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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清廷打工的美國外交官(1)

歷史的進退 作者:雷頤


 

第一次鴉片戰(zhàn)爭之后,戰(zhàn)敗的中國被迫與西方列強簽訂了一系列不平等條約,標志著以中國為中心的“華夷體系”、“宗藩體系”的崩潰,取而代之的將是現(xiàn)代國際關(guān)系中的“條約體系”。不過,這個變化并非一蹴而就、立即實現(xiàn),對中國來說,這是一個充滿了痛苦的緩慢過程。

1858年第二次鴉片戰(zhàn)爭后簽訂的《天津條約》,明文規(guī)定中國與西方列強遣使互駐。1860年以后,西方列強便紛紛派遣公使常駐北京,而中國卻一直未曾遣使出洋。因為清政府一直認為,外國使節(jié)駐京本就是對幾千年“天朝”體制的破壞;而且,本來是“萬邦來朝”,不需“天朝”對外遣使,如果“天朝”再派使臣駐外,便是承認了“條約體系”,自取其辱。

然而,隨著中外交涉越來越多,負責處理涉外事務(wù)的總理衙門大臣真切地感到,在與外國交涉、談判中,外國對中國情況非常熟悉,而中國對外國的情況幾乎毫無所知,根本原因就在外國在中國駐有使節(jié),而中國沒有駐外使節(jié)?!敖鼇碇袊搶崳鈬鵁o不洞悉,外國之情偽,中國一概茫然,其中隔閡之由,總因彼有使來,我無使往?!倍?,隨著《天津條約》規(guī)定的十年修約之期將至,清政府對列強是否會趁機“索要多端”擔心不已,急欲事先遣使各國了解情況。但此時清政府根本沒有具有基本外交常識和了解國際禮儀的官員,找不到能擔此任者。更重要的是,清政府一直堅持外國駐華使節(jié)晉見中國皇帝時必須下跪行禮,而中國是“天朝上國”,中國使節(jié)覲見外國元首、皇帝絕不能行下跪禮,況且外國也不要求中國使節(jié)行下跪禮。不過,問題接著就來了,本就不愿對中國皇帝行跪禮的“化外之邦”就會更加理直氣壯,因為中國使節(jié)不對外國元首行跪禮,外國使節(jié)同樣也不必對中國皇帝行跪禮。

形勢要求中國必須對外派使,但具有最高權(quán)威性的“禮”又使中國不能對外派使。正在這不派不行派也不行的兩難之際,1867年11月,美國首任駐華公使蒲安臣(Anson Burlingame)五年任期屆滿卸任,來到總理衙門向恭親王奕辭行。本來一樁例行公事的外交應(yīng)酬,卻非常意外地使這一難題迎刃而解。

蒲安臣1820年出生,1846年從哈佛大學法學院畢業(yè)后在波士頓以律師為業(yè),兩年后進入政界,積極參與了當時轟轟烈烈的廢奴運動。1855年,他當選為眾議院議員,1856年發(fā)表名為《馬薩諸塞州的抗辯》的著名演說。這篇演說是美國解放黑奴運動的重要文獻。在1860年總統(tǒng)大選中,他全力協(xié)助林肯競選。林肯就任總統(tǒng)后,于1861年春任命蒲安臣為美國駐奧地利公使。但奧地利政府以蒲安臣曾經(jīng)發(fā)表過支持當時在奧地利統(tǒng)治下的匈牙利革命的演說為名,宣布不歡迎其人。此時他已在赴奧途中,到達巴黎后才得此消息,一時進退兩難。這時,恰逢中國允許列強派使駐京,林肯于是改派蒲安臣為駐華公使。1862年7月,蒲安臣作為清政府接納的首批外國公使之一入駐北京。

蒲安臣駐華期間,美國的對華政策主要還是追隨英、法等國從中漁利,與中國未有嚴重沖突。尤其是美國在1862年提出的對華“合作政策”,使清政府更有好感。“合作政策”的主要內(nèi)容是在中國的一切重大問題上,美國要與英法等國協(xié)商合作,贊助中國政府在維持秩序方面的努力,在條約口岸內(nèi)既不要求也不占用租界,不用任何方式干涉中國政府對于它自己的人民的管轄,不威脅中國的領(lǐng)土完整。在具體執(zhí)行過程中,蒲安臣不僅與英、法等國“協(xié)商合作”,也與清政府“協(xié)商合作”,在中美一些具體問題處理上注意與清政府溝通,因此奕等人對他印象甚佳。所以,在歡送蒲安臣卸任的宴會上,聽到他表示今后中國如與各國有“不平之事”,自己愿為中國出力、如同中國所派使節(jié)這番客套話時,奕等人卻靈機一動,認為如真能請他為中國外交使臣,既可達到遣使出洋的實效,又能避免“天朝”往外遣使的體制問題和中外禮儀的糾葛,因為他畢竟是“洋人”不是“天朝”的臣民。

在取得蒲安臣的同意和赫德等人的支持之后,奕正式向朝廷上奏“請派蒲安臣權(quán)充辦理中外交涉事務(wù)使臣”。奏折首先闡明了中國派使的重要性,然后贊揚蒲安臣“其人處事和平,能知中外大體。從前英人李泰國所為,種種不合,蒲安臣曾經(jīng)協(xié)助中國,悉力屏逐。造后回轉(zhuǎn)西洋一次,遇有中國不便之事,極肯排難解紛”。并且說明,由于中外禮儀不同,“用中國人為使臣,誠不免為難,用外國人為使臣,則概不為難”。朝廷也認為這是一個既不失中國體統(tǒng)又解決實際問題的兩全其美的辦法,所以立即批復同意。外國使臣謹見中國皇帝不行跪拜之禮,清政府認為有損國體國格,而任命外國人為本國外交使團領(lǐng)導,清政府反不認為有損國體國格。如此愚頑,確令人啼笑皆非。

清廷決定委派蒲安臣作為中國政府辦理中外交涉事務(wù)大臣率使團出訪,但又擔心英、法兩國有疑慮,于是決定加派一名英國駐華使館官員為“左協(xié)理”,一名在中國海關(guān)任職的法國人為“右協(xié)理”。同時,又派記名海關(guān)道志剛和禮部郎中孫家谷二人同蒲安臣一同出使,亦任“辦理中外交涉事務(wù)大臣”。使團隨行人員有三十多人,其中有一些是同文館學習外語的學生,充任翻譯。中國近代史上第一個外交使團就這樣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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