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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的對外貿易政策(2)

被誤解的中國:看明清時代和今天 作者:梁柏力


朝貢貿易政策的另一個出發(fā)點是爭取盟友、孤立敵人。明初北方的蒙古是明朝政府的心腹大患,而中亞的帖木兒帝國(TamerlaneEmpire)當時十分強大,有侵略明朝的野心。明成祖因此鼓勵中亞的國家向明朝朝貢13,以貿易籠絡這些國家,來牽制大漠南北的蒙古勢力和帖木兒帝國。鄭和下西洋的目的也包括游說西洋諸國來中國朝貢、做中國的藩屬,以鉗制帖木兒14。

這與第二次世界大戰(zhàn)后美國的做法實在有異曲同工之處。“二戰(zhàn)”結束后,美國開放龐大的國內市場給日本,同時設法阻止日本和中國通商,以確保日本屬于以美國為中心的西方政治經濟陣營,而不會成為蘇聯和中國陣營的一分子15。另一個類比是現在美國和一些拉丁美洲國家之間的自由貿易協(xié)議,這些協(xié)議其實與美國國家安全考慮有莫大關系。例如美國與墨西哥、加拿大在20世紀90年代簽署《北美洲自由貿易協(xié)定》(NorthAmericanFreeTradeAgreement)后,又于2003年與兩國簽訂了一條《安全繁榮合作協(xié)定》(SecurityandProsperityPartnership)16。

要成功執(zhí)行朝貢貿易政策,就必須確保朝貢貿易可以壟斷一切對外貿易,因此必須杜絕一切非朝貢形式進行的私人貿易,這便是明朝實行所謂的“海禁”和“閉關鎖國”政策的主要目的之一。

明朝一方面致力于招徠中亞和海外諸國入貢17,以擴大明帝國的影響范圍;但另一方面,每次藩屬入貢,明朝都需要負擔其旅費并給予賞賜,耗資極巨,而朝貢團破壞地方秩序治安的情形也經常發(fā)生18。因此,明朝有必要控制朝貢的頻率和規(guī)模。

由于朝貢次數越多、規(guī)模越大,明朝的開支便越大,因此朝貢的年期、每次朝貢的船只數目和隨行人數、貢品、朝貢團可以在中國購買的貨物等,都受到限制19。但隨著私人貿易的日漸昌盛(見第四章),非經朝貢形式進行的走私貿易也日益頻繁,而且管制越嚴,走私越猖獗?!昂=闭呔褪菫榱硕沤^這些走私活動而制定的。

“海禁”另外還有兩個對象。一是元末割據群雄中方國珍和張士誠的余黨。方國珍歸附朱元璋,張士誠戰(zhàn)敗自殺,但兩人都有部分追隨者不愿歸降明朝。他們乘船逃到海上,不時滋擾沿海地區(qū)。第二個對象是日本的倭寇。倭寇之患其實源于元世祖的兩次侵略日本,此后元朝和日本一直不和,倭寇從那時開始便不時騷擾中國沿海。到了明初,中國與日本修好,準其入貢,但當時日本是室町幕府時代,室町幕府是個軟弱的政權,無力控制地方大名(諸侯)和浪人(到處流浪的武士),因此倭寇的侵擾并沒有因為中日修好而減少。為了懲戒日本,明成祖只準許它每十年入貢一次,但倭寇的侵擾反而更加猖獗。他們亦盜亦商,而樂意與倭寇和方張余黨合作的中國沿海官民亦不乏其人。

因此,明初“海禁”另一個目的就是利用禁止通商的方法,來對付方張余黨和倭寇及跟他們私通的明朝官民20。

值得一提的是,海禁令與今日美國的《與敵人通商法》(TradingwiththeEnemyAct)21有類似的地方。《與敵人通商法》授權美國總統(tǒng)禁止國民與敵人通商,它與海禁令的目的一樣,都是借助經濟手段來打擊敵人和迫使敵人就范。不同之處在于,海禁令的覆蓋范圍要比《與敵人通商法》廣泛;但另一方面,《與敵人通商法》的執(zhí)行又要比海禁令徹底(見本節(ji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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