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吏亦有道:秦漢官文書防偽術

熟悉今天文書運作流程的讀者們都知道:文書上的署名未必是當事人親筆簽名,很可能是使用了簽名章。

簽名人是誰

熟悉今天文書運作流程的讀者們都知道:文書上的署名未必是當事人親筆簽名,很可能是使用了簽名章。比如在大學里面,校長的名字廣泛出現(xiàn)在錄取通知書、畢業(yè)證、各類以學校為甲方或乙方的合同書或標書、校內各種職務職稱的任命書或聘書上。上述場合中,校長的署名往往都是簽名章。特別是像錄取通知書和畢業(yè)證書這類非常制式的文件,由于內容已經得到各類機構層層審核把關,校長的名章可以安然地奇鈐印上。唯一需要注意的是,校長的簽名章必須來自于他的親筆簽名,而非在電腦中隨便找個字體用上。

換言之,今天在法律上存在效力的名字是當事人的親筆簽名。這套辦法在紙張流行的時代便是通行標準。今日能看到唐宋以來,紙張上留下的“畫押”,比較常見的是唐玄宗、宋徽宗和宋高宗的字。其中最有名的莫過于宋徽宗的“天下一人”,氣勢很足?!爱嬔骸钡淖饔孟喈斢诜纻魏灻饶鼙砻魇鞘鹈说挠H筆簽名,又不那么好模仿。既能讓人一眼便知此簽名大有來頭,又不會讓更多的人輕易看到。但是在簡帛時代,我們尚未看到辨識度特別高的簽名或者畫押。一個很重要的原因便是,簡牘的寬度限制了簽名的大小。一般竹簡的寬度就是1-2厘米,在這么窄的空間內,要龍飛鳳舞地寫下自己的名字,確實比較困難。

邢義田先生曾經仔細辨認過漢代居延和敦煌邊塞地區(qū)的文書。此前,也有大量的中外學者做過這個工作。大家努力的方向便是尋找這些官方文件上,是否存在著長官的親筆簽名。他的結論是:多數(shù)的文書都是由屬吏或者代理人代署或者代批,真正由長官簽署的文件,實在是少而又少。這個研究結果其實指向了一個顯著的事實,即簡帛時代長官的簽名對于文件的效力并非最重要。也就是說,雖然秦朝以后中國特別重視文書行政,但在文書行政中,長官的個人色彩并非最為關鍵。

漢代居延



這種情況的出現(xiàn)其實一點都不稀奇。簡帛時代的文書需要通過抄寫而作大量復制。在抄件上,長官自然不會親筆簽名,由書手直接寫上長官的名字即可。類似的情況今天也有。很多公開發(fā)布的公文下方無須錄入長官的名字,只要寫上長官的職務,并空缺姓名即可。那么在文書的原件上呢,長官總要親筆簽名了吧?實際情況也是未必。對于那些大量的例行文書,長官也不會親筆簽名。即便是需要長官出具意見的文書,其實長官也不用拿意見,只要屬吏代作批示就行了。

這么說,長官的權力豈不是被屬吏侵奪了嗎?事實上的確如此。不過在簡帛時代的政治理念中,這并非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情。不妨先舉個例子。東漢晚期,汝南太守宗資、南陽太守成瑨,分別委任自己的功曹范滂和岑晊。兩個長官都不太管事,于是民間編出順口溜說:“汝南太守范孟博,南陽宗資主畫諾。南陽太守岑公孝,弘農成瑨但坐嘯?!?/p>

“主畫諾”和“但坐嘯”的意思是,宗資面對范滂提交來的文書,就批示同意兩個字;成瑨就更厲害了,對岑晊不聞不問,自己只負責偃仰嘯歌,做個富貴閑人。這話看著夸張,可能實際情況更嚴重一點。宗資或許如成瑨一般,連同意都未必批示,將政務一概委托給范滂罷了。

這是地方上的情況,中央的情況也差不多。對皇帝來說,詔書并非都是自己寫就,往往是主管的有司草擬內容,提交公卿審核,最后交給皇帝定奪?;实垡膊挥觅M力氣寫上自己的名字,只要用朱筆打鉤就行。記錄西漢制度的《漢舊儀》上記載說“詔書以朱鉤施行”。打鉤就是畫諾,無非就是皇帝的畫諾級別更高一點。那么皇帝會不會有自己不畫諾,交給旁人代行權力的時候呢?實在是太多了。不用說霍光、梁冀這些權臣在幼小皇帝時大權獨攬執(zhí)政的例子,漢元帝時委政宦官弘恭、石顯便是文書行政中的關鍵角色。當時“事無大小,因顯白決”,意思是朝政無論大小,都要通過石顯向漢元帝匯報,那么石顯一定也同時替漢元帝擬定了意見。遇到一些常規(guī)性的文件或者小事自然如此,即便是大事但正趕上漢元帝心思不在此處,很可能用朱筆代替皇帝畫諾的人,也還是石顯。

這樣做法在秦漢時代其實未必是一件值得聲討的事情。因為自先秦以來,黃老家和法家思想都提倡君主無為而治,委政于下。要是君主干預太多,反而會被看做夸飾聰明,非人君之德。當時經常舉的反面典型就是夏桀和商紂,據(jù)說他倆頭腦非常聰明,和大臣辯論時沒有人能夠反駁他倆,以至于兩個人剛愎自用,再也不信任臣子的智慧,最后走上了專斷的不歸路。這么看,皇帝越是不管事,越證明朝局穩(wěn)定。太守越是不管事,越證明郡內無事。這套說法好像也不無可取之處。

那么起到至關重要作用的,使一件文書具備法律效力的憑證是什么呢?其實是印信。

印信最重要

提到印信,就必須提到另一個在簡牘文書學上常見的名詞“檢”。

“檢”的意思是“封面”,也就是另一條扣合簡牘,以保證簡牘中內容不被人看到的遮蓋物?!夺屆分袑ⅰ皺z”解釋為“禁也,禁閉諸物使不得開露也”。所以我們將之稱作封面或者書皮就比較合適,或者不妨直接叫做“封檢”。

封檢的長度不定。拿居延來說,封檢多數(shù)比漢代的一尺要短,在10-20厘米左右。封檢的作用既然在保密,它的形制就得花點功夫琢磨。一般來說,封檢上都要摳出一個凹槽,將繩索穿過凹槽,再填塞黏土,然后用印信按壓黏土。倘若有人要拆開封檢,審視簡牘內容,必然要破壞封泥。如果是非發(fā)信人或者收信人拆封,其勢必不能再次復制封泥。封檢和印信保證了文書內容的私密性。

既然如此,長官是否要親筆簽名,對于文書的信用度就不是很高了。關鍵的環(huán)節(jié)在于長官的印信一定要印制在封泥上,這樣便顯得鄭重其事。類似的記載在史書中也很常見。比如西漢末王莽征發(fā)天下通各種學問的奇聞異能之士來長安,為他們提供“一封軺傳”的待遇。曹魏時期的如淳解釋“封”的含義是,漢代律令,有資格利用國家置傳系統(tǒng)的人,要攜帶長一尺五寸的木質傳信,信上要“封以御史大夫印章”??磥矸惨俗荫R車做遠距離旅行的人,都要提供朝廷級別的制式介紹信。而且根據(jù)乘坐車馬等級的不同,傳信上的封泥數(shù)目也不一樣。比如乘“傳”,需要三枚封泥。如果是限定時間的集會,需要快馬加鞭,那就得持有兩端各封有兩枚封泥、一共蓋有四枚御史大夫印章的傳信了。如果要乘坐更高規(guī)格的“馳傳”,傳信上需要有五枚封泥,兩端各有兩枚,中央尚需一枚。這個樣子好像今天的標書,不僅封面封底要蓋上印章,四周騎縫也要蓋上印章,既是鄭重其事,也是為了防偽。

印信的重要性體現(xiàn)在文書權威上。倘若沒有文書行政的工作,自然也就不需要印信了。漢代的大夫、博士、御史、謁者、郎這些職務,行政級別和待遇不低,普遍在六百石甚至是二千石以上,但是他們都沒有印信。因為大夫、博士、郎官的日常工作就是議論政務,建言獻策,并沒有具體行政職務,也沒有常規(guī)性文書工作。不過這些職務的主管者,諸如仆射等職,就有印信了。主管者自然有管理職責,當然需要印信以完成文書的運轉。

漢代印信



還有一類特殊的官職也沒有印信。比如漢武帝時設立的大司馬一職,這個職務本來是為了將大將軍衛(wèi)青和驃騎將軍霍去病拉平身份而設,負責統(tǒng)領軍事事務,也為了提高他們的身份,以便與丞相亢禮,進而負責內朝議政。既然衛(wèi)青和霍去病都有將軍官屬,再設置大司馬官屬就沒有必要了。大司馬的工作主要是為皇帝提供建議,其性質和大夫、博士又很接近,不負責具體的行政事務,也沒有必要授予印信。這樣一來,最高級的職務,居然也沒有印信。直到了漢成帝時期的官制改革,大司馬和將軍一職脫離開來,才有了印信。

王莽在漢末擔任過大司馬,而后又兼任了太傅一職,最后來到了宰衡的職務上。王莽同時兼任大司馬、太傅和宰衡三個職務,分別負責軍事、政治兩個方面的工作。如果不考慮宰衡一職,前兩個職務都有印信官屬,王莽身兼二任,自然也控制了實際的朝局。宰衡是新事物,西漢歷史上只有王莽一個人擔任過。此職更多的是禮儀性質,為的是將王莽與普通臣僚拉開距離。故而宰衡也就沒有印信。不過王莽自己非要給自己安排個印信,于是他請求刻一個名叫“宰衡太傅大司馬印”,等得到這個印信后,王莽主動上交太傅和大司馬的印信。這么看,王莽無非是想將三個職務固定在自己身上,與他同時代的人都不可以染指太傅和大司馬兩職。

不負責行政事務就沒有印信的情況已經很清楚了。反過來說,當官丟了大印,這官也就做不成了。漢朝的材料每每見到長官遺失印信的記錄。漢武帝晚年借巫蠱之禍打擊太子劉據(jù)。劉據(jù)占據(jù)長安城,進攻丞相府。丞相劉屈氂挺身而逃,倉皇中沒有帶著自己的印信。消息傳到漢武帝耳中,漢武帝非常生氣,大罵劉屈氂。既然丞相沒有印信,漢武帝便賜給丞相加蓋皇帝璽印的文書,告訴他封閉長安城門,殺傷反叛者。皇帝以自己的權威重新授權丟失印信的丞相,也算是非常時期的非常之舉。

有些丟失印信的人就沒有這么幸運了。比如《漢書·王子侯表》記錄了漢武帝時受封為祝茲侯的劉延年,因為“棄印綬出國”而免。他究竟為什么離開國境,史書上沒有更多的記載,是一樁懸案。不過作為封君放棄印信,背離國土,是自春秋以來便受人鄙夷的行為。漢武帝免去他的侯爵,意味著否定劉延年南面君人之資格,這倒是一件有著古老歷史的傳統(tǒng)。

漢代西北邊境的居延都尉所部,留下了大量簡牘文書材料。其中經常能看到某某官員以私印代理其他職務的記錄。比如“閏月庚子肩水關嗇夫成以私印行候事”,“閏月庚申肩水士吏橫以私印行候事”。所謂私印,便是個人的名章。候則是候官的長官。肩水關嗇夫成和肩水士吏橫兩個人臨時代理候一職,又沒有官方的印信,所以用私印替代。這種情況很常見,似乎說明邊境的人員更替很頻繁。無論如何,哪怕用自己的名章代替長官的印信,也畢竟要用印信行事。文書上的事,終究來不得馬虎。

秦漢人的“著作權”

文書行政上對名字的重視,與著作上對名字的不重視,形成了鮮明的對比。簡帛時代經歷了一個對著作權不重視到重視的過程。這個過程既與簡帛材料的形制有關,也與作者意識的建立有關。

簡帛文獻是一卷一卷編連而成的,既存在先編后寫的情況,也有先寫后編的情況。如果是先編連好簡冊,后往上抄寫、謄寫或者創(chuàng)作某篇文章,作者的原創(chuàng)性或者抄寫者的連貫性就很明顯。

可是反過來說,如果是先寫后編,那么整篇簡冊的內容就不能保證有多少連貫性了。這種情況在典籍簡里特別常見。比如今天我們讀到的《國語》,是按照國別排列的故事匯編。類似故事有長有短,短者有幾十個字,長者幾百個字。可以寫在一枚簡或者若干枚簡上。倘若在其中插入或者剔除若干故事,則完全沒有問題。類似的情況在戰(zhàn)國諸子文獻中非常顯著。所以我們讀諸子文獻時,往往覺得某一段材料和上下文之間關聯(lián)不大,甚至某篇文章完全可以分截為若干段整體相關但又各自獨立的小段。既然如此,如同后世單一作者獨立完成的著作權,對于簡帛時代的創(chuàng)作者來說,從材料形制上便受到了限制。

不過這種情況也在逐漸變化。為了讓簡牘材料不那么零散,也是從防偽的角度出發(fā),人們也采取了一些措施。比如在簡牘背面編碼,《散見簡牘合輯》中收錄了漢代朝廷發(fā)布的優(yōu)待老年人的《王杖詔書》,每條竹簡背面下端按順序寫有編號如“第一”“第二”直到第“廿七”,很明顯這是為了保證詔書的權威性,防止有人于其中插入私活而做出的防偽工作。

除此之外,還有在簡文中直接編號的做法,比如居延漢簡中有“功令第卌五”“北邊絜令第四”等字樣,也能起到明確順序的作用。至于典籍簡,我們也能看到類似的材料。如武威漢簡中的《儀禮》甲本就有《士相見之禮》第三、《服傳》第八、《特牲》第十等字樣。這些序碼和我們提到的篇題一樣,都寫在每一章首簡的背面,自然是將簡冊卷合完畢以后題寫的。武威漢簡的《儀禮》單篇內容中,也按照簡牘順序標明徐浩,比如甲本《特牲》就標注了“一”到“三十”的序號。這么做的目的就是為了將簡冊的內容固定下來。所以說,雖然存在著靈活的簡冊狀態(tài),但是將簡冊內容固定下來,則是簡帛時代的人們不懈的追求和努力。

自然而然的,伴隨上述過程,獨立的作者意識也就萌發(fā)出來了。一個典型的特征便是一本書之后作者的序言出現(xiàn)了。漢武帝時,淮南王劉安組織賓客作《淮南鴻烈》,也就是今人熟知的《淮南子》一書。乍看之下,這種做法和戰(zhàn)國諸子著書沒有區(qū)別。不過《淮南鴻烈》高明之處在于,全書末尾有一篇《要略》,亦即作者序言和目錄,統(tǒng)攝全書。《要略》說,《淮南鴻烈》一書一共分二十篇,并注明了這二十篇文獻的名目和順序。換言之,要是某人得到了二十卷的《淮南鴻烈》,而其先后順序已經混亂,便可以按照《要略》所說將之復原,并按順序閱讀。

按照作者規(guī)定的順序閱讀,一定可以進入到作者的思考邏輯中去,其意義不言而喻。用劉安本人的話說:“故言道而不明終始,則不知所仿依;言終始而不明天地四時,則不知所避諱;言天地四時而不引譬援類,則不知精微;言至精而不原人之神氣,則不知養(yǎng)生之機;原人情而不言大圣之德,則不知五行之差;言帝道而不言君事,則不知小大之衰;言君事而不為稱喻,則不知動靜之宜;言稱喻而不言俗變,則不知合同大指;已言俗變而不言往事,則不知道德之應;知道德而不知世曲,則無以耦萬方;知氾論而不知詮言,則無以從容;通書文而不知兵指,則無以應卒已;知大略而不知譬喻,則無以推明事;知公道而不知人間,則無以應禍福;知人間而不知修務,則無以使學者勸力。欲強省其辭,覽總其要,弗曲行區(qū)入,則不足以窮道德之意。故著書二十篇,則天地之理究矣,人間之事接矣,帝王之道備矣!”這段話很長,其意思便是,要了解天下大道,是要在規(guī)定的順序內,完成規(guī)定的動作才可行的。既然如此,像戰(zhàn)國諸子那樣著書,以及不明就里地閱讀戰(zhàn)國諸子之書,可謂勞而無功,收獲很少。

很明顯,漢代以后的人,嘗試著建立起作者對文獻的控制權,這個控制權便是后來的著作權。只不過與著作權不同之處在于,后人爭的是署名權,古人爭的是思維權和邏輯權。后人所重者名,古人所重者意,兩者各有不同。

倘若再多說一句的話,《淮南鴻烈》也并非是最早有序言的書,此前呂不韋組織門客修撰的《呂氏春秋》也有一篇《序意》,說的也是全書序言,也試圖將《呂氏春秋》統(tǒng)一在一個思考邏輯之內。作者意識的萌生,與統(tǒng)一的政治形勢有關,不得不說是思想順應時代的一個大關聯(lián)。

不過還可以納入考慮的是,呂不韋和劉安都擁有巨大的財富,故而他們寫書可以不用考慮成本,完全可以先編后寫,寫壞了一冊竹簡繼續(xù)拿新的簡冊來寫就是了。物質條件的極大豐裕,促進了作者意識的極大彰顯,這不能不說是物質條件介入思想維度的一個顯例。司馬遷也同樣是類似情景的體驗者和受益者。這個例子或許可以給今人提供一點點教益,那就是:先賺錢,后寫書,會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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