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的可信度判斷受到“完美受害者”標準的妨礙。指控者沒能達到該標準時,她的指控中包含的所有三項主張都會被駁回:它并未發(fā)生,它沒有過錯,它無關緊要。
“完美受害者”是我們認為女性實際如何應對暴力與我們認為女性應該如何應對暴力的結合體。如果指控者未能滿足這些標準,那么她看起來就不像是一個受害者。
其中一項期望就是受害者要反擊。女人必須進行某種身體抵抗,然后在暴力斗爭后被施暴者征服:戰(zhàn)斗或逃跑。只有這樣,暴力行徑才作數。2017年秋天,北加州一所大學的大二學生阿馬利婭·瓦戈納(Amelia Wagoner)遭一名同學性侵。當時,瓦戈納是一名競技運動員——她是學校賽艇隊成員——這一事實使她信譽受損。
“你臥推能做幾個?下蹲呢?你一周鍛煉幾小時?”瓦戈納回憶起被告人律師對她的質問?!斑@是怎么發(fā)生的?你那么強壯,怎么可能讓這種事發(fā)生?”
瓦戈納向我描述“律師一直挑刺”的行為,認為她不太可能,甚至不配成為受害者。她補充說,她不明白為什么她的身體能力“如此重要”。“如果你僵住了,”她解釋說,“那什么都不重要了——不管你能做多少臥推,或有多強壯。你的身體動彈不得。”
2019年,前軍事語言學家瑞安·利·多斯蒂(Ryan Leigh Dostie)在《紐約時報》上寫了一篇關于在軍隊服役時被強奸女性的文章。多斯蒂描述了她自己的指控,以及她認識的其他軍隊幸存者的指控是如何被駁回的,因為這些女性沒有“表現得足夠‘像個強奸受害者’”——多斯蒂說,在她的案件中,調查人員一直在重復這個“咒語”。
多斯蒂說,在她入伍的第一年,她和她認識的另外兩名女性——一名專家和一名中士——遭到了性侵犯。這位專家站了出來,卻不被相信,因為她“沒有松開拳頭,向強奸她的人開槍”——他們有四個人。中士則在棚子里下完一盤棋后被一名翻譯強奸了,但她一直保持沉默,直到多年后她的軍事生涯結束。在多斯蒂的講述中,中士有充分的理由相信她會因為與男人獨處而受到指責。“無論發(fā)生了什么,責任都在她身上。所以,中士低頭不語?!倍嗨沟賹懙?。
多斯蒂也偏離了完美受害者的原型?!氨M管我自己有明顯的、記錄在案的傷痕,”她說,“在我被強奸后的幾個小時里,在軍警局一群無論如何都不愿意相信我的人面前,我哭得不夠厲害,不夠大聲?!?/p>
當然,這個問題遠遠超出了多斯蒂和她剛好認識的幸存者的預想范圍?!败婈犞械拿恳淮螐娂槎际遣徽鎸嵉?、令人難以置信的。”她寫道。理想化的受害者在很多方面都與理想的軍人相去甚遠——多斯蒂將其描述為“沉默的”和“順從的”。然而,就如那句咒語,當指控者沒有“表現得足夠像個強奸受害者”時,她們就會被駁回。
在軍隊之外,許多女孩和婦女被社會化為默許的和在身體上順從的。即使傳統(tǒng)的女性氣質觀念受到挑戰(zhàn),它們仍通過規(guī)定一組適當的特性和品質——如甜美和溫柔——來保持其影響力。這個過時的標準持續(xù)限制著許多女孩和婦女的舉手投足,這也是為什么在性暴力中,受害者可能無法滿足對身體斗爭的要求的諸多原因之一。
另一個顯而易見的不抵抗的原因是自我保護。由于擔心抵抗會增加她們死亡或更嚴重的傷害的可能性,一些受害者會有意識地做出不搏斗的決定。
另一些受害者則已經形成了一種在暴力發(fā)生時保持不動的應對機制,這通常源于童年遭受的性創(chuàng)傷。心理學家已經發(fā)現,當威脅迫在眉睫時,這種應對機制幾乎能自動激活。
受害者也會以僵直作為對創(chuàng)傷的條件反射。伴隨神經生物學家對大腦的更多發(fā)現,他們已經能夠識別出負責我們受到攻擊時會發(fā)生的各種靜止狀態(tài)的神經回路。嚴重的威脅狀態(tài)會觸發(fā)可預測的反應,無論遭遇的傷害事件是校園槍擊、自然災害、軍事戰(zhàn)斗、性侵犯還是嚴重的騷擾。
越來越多的證據正在徹底改變我們對受害者如何應對傷害的理解。但我們還在持續(xù)給她們增加一種默認的負擔:抵抗的負擔。這是一種特殊的負擔——不僅根植于我們的文化之中,也在我們的法律之中。
我們刑法中的邏輯非常清晰:沒有在肢體上抵抗施暴者的指控者不是受害者。而與之相關的是,與屈服的女性發(fā)生強迫性行為的男性無須承擔任何責任。
眾所周知,該法律的抵抗要求在過去的一個世紀中不斷發(fā)展。
一個女人曾經需要“盡最大努力”抵抗才能在法律上成為合格的強奸受害者。一些州后來放寬了要求,承認那些提出過“嚴肅”或“合理”抵抗的受害者。但這些變化保留了該要求的基本前提——除非她們發(fā)起一場斗爭,否則女性應對她們所聲稱的強奸犯的行為負責。
到20世紀80年代,大多數州都在一定程度上放寬了“最大”抵抗的標準,要求“合理”或“嚴肅”的抵抗。但受害者仍然需要通過與襲擊者對峙來證明自己值得法律保護。1983年,在陪審團裁定一名男子犯有強奸罪后,上訴法院采取了不同尋常的措施以撤銷定罪。在法庭看來,原告卡桑德拉·威克斯(Cassandra Weeks)在制止強奸方面做得不夠。有證據表明,威克斯正在街角等著搭她表親的車。這時一位熟人開車過來,威克斯坐進了他的車里聊天。該男子將威克斯帶到一個僻靜的地方,正如法庭所描述的那樣,他“在她臉上打了三四次耳光,威脅要殺了她”,并“威脅要使用武器,他暗示,武器就在汽車座椅下方”。他強迫威克斯發(fā)生了性關系。
法院總結,威克斯沒有采取更多的抵抗措施,其行為不合理。法庭承認,她“當然”害怕,同時迅速補充說:“需要注意的是,在所謂的強奸發(fā)生后,所有馬上見到受害者的證人都作證說,他們沒有看到任何割傷、瘀傷或身體攻擊的證據。她自己的證詞表明,她沒有做出任何反抗的努力。受害人在審判中聲稱,被告威脅要殺死她,然而,他沒有做出任何行動,使一個明理的人在這種情況下確信:抵抗阻止不了強奸?!倍夂透浇臉屖遣粔虻?。
雖然抵抗要求不再像20世紀80年代那樣嚴格,但它仍然是法院和陪審團判斷強奸指控者的“模范行為標準”。標準因州而異。亞拉巴馬州等保留了正式的要求,而特拉華州等其他一些州則定義了“不同意”和“強制”等術語,將抵抗作為法律保護的條件。直到今天,“女性的抵抗——或缺乏抵抗——并沒有失去其在強奸起訴中的潛在相關性,”法律學者喬舒亞·德雷斯勒(Joshua Dressler)寫道,“對于調查者而言,判定強奸案是否發(fā)生,抵抗的證據可能會有幫助——甚至至關重要?!?/p>
除極少數例外,許多州即便已取消其身體抵抗的要求,仍實際采用著口頭抵抗的要求。在全國范圍內,從華盛頓到新罕布什爾州,以及兩者之間的地方,受害者必須證明她不愿意進行性行為,才有資格成為性侵受害者。只要她在那兒,默認項便是她同意。與現在在大學校園里司空見慣的肯定式同意規(guī)則不同,刑法中的同意定義將拒絕性行為的責任推給了原告。否則,根據主流的法律定義,一個什么都不做的女人——在整個性接觸過程中保持僵滯——就是已經同意了。
例如,在紐約,受害者必須“明確表達”她的不同意。這要求處于被告位置的“明理的人”能將她的“言語和行為”理解為“表達不同意”。而同意的定義有助于將傳統(tǒng)的抵抗要求現代化,并擴大理應得到幫助的受害者的范疇。但讓我們明確一點:強奸法仍然完整保留了對指控者由來已久的審視,審視她是否做出了足夠多的努力來阻撓侵犯行為。
本文摘自《我們?yōu)楹钨|疑受害者:論可信度》,[美]德博拉·陶克海默著,沈樂慧譯,北京聯合出版公司2025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