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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念謝天佑教授:中華帝國商品經濟管控的邏輯

商業(yè)作為一種物品交換活動存在于各個社會形態(tài),內容、形式、等級不一,到了資本主義社會的市場上得以充分發(fā)展。秦漢以來中華帝國史上的商業(yè)以及商品經濟,雖然在各個歷史時期和各個不同地方存在著顯著的差異,近代開

商業(yè)作為一種物品交換活動存在于各個社會形態(tài),內容、形式、等級不一,到了資本主義社會的市場上得以充分發(fā)展。秦漢以來中華帝國史上的商業(yè)以及商品經濟,雖然在各個歷史時期和各個不同地方存在著顯著的差異,近代開埠以前還是存在著貫通的共性,有總體評估的必要;而總體評估上存在著不同和理論、范式的標準。上世紀八十年代,業(yè)師謝天佑先生在對中國古代經濟思想和政策的考察中提煉出了“國家商業(yè)資本理論”,對于我們理解中華帝國商業(yè)管控、經濟與社會形態(tài)的屬性,乃至帝制時代結束后頑韌的生命力頗有啟發(fā)。

作為新中國培養(yǎng)的第一代歷史學家的翹楚,謝先生精研馬列理論,史識水平卓然,是富有原創(chuàng)思想性、宏觀視野的學者?!拔母铩苯Y束后,他尤其注重運用政治經濟學的理論與方法分析中國歷史上的重大問題。這種嘗試顯示了運用從西方社會發(fā)展經驗總結、提升、演繹出來的理論和方法,把中國問題放在世界史上進行思考的可貴嘗試。雖然他效仿《資本論》創(chuàng)作一部“封建社會政治經濟學”的宏愿因其早逝而未竟,但其若干重要思考已經在幾篇論文及遺著《秦漢經濟思想與經濟政策史稿—兼評自然經濟論》(本文引文除史籍外,皆出自該著)里得到了初步的闡釋。筆者沿著他的思緒,在商業(yè)及其相關問題上做一些梳理、分析和延申性思考。


謝天佑先生

一、自然經濟與商品經濟

自然經濟是一種自給自足的經濟形式,排斥交換。但是,純粹的自給自足只具有理論抽象的意義;勞動的質的差異使交換成為必要和必然。勞動的直接交換、產品的直接交換、產品通過等價物的交換,是交換史上相續(xù)演進的形式。自然經濟是一種在較小的、封閉的經濟共同體內的自給自足形式,這個共同體單位可以是家庭、氏族、村社、莊園,乃或以交換使用價值為主要旨趣的地方小市場。共同體內部,互補有無,調劑盈缺,自我完成再生產,這種交換經濟作為自然經濟的補充而存在。

交換這個古老的現象,隨著生產力的進步、社會分工的擴大和私有制的深化,從量和質上發(fā)達起來,產生了與自然經濟相對立的、以交換為目的、以貨幣為等價物的商品經濟。商品貨幣經濟的發(fā)展,最終將瓦解自然經濟的堤壩,為新的生產方式也即資本主義社會形態(tài)創(chuàng)造前提。

自然經濟或與之相對立的商品經濟既非指某種生產方式本身,也不等同于某種經濟結構。它們作為一定生產方式的表現形式,貫穿于一定經濟結構的各個方面和各個層次,表現出這種社會經濟形態(tài)的特定性質和指向。近代開埠前的中國農業(yè)社會里,自然經濟無疑占統(tǒng)治地位,但國民經濟結構中的確存在著較大比重的商品經濟成份。王朝-國家對自然經濟與商品經濟的認識和態(tài)度,決定了其經濟政策;對經濟政策的析評,則需要在自然經濟與商品經濟的沖突和關系中展開。而流通領域、市場最能體現兩種經濟形式的矛盾運動,反映出商品經濟內在結構的特質。

二、“自然經濟論”與“重農抑商”思想與政策的淵源與實質

秦漢以來中華帝國建立在自然經濟占據主導地位的農業(yè)經濟之上。既然長期以來自然經濟是“歷史的需要,歷史就必然編制一種理論為它的生存做辯護。這個理論就叫自然經濟論?!比绱?,“自然經濟論則是古代經濟思想的主導,有時商品經濟論略占上風,那只是暫時的?!?/p>

以農為本在農業(yè)社會里無可厚非,農業(yè)經濟形態(tài)必然產生相應的重農思想,但與強調農業(yè)的重要性相對應的是對商業(yè)的鄙夷,所以謝先生指出,從歷史上的大量相關言論文獻看,“自然經濟論的基本特征是重農抑商?!倍耙稚獭标P鍵在于實施的“度”?!岸取钡臉藴蕜t在于判斷產品用途的性質。《鹽鐵論·本議》所講云:“商不通無用之物,工不作無用之器?!边@就限制了產品商品化的程度和民眾的消費水平,使得交換行為服務于自給自足生活和簡單再生產的農業(yè)經濟,商品經濟成為自然經濟的補充。

謝先生認為,重農抑商派都犯了一個共同的錯誤, 即片面地、對立地、靜止地看待農業(yè)和工商各業(yè)的關系。如此,以糧為綱, 以農為本,實則孤立農業(yè),為其發(fā)展設置種種障礙,將農業(yè)經濟自我封閉、捆綁起來,所以是一種“保守的經濟觀”,“從它一出世起, 就包含了消極因素?!?/p>

自然經濟論投映到社會里,也即農耕社會里崇尚的道德規(guī)范和倫理秩序,這正是儒家學說教化所鄙夷的言行。商品、商業(yè)、金錢,被視作重利輕義的惡之淵藪。如卜正民教授《縱樂的困惑》中講述的明末為士人所詬病的種種道德風尚墮落的弊端。

重農抑商的宗旨服務于大一統(tǒng)的中央集權的帝國秩序。謝先生指出,中國古代地主土地所有制下的自然經濟自身分散,表現為家庭為單位的小農經濟模式。廣大的小農,像馬克思所比喻的裝入袋子的缺乏有機聯系的馬鈴薯。但“在它瘦弱的肌體上卻建立了龐大的統(tǒng)一集中的政權”;小農經濟盛衰與王朝的興亡休戚相關。

三、“重農”與“重商”的沖突:商品經濟論與國家商業(yè)資本理論

傳統(tǒng)農耕社會里,以糧為綱,農為本,商為末,似乎天經地義。但是現實生活中,商品、商業(yè)、市場、商品經濟無處不在,無時不在,而且如司馬遷所描述:“夫用貧求富,農不如工,工不如商”。(《史記》卷129《貨殖列傳》)自古以來不乏重商的呼吁和輿論,在漢武帝去世后的鹽鐵會議上,桑弘羊等御史大夫派祝主張本末并重。謝先生深入挖掘了這種沖擊了傳統(tǒng)自然經濟論的商品經濟論的內涵與價值,但同時指出其并非泛泛地重商,而名之為“國家商業(yè)資本理論”,認為它是為漢初以來,特別是武帝時期推行的把關系到國計民生的重要領域里的工商業(yè)收歸國有或由國家監(jiān)督的政策辯護。

國家商業(yè)資本理論的中心邏輯為國家通過壟斷流通領域,從商人那里攫取資本,然后根據國家的需要進行財富分配。謝先生認為,由國家經營、支配工商經濟,獨操輕重、斂散之權的這種專制主義集權國家的經濟統(tǒng)制的法門源自《管子》。人民大眾是物質財富的直接創(chuàng)造者,“唯官山海”(《管子·海王》)的特色在于不直接向以農民為主體的廣大生產者搜刮賦稅,而側重于從流通領域攫奪商業(yè)資本。將社會財富攬進國家手中,然后以皇權的名義在各階極、階層、集團、地區(qū)和行業(yè)之間進分配、再分配和調節(jié),。如此,既增加賦稅收入,又造成公正、均平的表象,所謂“見予之形,不見奪之禮。”(《管子·輕重》)

謝先生一針見血地指出,國家商業(yè)資本理論,實質上就是專制主義中央集權的理論。中央政府通過經濟集權, 將商品活動納入指令的規(guī)范,掌控經濟命脈,發(fā)揮政治統(tǒng)制的強大威力。經濟集權與政治專制是統(tǒng)一的。


1980年代,謝天佑(右)與王家范在西安

四、“抑商”的理想,“重商”的實踐,與“私人商業(yè)資本派”的缺席

如何在實踐層面抑末以崇本?鹽鐵會議上兩派紛爭不已,矛盾集中于國家的工商業(yè)政策,即在商品的流通乃至生產的環(huán)節(jié)里充當的角色。

鹽鐵會議上,“重商”的御史大夫派側重于強調國家介入流通過程,以矯正和調控商品經濟自發(fā)作用所產生的不良后果;“抑商”的賢良、文學派看到的則是行政命令對于自然經濟秩序和自發(fā)商品關系的扭曲,以及“奸吏”假公漁利,與“輕賈”(即不法商人)狼狽為奸、變相盤剝的弊端。他們批評鹽鐵官營,不自覺地傾向肯定自由經營。在他們看來,官營、禁榷制度壞在一個“官”字上, 所謂“一官之傷潛力?!保ā尔}鐵論·禁耕》)于是,如何對待私營工商業(yè)成為雙方爭議的焦點。在這里,御史大夫派的干涉主義與賢良、文學派的放任主義劍拔弩張。

桑弘羊等人力持官營資本應在工商經濟居主導地位,并由國家掌握貸放、調控物價以平衡輕重關系,通過對有關國計民生的商品生產與流通的操縱與協調,達到駕馭國家經濟命脈的目標。這種壓制自由商品經濟的政策與作為其根據的重商理論頗多悖逆,也與近代資本主義早期國家動用政權力量保護、扶植、獎勵私人工商業(yè)的重商主義不可同日而語。

賢良、文學派的倡導放任主義在相當程度上披露了真實情況,也含有一定的合理成分。他們否定超經濟的侵亂,以為經濟活動毋需人力、權力的干預即可順利進行。這樣的結果似又違拗其抑商的本心。賢良、文學們并非從市場的角度發(fā)難,自覺地把價值規(guī)律作為評判的尺度。其所持有的敵視商品貨幣關系的原則立場,決定了他們的放任主義不能與商品經濟高度發(fā)展基礎上的自由主義混為一談,實質上他們屬于順其天然的自然經濟觀,或者說一種在自然經濟范疇內允許簡單的商品生產與交換以自發(fā)調節(jié)經濟生活的小生產者意識,清靜無為、無為而治的黃老思想究竟不能與自由經濟劃等號。

對照兩派,他們各自主張的初衷與結果發(fā)生了錯位,其直接和間接影響在經濟思想、經濟政策、乃至經濟生活領域造成諸多非驢非馬、不倫不類的現象。御史大夫派關于商品貨幣關系的觀念及重商理論是基于國家賦稅考慮,為國家經營、支配商品經濟服務的,私營工商經濟得到的是不由其自主的枷鎖。賢良、文學派鼓吹藏富于民、默認自由貿易的放任主義,痛斥來自國家權力的經濟攫取,結果卻在為私人經濟活動、特別是工商活動爭取寬松的社會環(huán)境??扇寮业慕洕鷤惱碛^畢竟根植于小農經營方式為主體的自然經濟土壤。

遺憾的是, 自《管子》到鹽鐵會議上的“重商”理論沒有用來為私人商品經濟辯護,反而成了國家對工商業(yè)進行經濟與“超經濟干預”的依據。理論上講,自然經濟論和官營政策論的真正否定者-自由商品經濟論缺場了。私人工商業(yè)者沒有成為矛盾的一方,其意志和要求迂曲、含混地分散體現在御史大夫派或賢良、文學派身上,而無法完整、正當地表達自己的觀點。商人資本不得不向皇權低頭,以在專制主義下犧牲獨立性以換取生存權。

五、大一統(tǒng)中央集權帝國的經濟統(tǒng)制與中國古代商品經濟的性格

在中華帝國的政治-經濟編程內,國家商業(yè)資本政策的推行時常富有成效。早在春秋時管仲就在齊國開禁榷制度之先河:“總一鹽鐵,通山川之利而萬物殖。”(《管子·輕重》)由此奠定了齊國爭霸稱雄的強大物質基礎。漢武帝時期均輸法、平準法與禁榷制度相得益彰,主要是借助于市場功能干預商品價格以調劑盈虛、平衡供需,將利源收歸中央,并由皇權協調大一統(tǒng)帝國的整體利益和各階級、階層之間的協和。而且,不增加農業(yè)稅(田賦和人口稅),沒有對農民竭澤而漁,加之“予之形”掩飾了些許“奪之理”,故曾有史家稱武帝“有亡秦之實而免亡秦之禍”(《資治通鑒》卷二十六“漢紀十四”)。

國家商業(yè)資本理論直接服務于皇權專制主義統(tǒng)治的需要。正是鑒于經濟權的分散會導發(fā)政治紛爭的后果,“人君統(tǒng)而守之則強,不禁則亡。”(《鹽鐵論·刺權》)御史大夫派一語破的:“今意總一鹽鐵,非獨為利入也,將以建本抑末,離朋黨,禁淫侈,絕并兼之路也。”(《鹽鐵論·復古》)同時,不可否認,強大、統(tǒng)一的政權對于商人資本紊亂經濟秩序的盲目自發(fā)行為有一定的整肅作用,但以行政權利干涉經濟規(guī)律,則如賢良、文學們所指責的那樣遺患無窮,百弊叢生。

鹽鐵會議不久,桑弘羊被殺,意識形態(tài)的紛爭沉寂下來了,但如謝先生所說:“思想被窒息, 制度被保留”。歷代統(tǒng)治者承襲了用國家商業(yè)資本吮吸民財、借助流通領域進行經濟統(tǒng)制的遺產, 同時又不妨礙站在自然經濟論立場上推行重農抑商政策,這種看似矛盾、見怪不怪的現象可以說是中國中央集權專制主義社會的特產 。

中華帝國歷史上,商人資本在以自然經濟占支配地位的國民經濟結構中,無法成為一個獨立的經濟成份,因此在政治上無法代表自己。而桑弘羊等人主張的、并為后世專制統(tǒng)治者所效行的國家商業(yè)資本政策旨在遏抑、扭曲和規(guī)范商人資本,使之變成經濟統(tǒng)制的幫手或附庸,喪失正當、合理的經濟職能?!皣疑虡I(yè)資本政策”的實施造成商品經濟在自然經濟的夾縫里和專制集權的統(tǒng)治下的畸形發(fā)展—如城市里交換、消費遠遠壓倒生產。

六、歷史回響:“國計”與“民生”的變奏

自然經濟論,商品經濟論,還有富有特色的國家商業(yè)資本理論在中華帝國歷史上斑駁地體現在國計民生的政策上,內中一個突出的矛盾是處理“國富”抑或“民富”問題。這個話語體系,反映了中國古代特殊的社會結構和分配體制下極為嚴峻的矛盾關系。所謂“國富”,指社會財富由以皇權為代表的國家財政所占有和支配,又曰國計、公利;所謂“民富”,指社會財富散植于民間,由百姓各自享有,又曰民生、私利。

歷史上國富論與民富論的爭辯由來已久,也不僅限于儒、法兩家,只不過儒、法各執(zhí)一端,把兩者的沖突推至非此即彼的兩極。在國民經濟的總體構架內,法家赤裸裸地主張“損下益上”,以苛法重稅之術,使“家不積粟”,達到“民…… 弱則尊官,貧則重賞”(《商君書·弱民》)的目的?!豆茏印???》曰:“利出一孔者,其國無敵…… 故予之在君,奪之在君,貧之在君,富之在君。”鹽鐵會議上桑弘羊也從自私自利、趨利避害的性惡論出發(fā),認為 “民大富,則不可以祿始也;大強,則不可以罰威也。非散聚均利者不齊。”(《鹽鐵論·錯幣》)可見,這套財富理論全然是從國家財政著眼,服務于集權專制的政治需要。

然而,同樣尊崇皇權的儒家,卻從“人”的角度,推衍出民富論。要求“損上益下”,藏富于民,這顯然屬于民本思想范疇??鬃拥牡茏佑腥粽f:“百姓足,君孰與不足;百姓不足,君孰與足?”(《論語·顏淵》)孔子本人也講:“因民之所利而利之?!保ā墩撜Z· 堯曰》)賢良、文學們在鹽鐵會議上不遺余力地發(fā)揮這一精神,用來批評“與民爭利”的官營政策:“寶路開則百姓贍而民用給,民用給則國富?!保ā尔}鐵論·禁耕》)既然賦役出自百姓,就必須愛惜、保護好這真正的利源,“用約而財饒。”(《鹽鐵論·國疾》)

國計與民生終究不是一個概念。在一定時期內,如無生產力突進,社會的生產 總值和財富總額大致保持一個恒量,所以,社會財 富在國家和民間的分割存在著此長彼消的反比關系,儼如文學所稱:“利于彼者必耗于此,猶陰陽之 不并曜,晝夜之有長短也?!睕r且,“利不從天來,不從地出,一取之民間?!保ā尔}鐵論·非鞅》)如此看來,御史大夫派所鼓吹的從流通領域賺取財富而非取之百姓的說法不能成立。

可是民富一定裨益于國富嗎?特別是四民之中的工商業(yè)者,財勢膨脹對國庫和社會生活到底產生怎樣的影響呢?《史記·平準書》記載,漢武帝時期由于天災人禍,“于是縣官大空,而富商大賈或踏財役貧轉轂百數,廢居居邑,封君皆低首仰給。冶鑄煮鹽,財或累萬金,而不佐國家之急,黎民重困?!鄙贁等说母辉Ec多數人的貧窮相對應,對國家調劑貧富的財力和權力來說是嚴重的挑戰(zhàn)。故而漢武帝雷厲風行地打擊商人資本,實行將錢財集中于國家的統(tǒng)制之中,并有效地壓制地方主義。

既然國家商業(yè)資本政策有如此妙效,那何樂不為呢!歷朝統(tǒng)治者大都承襲了漢武帝的衣缽,并且不斷地擴大禁榷的范圍和規(guī)模。唐人皮日休嘗感慨系之,“自漢至今,民產半入乎公者,其為桑弘羊、孔僅乎!”(《鹿門隱書》)“民產半入乎公”的表象透露出一個歷史秘密,國家商業(yè)資本政策切合法家主張的國富民窮的旨趣。兩千年來,大凡中央集權專制統(tǒng)治比較強固的王朝,莫不將有關國計民生的工商業(yè)收為官營,通過各種經濟和政治手段干預商品經濟,籍以牽制國民經濟,并利用聚斂的社會財富,發(fā)揮分配與再分配的經濟、政治職能。只是歷代尊孔崇儒的統(tǒng)治者,在踐行這種經濟制度的同時,卻拋棄了桑弘羊作為理論依據的商品經濟論,而少數以理財著稱的改革家或“理財家”也常常被視為追效桑弘羊故伎,劃屬“言利之臣”,千夫所指,往往以悲劇或鬧劇收場。

北宋蘇軾曾有一則王安石與司馬光關于財政、財富敏感問題的爭論記錄。

安石曰:“不足者,以未得善理財者故也?!惫ㄖ杆抉R光——筆者注)曰: “善理財者,不過頭會箕斂,以盡民財;民皆為盜,非國之福。”安石曰:“不然。善理財者,不加賦而上用足?!惫唬骸疤煜掳灿写死??天地所生財貨百物,止有此數,不在民,則在官,譬如兩澤,夏澇則秋旱。不加賦而上用足,不過設法陰奪民利,其害甚于加賦。此乃桑弘羊欺漢武帝之言,太史公書之,以見武帝之不明爾。至其末年,盜賊蜂起,幾至于亂,若武帝不悔禍,昭帝不變 法,則漢幾亡?!睜幾h不已。(《蘇東坡集》卷三十六《司馬文公行狀》)

這次宮廷辯論不啻為鹽鐵會議的一幕再現,表明國富與民富這個難解的題目像夢魘似地纏繞著一代又一代的人們。歷史上皇權一貫假托公利,以權衡天下利益為名,對民間的各種事業(yè)當作私利進行勒索和鉗制,侵害了經濟與社會運行的自然法則。而且,國家商業(yè)資本政策對經濟規(guī)律、市場機制的壓制,對商人資本的扭曲,其直接或間接受到的損害不僅僅局限于工商行業(yè)。專制主義體制下的國家商業(yè)資本損害了商品經濟正常發(fā)展的能力,并影響到整個經濟結構,其結果是缺乏自我調節(jié)的“彈性”和“張力”,形成一管就死、一放就亂的惡性循環(huán)。

(本文原題為《中華帝國商品經濟管控的邏輯——謝天佑教授關于“國家商業(yè)資本理論”的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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