收了資本主義史研究的最新成果,認為廢奴主義者并不是守舊的道德主義者,而是在全新的資本主義世界中思考人的權利和尊嚴問題。她也注意從跨國史的角度發(fā)出,考察大西洋世界中的政治社會變遷對美國廢奴主義者的影響。與此同時,瑪麗莎·辛哈還試圖打破既有研究之間的界限,注重分析不同性別、種族、派別和地域廢奴主義者之間的聯(lián)系。在她看來,將廢奴主義者聚集在一起的不是歷史學家貼上的各種標簽,而是廢奴這一“為了奴隸的事業(yè)”。

瑪麗莎·辛哈寫作此書,不僅是為了展現(xiàn)廢奴運動的整體圖景,還有一個更為宏大的學術抱負:重新界定廢奴運動的性質和影響。她認為,從殖民地時期開始,美國的廢奴運動就具有兩個持久的特征:跨越種族、與民主的發(fā)展密切相關。對于前者,學者們已多有論及。因此,有關廢奴運動與民主政治關系的論述,才是本書的重要價值所在?,旣惿ば凉诒緯拈_篇就提出,“與美國民主的范圍和性質的沖突,經常集中在有關黑人自由和權利的辯論中。而這種持續(xù)的重大政治斗爭源自廢奴運動”。在她看來,廢奴運動就是一場民主化運動,廢奴主義者是20世紀的反殖民地主義者和民權運動者的先驅;廢奴主義者討論的是社會和政治的本質、種族不平等與民主的關系、國家與帝國、勞動與資本、性別與公民權等問題;他們可用反對奴隸制來批判西方民主社會的自負,展現(xiàn)其丑陋的一面?,旣惿ば凉鞔_道出了她在這種歷史敘事背后的現(xiàn)實關懷:在民權運動的遺產遭到懷疑和破壞的時代,我們需要知道,美國政治的民主化既不是制度本身一蹴而就的結果,也不是精英階層的恩賜所致,而是源自廢奴主義者這樣的渴望平等和公正的社會改革者的不懈抗爭。

此書自問世以來,就在美國學術界贏得一片好評,先后斬獲弗雷德里克·道格拉斯獎、共和國早期史協(xié)會最佳著作獎等諸多獎項。可以肯定的是,在未來的很長的時間內,這部兼具全局視野和個人洞見的著作都將是廢奴運動研究領域內最重要的綜合性作品。哈佛大學著名歷史學家約翰·斯托弗(John Stauffer)甚至認為,“任何一位關注美國境況(American conditions)的人文或社會科學領域的學者都應該讀這本書。它如此重要。在描述那些男性、女性、黑人、白人廢奴主義者為何以及如何創(chuàng)造美國歷史上第一起民權運動這一問題上,此書可謂無出其右?!?/p>

3. Sean Wilentz, No Property in Man: Slavery and Antislavery at the Nation's Founding,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2018.

美國憲法與奴隸制之間到底是什么關系?在奴隸制問題上,制憲會議代表的“原意”(original meaning)到底支持、反對或中立?這一直是美國歷史學家和法學家爭議不休的話題。在過去三十年中,美國學術界有一種越來越強烈的譴責憲法的聲音:在1787制憲會議上,制憲代表們經過一系列卑劣的妥協(xié),最終制訂了一部支持奴隸制的憲法;聯(lián)邦憲法是一個“與死亡簽訂的契約”,對奴隸制的保護是其“原罪”所在。2018年,普林斯頓大學著名歷史學家肖恩·威倫茨出版了《人不能作為財產:美國建國時期的奴隸制與反奴隸制理念》一書,對上述觀點提出了挑戰(zhàn)。


威倫茨認為,學者們在將憲法視為一份支持奴隸制的文件時,至少犯了三個錯誤。其一,誤解了制憲會議上的一些關鍵性論辯。其二,輕視了美國革命所來的強大的反奴隸制動力。更重要的是,這些學者忽略了制憲會議上一個非常微妙且重要的方面,即盡管制憲代表們同意就奴隸制達成妥協(xié),且這些妥協(xié)的確削弱了人們的反奴隸制意愿,擴大了奴隸主的權力,但是他們也有意將“人能作為財產”這一理念排除在憲法之外。

在美國歷史中,奴隸制的最根本的防御機制是以下理念:奴隸是奴隸主合法得到的財產,因而奴隸主之于奴隸的財產權不能受到侵犯。這套理念使得聯(lián)邦政府無力干涉奴隸制,也意味著奴隸制可以“合法地”向全國蔓延。時至今日,仍然有人相信這種,這一理念是內戰(zhàn)前美國歷史的“常識”,得到絕大多數(shù)人的認可。但是,威倫茨認為,這其實是對美國歷史的誤解。在制憲會議上,絕大多數(shù)制憲代表就已經達成了一個共識——“人不能作為財產”。這一共識的達成,不僅是部分反奴隸制代表的努力所致,更因為在當時的歷史語境中,大多數(shù)代表都認為,將人作為財產,違背了美國革命所創(chuàng)設的普遍平等的原則?;诖?,制憲代表們形成了一種關鍵性的平衡:作為一個地方性制度,奴隸制可以得到容忍乃至保護;但是奴隸制不能成為全國性的制度,在憲法之中沒有任何合法地位。威倫茨認為,“人不能作為財產”這一理念被聯(lián)邦憲法所確認,給此后的美國歷史產生了深遠而重要的影響。它使奴隸制純粹成為州法律的創(chuàng)造物,為美國成為一個沒有奴隸制的國家提供了可能性,也為聯(lián)邦政府在未來阻止奴隸制的擴張?zhí)峁┝丝臻g。當然,這些影響是出乎很多制憲代表意料之外的。

從這“人不能作為財產”這一憲法理念出發(fā),威倫茨重新梳理了內戰(zhàn)前美國奴隸制政治的演變過程。在19世紀初期,“人不能作為財產”這一共識并沒有被打破,但是奴隸貿易和逃奴問題,已經開始不斷對其發(fā)起挑戰(zhàn)。19世紀30年代以來,隨著大西洋世界廢奴浪潮的到來和廢奴運動的興起,南部面臨越來越大的反奴隸制壓力,不少南部人士斷言憲法承認“人可以作為財產”。這遭到反奴隸制人士的堅決反對,“人不能作為財產”這一憲法理念則激發(fā)他們創(chuàng)立了自由黨和自由土地黨這兩個反奴隸制政黨。19世紀50年代之后,憲法進一步成為反奴隸制人士的強大武器,抵制奴隸制全國化則是共和黨的重要政綱。總之,威倫茨認為,在奴隸制問題上,制憲代表們人為創(chuàng)設了一個嚴重的悖論。一方面,他們承認奴隸主之于奴隸的財產權得到州法律的保護,并通過妥協(xié)賦予了奴隸主影響全國政治的權力。另一方面,他們堅決不在憲法中承認“人可以作為財產”,不認可奴隸制在全國范圍的合法性。這種內在的張力,是奴隸制政治不斷演變的重要動力。

威倫茨的研究表明,“圍繞奴隸制的政治斗爭像個國家一樣古老”,貫穿在建國至內戰(zhàn)的所有時段,內戰(zhàn)爆發(fā)的根本原因不是關稅、州權等問題,而是奴隸制。而且,早在19世紀30年代之前,政治方面的反奴隸制思想和力量已經被孕育出來了,共和黨和林肯的崛起,只是反奴隸制政治發(fā)展的頂峰在,這其實驗證了美國內戰(zhàn)史學界近年來盛行的“漫長的解放”(long emancipation)觀點。此外,威倫茨也提醒我們,雖然跨國史、文化史等新的史學方面確實能為奴隸制政治研究打開新視野,但是我們不能完全忽略對政治制度的考察。不過,他明確指出,推動奴隸制政治演變的不是制度本身,而是圍繞制度展開的政治斗爭??傊趹椪?、早期政治史和內戰(zhàn)史多個領域,此書都具有重要價值,值得我們關注和思考。

稍加補充的是,此書是威倫茨根據(jù)其于2015年在哈佛大學“內森·哈金斯講座”(Nathan I. Huggins Lectures)上所做的演講補充而成。該講座是哈佛大學杜波依斯非裔美國人研究中心所設,每年邀請知名學者講授與非裔美國人歷史相關的專題。不少受邀者會將講座內容補充成書,再由哈佛大學出版社出版。這些著作多為“大家小書”,比如艾拉·貝林的《漫長的解放:美國奴隸制的終結》(Ira Berlin, The Long Emancipation: The Demise of Slavery in the United States)、史蒂文·哈恩的《奴役與自由的政治世界》(Steven Hahn, The Political Worlds of Slavery and Freedom)、戴維·戴維斯的《挑戰(zhàn)奴隸制邊界》(David Brion Davis, Challenging the Boundaries of Slavery)、利昂·利特瓦克的《自由是如何自由的?吉姆·克羅的漫長死亡》(Leon F. Litwack, How Free Is Free?: The Long Death of Jim Crow)、保羅·芬克爾曼的《至高的不正義:最高法院中的奴隸制》(Paul Finkelman, Supreme Injustice: Slavery in the Nation’s Highest Court)等等,無不是了解美國種族政治史的絕佳讀物。

熱門文章排行

掃描二維碼
Copyright ? 讀書網(wǎng) www.afriseller.com 2005-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備15019699號 鄂公網(wǎng)安備 4201030200161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