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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沉默政策與矛盾公開化(2)

洋行之王 作者:劉詩平


1835年1月,德庇時在一份寫給巴麥尊的報告中指出(此時巴麥尊已下臺,但澳門尚不知曉),與中方對抗“收效甚微,或者說完全無用”,甚至會損害英國利益,但也不主張向本地政府的專制行徑立即屈服,“在等待國內的意見期間,采取徹底的沉默,絕不與廣州政府進行任何談判,這樣或能產(chǎn)生有利的效果”。幾個月后,德庇時辭職,羅治臣繼任。雖然倫敦方面已要求他盡快與廣州官方直接接觸,但因為有律勞卑的前車之鑒,1835~1836年擔任首席商務監(jiān)督的羅治臣同樣只是“安靜地工作”。他的目標非常明確:保持貿(mào)易暢通,而不是挑起事端。

廣州的鴉片貿(mào)易依然在繼續(xù),伶仃洋上的非法交易愈做愈大。住在澳門的羅治臣,面對顢頇的清朝官員和貪婪的鴉片煙販,與他的前任、東印度公司同事德庇時一樣,對此視而不見。隨著廣州政府不時掀起的禁煙風潮,覺得在澳門辦公有所不便的羅治臣,干脆在1835年11月將辦公室搬到了鴉片走私天堂――伶仃洋的一艘船上。

在這里,羅治臣天天目睹著渣甸?馬地臣行等所擁有從印度駛來的飛剪船,將鴉片一箱一箱地運到躉船上,然后再從躉船上轉售給客戶和分銷商。非法鴉片交易是如此猖獗,羅治臣感覺到自己作為駐華首席商務監(jiān)督,身為英國國家代表,有必要對此稍作管束。1836年2月,他向巴麥尊寫信表示,如有必要的話,他打算采取一些措施約略地限制一下。對此,巴麥尊明確予以否定:駐華商務監(jiān)督的任務,是保護與扶助英商在廣州的貿(mào)易,而不是壓制與阻擋英商的發(fā)展與擴張。即使鴉片貿(mào)易實為非法,但有益于英國商人而無損于英國國家利益,也不宜橫加阻礙。于是,羅治臣繼續(xù)天天看著飛剪船在他面前繁忙地穿梭,直至1836年年底退休,義律接任。

當?shù)卤訒r和羅治臣在無所用心地執(zhí)行所謂的“沉默政策”時,渣甸和馬地臣則在加緊他們對于“激進政策”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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