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作“好玩”?“好玩”有什么好?“好玩”跟道德文章什么關系?為什么我要來強調魯迅先生的“好玩”?
以我私人的心得,所謂“好玩”一詞能夠超越意義、是非,超越各種大字眼,去除層層疊疊油垢般的價值判斷與意識形態(tài),直接感知那個人——當我從少年時代閱讀魯迅,我就不斷不斷發(fā)笑,成年后,我知道這發(fā)笑有無數秘密的理由,但說不出來,而且幸虧說不出來——這樣一種閱讀的快樂,在現代中國的作家中,讀來讀去,讀來讀去,只有魯迅能夠給予我,我確信,他這樣一句一句寫下去,明知道有人會發(fā)笑。
隨便舉個微不足道的例子吧。在《看蕭和“看蕭的人們”記》中,記錄內山完造那邊通知魯迅說,蕭伯納到了上海了,正在孫夫人即宋慶齡家里吃飯,問他愿不愿意去見見。魯迅于是寫道:
有這樣地要我去見一見,那就見一見罷。
什么意思呢?沒什么意思,但又有一層需要說,卻不好說,說不好就很不好玩的意思。什么意思呢——魯迅知道蕭是大人物,魯迅知道自己也是大人物。不去見,或趕緊去見,看得很重,或存心看輕,都不恰當、不大方,都沒必要。而其實魯迅是想要見見的,又其實“特地搜尋著要去看一看的意思倒也并沒有”,好,現在人家來了,邀請也來了,那么:
有這樣地要我去見一見,那就見一見罷。
這意思很深,也很淺,很率性,也很得體,老先生當時那么想了一想,事后這么寫了一筆,很輕,很隨意,用了點心思,又看不出怎樣用心思,然而有這么一筆在——后來便寫他去了,居然坐在那里看蕭和眾人吃飯,看蕭怎樣不熟練地使筷子夾菜,還有許多令人發(fā)噱發(fā)笑的細節(jié)——這就是我所謂的好玩,很不起眼兩句話,年輕時不注意,中年讀到,我心里笑起來。
太多了。在魯迅先生的文句中,布滿這類不起眼的好玩,輕輕地,或者放縱地,故意地,或不是故意地,隨時想到,隨時好玩,隨手寫下來。因他是通體的、徹頭徹尾的好玩,所以他知道自己好玩,不放過一行文字在那里獨自“玩”。除了“好玩”,魯迅先生另一個偶爾被提起的處境就是很寂寞,他好玩了一生一世,結果大家把他看成個很兇、很苦,一天到晚發(fā)脾氣的人。這一層,魯迅真是很失敗,他害了好多讀者,也被讀者所害。
我常會想起胡蘭成。他是個徹底失敗者、流亡者,因此成為一個旁觀者。他不是左翼,也不是右翼,他在魯迅的年代是個小輩,沒有五四同人對魯迅的種種情結與偏頗,也沒有國共兩黨評價魯迅、看待魯迅時那種政治意圖或黨派意氣。所以他點評魯迅,我以為倒是最中肯——他說:魯迅先生經常在文字里裝得“呆頭呆腦”,其實很“刁”,照他看來,魯迅真正的可愛處,是他的“跌宕自喜”。
“跌宕自喜”什么意思呢?也不好說,這句話我們早就遺忘了,我只能粗暴而庸俗地翻譯成“好玩”。然而“跌宕自喜”也罷、“好玩”也罷,都屬于點到為止的說法,領會者自去領會,不領會,或不愿領會的,便說了也白說。我今天要來強說魯迅的“好玩”,先已經不好玩,怎么辦呢?現在既是裝成講演的樣子,只得繼續(xù)做這吃力不討好的事。
我們先從魯迅的性格說起。
最近我弄到一份四十多年前的內部文件,是當年中宣部關于拍攝電影《魯迅傳》邀請好些文化人做的談話錄,其中一部分是文藝高官,都和老先生打過交道。我看了有兩點感慨。一是魯迅死了,怎樣塑造他,修改他,全給捏在官家手里:什么要重點寫,什么不能寫,誰必須出場,誰的名字不必點,等等等等。這可見得我們知道的魯迅,是硬生生給一小群人涂改捏造出來的。第二個感觸就比較好玩了:幾乎每個人都提到魯迅先生并不是一天到晚板面孔,而是非常詼諧、幽默、隨便、喜歡開玩笑,千萬不能把他描繪得硬邦邦。夏衍,是魯迅先生討厭責罵的四條漢子之一,他也說老先生“幽默得要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