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有些研究哲學的人在談話時,動輒祭出法寶,以冷靜的聲調(diào)說:“你所謂的‘龍’,是什么意思?”是一種兼具蛇與鳥雙重能力的動物,還是古代世界的恐龍,或者是人性修養(yǎng)的一種境界描述?如果繼續(xù)追問,可能不歡而散。當然,我們也可以反問:“你所謂的‘意思’,是什么意思?”不過,這時也許大家都忘記原?先討論的題材了。
無論如何,把自己的概念澄清,總是正確思考的第一步。接著要做的是“判斷”。兩個概念以“是”或“不是”連結,即是基本的判斷。配合概念的周延性,如“全部”或“有些”,我們得到“判斷”的四個原?型,就是:全稱肯定、特稱肯定、全稱否定、特稱否定。分別舉例,可以說:“臺大學生都是好學生”,“有些臺大學生是好學生”,“臺大學生都不是好學生”,以及“有些臺大學生不是好學生”。由這四型判斷可以衍生出各種復雜的命題。它們有什么用處?試舉一例。若有人說,“臺大學生都是好學生”,那么為了反駁這個命題,我不需要證明“臺大學生都不是好學生”,卻只須指出一個臺大的壞學生,就成功了。在此,重要的是“形式”與運作規(guī)則,而不是具體的內(nèi)容。具體的內(nèi)容因時、因地、因人而異,但是形式與規(guī)則卻是永遠有效的。莊子所謂“得其環(huán)中,以應無窮”,可以借來形容其妙用。光靠判斷,不足以表現(xiàn)思考的開展性。兩個以上的判斷連結起來,就構成了推論。標準的推論是亞里士多德所提出的“三段論法”。如,“凡人皆有死”(大前提),“蘇格拉?底是人”(小前提),“所以蘇格拉?底會死”(結論)。仔細觀察,可以發(fā)現(xiàn):結論早已隱含在大前提中。但是,三段論法除了把隱含的加以彰顯,還可以增益新知,使學術上的分類研究可以順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