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理解原則
主要是指關(guān)系雙方在人際交往中互相設(shè)身處地、互相同情和諒解。只有相互理解,才能心心相通,才有同情、關(guān)心和友愛?!叭酥嘧R,貴在相知;人之相知,貴在知心。”關(guān)系主體雙方要互相了解對方的理想、抱負、人格等情況;了解彼此之間的權(quán)利、需要、義務(wù)和行為方式;要相互體諒、互相包涵、不斤斤計較、吹毛求疵;要善于“心理換位”思考,這樣,不管是在平常交往,還是在人際雙方發(fā)生矛盾、產(chǎn)生沖突時,都能妥善處理。
7.尊重原則
人的自我價值感主要來自于人際交往過程中他人對自己的評價與反饋。因此,他人在人們的自我價值感確立方面具有特殊的意義。別人的肯定會增加人們的自我價值感,而別人的否定會直接威脅到人們的自我價值感。根據(jù)上述原理,心理學(xué)家強調(diào),我們在同別人交往時,必須對他人的自我價值感起積極的支持作用,維護別人的自尊心。
8.守信原則
就是在人際關(guān)系中講求信用、遵守諾言。守信乃處事立世之本,要“言必信”,說真話,說話算數(shù);要“行必果”,遵守諾言,實踐諾言。在交往中,要不輕諾。不輕諾是守信的重要保證。要保守對方的秘密和隱私,不炫耀和披露大家不知的隱私內(nèi)情,也不要依據(jù)自己的臆想來推測對方如何如何。
9.相容原則
相容,即寬容,是指寬宏大量、心胸寬廣、不計小過、容人之短、有忍耐性。相容不是隨波逐流,不講原則,容人正是為了把原則性與靈活性有機結(jié)合起來,以便更好地與人相處。要有謙讓精神,做到有理也讓人;要將心比心,“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要大事清楚,小事糊涂;要嚴于律己,寬以待人。
10.適度原則
即在人際交往中的一切行為都要得體,合乎分寸,恰到好處。過與不及,皆為不妥。如:自尊、自我表現(xiàn)、忍讓、誠懇熱忱、信任他人、謹慎、謙虛、交往頻率、言談舉止等都要適可而止。
總之,掌握了這些基本原則,處理人際關(guān)系時,你就能游刃有余,在人際交往中如魚得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