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07 鴉片的涌入(2)

洋行之王 作者:劉詩平


但是,渣甸前來廣州的那一年(1802)年初,東印度公司在評估這個禁令的實際效果時認為:禁煙令在內(nèi)河有效,但它的力量不能到達澳門。澳門葡萄牙人大規(guī)模從事鴉片買賣,從未中斷過,“該處(澳門)是我們(東印度公司)獲取現(xiàn)款并向孟加拉國簽發(fā)票據(jù)的主要來源”。

同年3月29日,東印度公司在一份報告中講述當(dāng)時中國的鴉片貿(mào)易情況時說道:“盡管中國政府下達了禁煙令,但鴉片的消費量無疑是在大增。大概15年前,每年的進口量約為2 000箱,從那時起,如果價格適中,有好幾次曾達到4 000箱。但由于(在印度)減少了種植,同時在加爾各答限制了銷售,其結(jié)果是使孟加拉國的頭道販子以及中國的消費者都感到價格太高。這樣,中國的鴉片銷量就減為3 000箱,這個數(shù)量可以認做是當(dāng)前中國市場的需求額。”

清政府的禁煙令,并沒有起到理想的效果,隨著地方官員的更換而在執(zhí)行過程中大打折扣。東印度公司廣州管理委員會在一份報告中寫道:1799年的禁煙令“只不過是重述早已實行的命令,由一位剛上任而有良心的嚴厲的官員公布,他希望國人不再陷于吸食這種有害的麻醉品的惡果……這個法令的實效隨立法者遷調(diào)而終止,自從他離開后,售賣這種貨物就毫不困難,正如他未到任之前一樣”。

正在這里從事鴉片貿(mào)易的比爾兄弟,一定給了渣甸非常深刻的印象。正是鴉片生意,成了渣甸日后揚名立萬的制勝武器。


上一章目錄下一章

Copyright ? 讀書網(wǎng) www.afriseller.com 2005-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備15019699號 鄂公網(wǎng)安備 4201030200161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