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城市而有必要推翻元首統(tǒng)治,但一個人卻因為不愿失去其元首地位而沒有整飭它,那么他可能多少值得原諒;但是,如果他能夠保持其元首地位并整飭它,而他卻沒有這樣做,那么他就絲毫不值得原諒??傊?,上蒼給予其這種機會的那些人應考慮到,他們面前有兩條道路:一條使得他們的生活安全無虞,在他們死后賦予他們尊嚴榮耀;另一條則使得他們的生活不斷遭遇困頓憂患,并且死后聲名狼藉、遺臭萬年。
第十一章 關于羅馬人的宗教
雖然羅馬的第一個創(chuàng)建者是羅穆盧斯,而且羅馬必須承認,作為他的女兒,自己的誕生和教養(yǎng)都得自于他;[Livy, I 8.
]但是那些上蒼指示給羅穆盧斯的制度對于如此強大的帝國來說是不夠的,它們在羅馬元老院的心中激發(fā)靈感,選舉努馬·蓬皮利烏斯作為羅穆盧斯的繼任者,以便努馬可以規(guī)定為羅穆盧斯所遺漏了的那些事情。努馬發(fā)現(xiàn)羅馬人民極其兇悍,希望通過和平的技藝使之變得溫和并且順從,便轉(zhuǎn)向作為如果要維持一種文明就完全必要的事物的宗教,而且他建立宗教到如此地步,以至多個世紀以來,對神所懷有的敬畏之情,從來沒有像在那個共和國里那樣深切過。這為元老院或者羅馬的那些偉大人物計劃做任何事情提供了便利。[Livy, I 18-20.
]只要說說羅馬人民全體一起以及許多羅馬人自己的無數(shù)行動,就會發(fā)現(xiàn)那些公民害怕違背誓言更甚于害怕違反法律,因為那些人尊重神的力量更甚于尊重人的力量:這一點通過西庇阿和曼利烏斯·托爾夸圖斯的例子明顯可見。[Polybius, VI 56; AW IV.
]因為,當漢尼拔在坎尼使羅馬人潰敗之后,許多公民聚集在一起,由于對祖國絕望,他們協(xié)商離開意大利,前往西西里。西庇阿得知此事后,就去找到他們,手持出鞘的利刃,逼迫他們發(fā)誓不離棄祖國。[Livy, XXII 53.
]提圖斯·曼利烏斯,后來又被稱為托爾夸圖斯,他的父親盧基烏斯·曼利烏斯受到保民官馬爾庫斯·蓬波尼烏斯的指控;在審判日到來之前,提圖斯前去找馬爾庫斯威脅說,如果他不發(fā)誓撤銷對其父的指控便殺死他,從而迫使他發(fā)誓;后者由于害怕已經(jīng)發(fā)的誓,撤銷了對其父親的指控。這樣,那些公民,對祖國的愛和祖國的法律沒有使其留在意大利,他們卻因其被迫發(fā)下的誓言留在了那兒;而那個保民官,將他對那個父親的恨、那個兒子對他所做的傷害以及他自己的名譽撇到一邊,以便遵守所發(fā)的誓言。[Livy, VII 4-5.
]這種事情的緣由不在其他,只不過是努馬引進到那個城邦的那個宗教而已。
對于認真地思考羅馬歷史的人來說,很清楚,宗教對于派遣軍隊、集合平民、使人善良、使惡人感到羞愧起到了多大的作用。因此,如果要爭論羅馬更應對哪一個君主感恩,是羅穆盧斯還是努馬,我相信努馬更可能拔得頭籌:因為在有宗教的地方,可以很容易地建立武力;而在有武力卻沒有宗教的地方,需要經(jīng)歷艱難的努力,才可能創(chuàng)立宗教。并且很明顯,羅穆盧斯在組建元老院以及制定其他民事和軍事制度的時候,不需要借助神的權威,[Livy, I 8;參見Livy, I 7, 10, 12, 15-16.
]但這對努馬來說卻很有必要:他假裝與一位仙女相識,后者就他將要向人民建議的事情向他提出建議;[Livy, I 19;這里提到的仙女的名字是“埃格里婭”(Egeria)。
]而這一切全都是因為他希望在那個城邦設置新的不同尋常的體制,卻又懷疑自己的權威可能還不夠。確實,從來沒有哪一個給一個民族創(chuàng)建不平常的法律的人是不求助于神的,因為否則的話,這些法律就不能得到接受。因為有許多好處是一個審慎的人所知曉的,但它們本身沒有明顯的道理能夠使其他人來信服它們。不過,智者如果希望排除這種困難就會求助于神。萊庫古[P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