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沒有發(fā)生所謂宦官之禍,《宋史·宦者傳序》將其原因簡要地概括為:
祖宗之法嚴,宰相之權重。
此說是否完全確當,下面分別從皇帝與宰執(zhí)大臣兩個方面來做些考察。
先就皇帝方面來說,他們對宦官既信用又抑制?!端问贰せ抡邆餍颉贩Q:
宋世待宦者甚嚴。
“甚嚴”二字雖屬過甚其詞,但曾經(jīng)加以抑制是事實。其主要緣故在于前代的教訓不得不吸取,而北宋又推行的是所謂防弊之政。
唐代后期宦官自稱定策國老,呼皇帝為門生天子的往事對北宋最高統(tǒng)治者刺激太大,南漢后主劉鋹委政于宦官以致朝政腐敗的教訓更是近在眼前。宋人邵博《邵氏聞見后錄》卷22稱:
漢、唐宦者可謂盛矣,然官不至師保也。劉鋹有宦者七千余人,始有為師保者。藝祖既縛鋹,以永鑒其禍。
“藝祖”即宋太祖,他吸取前代教訓,“不受內臣所媚”。王繼恩在彈壓王小波、李順事變之后,宰相建議把他提拔為宣徽使,遭到宋太宗怒斥:
朕讀前代書史,不欲令宦官預政事。宣徽使,執(zhí)政之漸也,止可授以他官。
翰林學士張洎為了討好宦官,請求讓宦官藍敏正、裴愈出任翰林學士院正、副使,宋太宗斷然拒絕:
此唐弊政,朕安可踵其覆轍!
后來,宋真宗也說:
前代內臣恃恩恣橫,蠹政害物,朕常深以為戒。
王旦等宰執(zhí)大臣立即附和:
前代事跡昭然,足為龜鑒。
柴德賡指出宋太宗、宋真宗的這些話是“自為掩飾之詞”并告誡人們應“不為其所惑”,固然不無一定道理。特別是宋太宗為人較虛偽,他說“不欲令宦官干預政事”在很大程度上是在騙人。但因而認為宋太宗、宋真宗完全置唐代的教訓于不顧,對宦官弄權毫無警惕,不免又武斷了些。
在各種政治勢力之間搞平衡,以便加以駕馭,是歷代封建帝王為穩(wěn)固統(tǒng)治一貫采用的手法。宋太祖是善于運用這一手法的能手,他對一切有可能權傾天下的政治勢力以及有可能形成禍患的政治漏洞,無不“事為之防,曲為之制”。而他的后繼者又表示對宋太祖所推行的防弊之政“謹當遵承,不敢逾越”。宋太祖對宦官加以信用,只不過是利用此一政治勢力去制約彼一政治勢力,宦官自身也在被防范之列。宋太祖及其后繼者抑制宦官的主要措施,可以歸納為以下五條。
一是控制宦官人數(shù)。唐太宗為了防宦官勢力膨脹,把宦官總數(shù)控制在100人以內,封建史家傳為美談。宋太祖比唐太宗要求更嚴,他強調宦官“自有定員”,不得超過50人,規(guī)定宦官年齡在30歲以上,又無養(yǎng)父,才準許養(yǎng)子一人作為繼嗣,并在乾德四年(966)六月、開寶四年(971)七月兩次下詔申嚴此禁,敦促“所在嚴加覺察,違者不赦”。乾德四年六月詔令的要點是:
內官年及三十以上乃許養(yǎng)一子,士庶不得以童男養(yǎng)為宦者。
開寶四年七月詔令的內容為:
自今(內待)年滿三十無養(yǎng)父者,始聽養(yǎng)子,仍以其名上宣徽院,違者準前詔抵死。
懲處可謂嚴厲。咸平年間,溫、臺等州巡檢徐志通因私自閹割童男為宦者而受杖刑并刺配,宋真宗于是重申宋太祖禁令。大中祥符五年(1012)十一月,宋真宗強調:
中官皆養(yǎng)子,此弊宜深察。
他親自下令嚴懲違犯這一禁令的內侍楊懷恩。宋真宗以后,宦官人數(shù)有逐漸增多的趨勢,朝廷不時重申禁令,甚至暫?;鹿兖B(yǎng)子。如宋仁宗在皇祐五年(1053)閏七月,將宦官限額調整為180人。嘉祐年間,三司使韓絳上奏說:
內臣員多,請住養(yǎng)子。
這一建議被宋仁宗采納。熙寧年間,宋神宗對宰執(zhí)大臣說:
方今宦者數(shù)已多,而隸前省官又入內侍。絕人之世,仁政所不取。且獨不可用三班使臣代其職事乎!
三班使臣系低級武官。宰相吳充當即表示:
此誠盛德事,臣等敢不奉行!
宋哲宗在元祐二年(1087)二月,又把宦官限額壓縮到100人。到宋徽宗宣和年間,宦官總數(shù)才完全失去控制,“動以千數(shù)”。
二是設立宦官階官。在馬端臨看來,唐代有個怪現(xiàn)象:
唐宦者所歷散官與文官同......貴珰之階官至金紫光祿大夫、正議大夫者多有之。
北宋為內臣設立獨特的階官體系,以區(qū)別于文官、武臣。馬端臨認為,其目的在于對宦官加以歧視。他說:
祖宗立法,不以內侍溷清流,故自有階官。
元豐年間改革品階制度時,有大臣“請并內侍官名易之”,宋神宗反駁道:
祖宗為此名,有深意,豈可輕議!
很清楚,所謂“深意”,就在于歧視宦官。北宋內臣階官從較低級的貼祗候內品到較高級的東頭供奉官(后改稱供奉官),凡11階?,F(xiàn)據(jù)宋徽宗政和二年(1112)九月頒布的《改武選官名詔》列表1,表中的舊官是政和二年以前的名稱,新官則是政和二年所改。
表1 北宋中低級內臣階官
東頭供奉官之上的高級內臣階官從較低級的皇城使到最高級的延福宮使,凡6階,詳見表2(據(jù)《宋史》卷169《職官志九·敘遷之制》所作)。
表2 北宋高級內臣階官
對此有兩點需要說明:第一,以上內臣階官除皇城使而外,是宋太宗以后為安排功績卓著的宦官而陸續(xù)設置的。如宣政使是宋太宗在淳化五年(994)八月為獎賞王繼恩而特置的,其用心則在于顯示宦官有別于文官、武臣。此外,昭宣使特置于淳化四年(993)二月,以獎賞王延德等;宣慶使特置于大中祥符元年(1008),以獎賞李神福;景福殿使特置于大中祥符五年(1012)十二月,以獎賞劉承規(guī)。而延福宮使則是在明道元年(1032)特置的。第二,以上內臣階官“臨時用例,取旨改轉”,普通宦官與此無緣。
三是壓低宦官品級。唐代初期內侍省不置三品官,內侍最高官為從四品上,這常常被人們作為唐太宗壓制宦官的一項重要措施而加以稱道。北宋初年,內中高品都知、押班為宦官最高官,不過是正六品;景德三年(1006)五月增設的入內內侍省都都知,號稱內臣之極品,也不過是從五品,其品階仍低于唐代初期的內侍。北宋都知、押班的月俸錢為25貫,只能同當時的縣令相比較,河南洛陽縣令為30貫,萬戶以上縣令為20貫,宦官最高官雖高于后者,但低于前者。與文官、武臣相比,宦官升遷相當難。文官、武臣有一定的升遷年限,可是宦官不能照此辦理。史稱:
宋初以來,內侍未嘗磨勘轉官,唯有功乃遷。
宋仁宗在景祐年間下詔對此略加放寬:
內臣入侍三十年,累有勤勞,經(jīng)十年未嘗遷者,奏聽旨。
慶歷以后,宦官“有勞至減十五年,而入仕才五七年有勞至高品已上者”。針對這一現(xiàn)象,宋仁宗在嘉祐六年(1061)又下詔加以限制:
內臣入侍并三十年磨勘,已磨勘者,其以勞得減年者毋得過五年。
磨勘是指官員在升遷官階時的考課。按照北宋初年的規(guī)定,宦官要升任押班以上的官職,必須具備以下四個條件:
內臣舊制須經(jīng)邊任五年,又帶御器械五年,仍限五十歲已上及歷任無贓私罪,方預選充押班等。
帶御器械是皇帝身邊的近侍。至于宦官授官,宋真宗以前不過觀察使,宋真宗以后不過節(jié)度觀察留后即承宣使。大觀二年(1108)五月,童貫成為北宋歷史上第一個宦官節(jié)度使。南宋史家李心傳說:
真廟以來,宦者官雖尊,止于遙郡承宣使而已。宣政間,始除童貫、楊戩、梁師成、譚稹、李彀、梁方平等十許人。靖康初政,皆貶奪之。
所謂“遙郡承宣使”,遙郡是指帶有階官,以區(qū)別于不帶階官的正任。正任的地位高于遙郡。
四是限制宦官活動。王禹偁說,宋太祖時,宦官“或有不得已而差出外方,止令干一事,不得妄采聽他事奏陳”。后來,宋太祖不準宦官“采聽他事”的舊規(guī)盡管遭到破壞,可是宦官的活動仍然受到某些限制。如元祐三年(1088)九月,明文規(guī)定:
宗室不得與內臣之家為親。
理由是:
內臣出入宮掖,若與宗室聯(lián)姻,非便。
至于其原因,顯然在于防止宦官與宗室串通一氣,危及皇權。又如朝廷規(guī)定:
諸內侍官輒與外朝官非親戚往來,或出謁接見賓客者,并流二千里。
上述條文雖然見于南宋法律文書,但在北宋時至少已有類似的不成文法。因此,大臣在奏章中談到宦官問題時,一再強調:“不宜外臣與之交結”。景祐末年,呂夷簡對宋仁宗說:
臣待罪宰相,不與中貴私交。
嘉祐三年(1058)六月,賈昌朝將出任宰相,但遭到臺諫官彈劾:
昌朝建大第,別創(chuàng)客位以待宦官。
結果不僅未能拜相,而且解除樞密使。嘉祐五年(1060)十一月,陳升之被任命為樞密副使,有“鐵面御史”之稱的右司諫趙抃上疏反對,理由是:
升之交結宦官,進不以道。
知諫院唐介更是指名道姓地說:
升之與宦者史志聰、王世寧交結,以圖柄任。
宋仁宗向臺諫官員耐心解釋:
朕選用執(zhí)政,豈容內臣預議邪!
雙方的矛盾始終無法調解,宋仁宗只得把他們統(tǒng)統(tǒng)解職。宦官閻士良在宋仁宗時、任守忠在宋英宗時、陳衍在宋哲宗時受到懲處,其罪名之一便是“與中外大臣交相結托”。宋真宗即位之初,見到王繼恩“士人詩頌盈門”,便“惡其朋結”。宋徽宗發(fā)現(xiàn)宰相王黼與宦官梁師成秘密往來,“大不樂”。對于內臣不得與外官交結這一禁令,某些宦官能夠加以遵守,號稱“約己慎履”。如北宋前期的藍繼宗,史稱:
繼宗事四朝,謙謹自持,每領職,未久輒請罷。家有園池,退朝即亟歸,同列或留之,繼宗曰:“我欲歸種花、弄游魚為樂耳!”
又如孫可久,據(jù)吳處厚《青箱雜記》卷10記載:
仁宗朝內臣孫可久,賦性恬淡,年逾五十,即乞致仕。
所謂“致仕”,即退休。他過著“優(yōu)游自適”的生活,屯田員外郎柳永贈詩一首,其中有一聯(lián)為:
曾珥貂珰為近侍,卻紆絳褐作閑翁。
五是不許宦官掌機密。用宋朝人的話來說即:
貂珰不以典機密。
此舉被當時人稱頌為“祖宗良法”。北宋初年,宦官曾經(jīng)通過通進、銀臺司,預聞機密。通進司的主要職責是領天下章奏案牘及文武近臣奏疏進呈,而銀臺司的主要職責則是掌抄錄天下奏狀案牘事目進呈并發(fā)付有關機構檢查,這些職責都事關朝廷機密。北宋初年的情況是:
通進、銀臺司隸樞密院,凡內外覆奏文字必關二司,然后奏御。外則內官及樞密吏掌之,內則尚書內省籍其數(shù)以下有司,或行或否,莫得而糾察也。
宋太宗在淳化四年(993),任命文臣向敏中、張詠為同知通進、銀臺二司公事,并改變了二司的隸屬關系。其主要目的之一在于避免“內官”即宦官預聞機密,因而直到宋光宗時,權侍左郎官劉光祖還對此稱贊備至:
祖宗之良法美意,所以杜中常侍用事之漸。
如果說后來的明代設有名叫“內書堂”的宦官學校,以致不少宦官文化素養(yǎng)相當高,從而為他們掌機密提供條件,那么宋代通常不許宦官學習文化。宋仁宗時,宰相賈昌朝在兼任侍講期間,曾以編書為名,“其實教授內侍”,大臣們上疏反對,宋仁宗予以采納,史稱“諫官吳育奏罷之”。因此在宋仁宗以前,宦官當中還有劉承規(guī)、張繼能等“好儒學”“喜讀書”,孫可久、裴愈、裴湘等“好吟詠”“有詩名”??墒撬稳首谝院?,這類記載明顯減少,梁師成盡管附庸風雅,然而“實不能文”。宋人往往如此輕蔑地說:
宮中左右皆閹宦,有何知識?
說到梁師成,人們都知道他以內掌機密而于史有名。需要說明的是,唐代的內樞密使、翰林院使以及明代掌印太監(jiān)、秉筆太監(jiān)之類是固定的制度,而梁師成在北宋則是個比較特殊的例外,兩者差別顯而易見。
眾所周知,唐代后期宦官得以專權,是由于最高統(tǒng)治者讓他們掌機要、典兵權、任監(jiān)軍,以致形成了凌駕于宰相之上的宦官內朝。按照宋代的“祖宗家法”,不許宦官掌機要,已如上述。北宋率軍作戰(zhàn)的宦官雖多,但能夠像唐代的神策中尉那樣獨掌兵權的,只有童貫一人。莫說走馬承受,即便鈐轄、都監(jiān)、巡檢之類,其地位和權勢,都不能同唐代的監(jiān)軍使相比。應當說宦官內朝在北宋時期是不存在的。即使以宦官權勢最為顯赫的宋徽宗親政期間而論,當時也并非宦官獨自橫行,而是“六賊”共同當?shù)馈T凇傲\”中,恰好是外官三人即蔡京、王黼、朱勔,內官三人即童貫、梁師成、李彥。至于其首惡,則非蔡京莫屬。他們在發(fā)跡之時曾相互利用,得勢之后又互相牽制。盡管當時人有梁師成“貴震一時,雖蔡京、童貫皆出其下”等各種不同的說法,但并不可信,其實他們的權勢因時而異。從總體上說,宦官仍然難以凌駕于宰相之上,至多只能平起平坐。
(本文摘自張邦煒著《宋代皇親與政治 : 解讀趙宋王朝“家天下”的政治內核》,漢唐陽光︱鄭州大學出版社,2021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