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十字路口

第二章 十字路口 11(2)

中國戰(zhàn)和紀實:1945-1949 作者:劉丕林


  李宗仁對此默然不語。

  白崇禧卻暴跳如雷:“只要中共堅持渡江便不能接納和議!”

  當晚司徒雷登密訪李宗仁。

  李宗仁嘆道:“我在南京出任代總統(tǒng)已近三月,本想為不可收拾的殘局盡最后一點努力,期望息兵,達到和平,解民于倒懸。古人云,盡人事而后聽天命,但是現(xiàn)在……難呀,難呀……”

  司徒雷登笑道:“貴總統(tǒng)不必太悲觀吧,據(jù)我所知,貴國國防部已經(jīng)向政府保證,長江天塹至少可守半年;而京滬線作戰(zhàn),有把握打三個月到六個月。如果貴總統(tǒng)決心把這副擔子挑起來,我想大家不會眼巴巴看中國鬧笑話吧?!”

  李宗仁見司徒雷登有所暗示,不由有了些把死馬當活馬醫(yī)的信心。送走司徒雷登,急召智囊團謀劃策略……

  4月7日下午7時,李宗仁在傅厚崗官邸設宴招待朱蘊山、李民欣等,飯后談到戰(zhàn)犯問題,李宗仁說,他可以一身受之而不辭,而要求豁免蔣介石等發(fā)動“戡亂”戰(zhàn)爭的責任,以免和談受到溪口方面的破壞。那位不明身份的劉子衡建議可由李去電毛澤東主席提出此項意見。

  當晚11時,李宗仁致電毛澤東。

  次日,李宗仁即接到北平的復電:“……戰(zhàn)犯問題……總以是否有利于中國人民解放事業(yè)之推進,是否有利于用和平方法解決問題為標準。在此標準下,我們準備采取寬大的政策……”

  李宗仁召開國民黨和談指導委員會會議,研究磋商……

  4月9日,根據(jù)國民黨中常會的決議由何應欽出面給張治中去電,要張治中堅持以下各點:“一、為表示謀和誠意,昭信國人,在和談開始進行時,雙方應即下令停戰(zhàn),部隊各守原防。共軍在和談進行期間,如實行渡江,即表示其無謀和誠意,政府應即召回代表,并宣布和談破裂之責任屬于共方。

  “二、為保衛(wèi)國家獨立自主之精神,以踐履聯(lián)合國憲章所賦予之責任,對于向以促進國際合作,維護世界和平為目的之外交政策,應予維持。

  “三、為切實維護人民之自由生活方式,應停止施行暴力之政策,對人民之自由權(quán)利及其生命財產(chǎn),應依法予以保障。

  “四、雙方軍隊應在平等條件之下,各就防區(qū)自行整編,其整編方案,必須有雙方互相尊重同時實行之保證。

  “五、政府之組織形式及其構(gòu)成分子以確能保證上述第二、三、四各項原則實施為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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