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世紀80年代中期以前,深圳的農村土地管理基本上是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政策規(guī)定的。郁萬鈞,前深圳市規(guī)劃國土局總規(guī)劃師,自1984年開始參與和負責深圳規(guī)劃管理、土地管理至1999年退休,對深圳的城中村違建十分熟悉。郁回憶,那時站在深南路上海賓館路段,近處田面、遠處崗廈低矮稀疏的農民住宅都會進入人們的視野,與今日之局面有天地之別。
特區(qū)建立初期,國家并無資金支持,深圳不但缺乏一次性贖買農村集體土地的資金,甚至連城市建設都要依靠貸款和外來力量進行。早期支援深圳的南油、蛇口工業(yè)區(qū)、華僑城、中航等8個企業(yè)曾并稱“八大諸侯”,它們手中擁有大片土地自行規(guī)劃建設,游離于政府的城市規(guī)劃建設管理之外便是一個例證。鑒于當時國家對農民住房的政策是一戶一塊宅基地,因此特區(qū)初期給予原住民的建房標準是:宅基地100平方米,建筑基底面積80平方米,建筑不得超過3層(即240平方米),且戶均人數(shù)少的只能建2層。那時并沒有“公共”的概念,所以并未像城市用地利用一樣要求各村為市政管道、道路等設施預留空間。再加上原住民以“打方格”的簡單方式自行劃地,根本對公共配套設施不予考慮,就為后來的城中村違建密密麻麻,衛(wèi)生臟亂差,治安、消防、安全隱患重重,配套設施無法與城市對接等問題埋下了伏筆。
“當時的政策意圖只是簡單地滿足農民居住的需要,并沒有考慮他們在失去土地之后的生產生活出路問題,而且直到現(xiàn)在對這個問題也沒有很好地進行研究?,F(xiàn)在看來,這是當時一個最大的失誤。”郁萬鈞說。
拐點顯現(xiàn)
形勢惡化的拐點出現(xiàn)在80年代后期。1989年,深圳創(chuàng)造了兩個超百的數(shù)據(jù)——人口超百萬、GDP超百億,大量外來人口的涌入刺激了房地產需求。這一時段還有一個背景就是,政府財力不夠,于1987年在全國率先試行了土地使用制度改革,變土地的無償使用為有償使用。這次改革的一個副產品就是土地突然從資源變成了資產。從原住民手里用幾千元征來的一畝地,政府轉手便能賣出幾十萬、上百萬的價格,土地成了無價之寶,原住民開始緊握土地待價而沽。
也恰恰是在1989年,特區(qū)內實行土地統(tǒng)征,造成了原住民的心理恐慌,引發(fā)了第一輪占地建房熱潮。在原住民不愿意放棄舊村土地之時,政府又在政策上作出了無原則的讓步,終止了舊村改造,并撤銷了舊村改造辦公室。這是政府與原住民在城中村問題上博弈的第一次失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