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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仁愛(第五節(jié))

論語法則:職場人生必備的6項品質 作者:邵雨


相信以下這兩種現象,大多數人都不會陌生。

第一,公司舉行會議布置了一項艱難的任務,例如推廣一個全新的、沒有任何市場基礎的項目,在需要確定負責人選時,大家往往會找出各種借口來證實自己沒有時間或是精力來承擔這項任務,而推薦他人負責這一項目。

第二,問題產生之后,在問題的分析會議上,大家總是會相互埋怨并推卸責任,仿佛問題的產生與自己毫不相干。

為什么會出現這兩種現象?原因很簡單:誰都不想失敗,也不想受到責怪和批評。負責一個艱難的項目,失敗的可能性就會很大,所以每個人都希望將這項任務推給他人;同樣,承認了問題是因為自身的失誤引發(fā)的,那就必須面對上司的責怪和批評。無論是失敗,還是責怪和批評都是大家所不想要的,于是,就出現了“己所不欲而施于人”的情況。

“己所不欲而施于人”的目的很簡單:逃避失敗、責怪和批評。但是,如果企業(yè)內人人都“己所不欲而施于人”,必定會產生一些糟糕的后果。

第一,無人承擔責任,最終導致很多對于公司來說至關重要的項目卻無人負責實施,很多企業(yè)因此而錯過發(fā)展機遇。

第二,內部溝通極其不暢,部門與部門之間相互推卸責任,員工與員工之間相互埋怨,最終的結果必然是企業(yè)內部缺乏和諧與協(xié)同,而溝通不暢是導致企業(yè)效率低下的重要原因之一。

第三,相互之間的埋怨和推卸責任最終發(fā)展為內部沖突,嚴重影響企業(yè)的穩(wěn)定和發(fā)展。很多企業(yè)因為內部團隊的相互攻擊而導致內耗嚴重,甚至產生人員大量流失的惡果。

這三種后果中的任何一種都可以使企業(yè)走上衰敗之路,因此,作為一名合格的職業(yè)人,作為一名以企業(yè)發(fā)展為重的職業(yè)人,就必須做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關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我們需要弄清楚的第二個問題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本質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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