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早來到美國的英國移民,包括那些被竭力美化的清教徒們,也將童工制度帶到了美國。17世紀初,當販運奴隸的海船在大西洋上穿梭的時候,英國與北美殖民地之間,一條條大船也裝載著被販運的貧窮白人兒童,每條船上裝著1400名到1500名兒童,比成年黑奴裝得多。這些兒童大多是英國各地的流浪兒。在美國還沒有建國之前,英國在北美的殖民地就以法律的形式允許使用童工。美國建國的時候,托馬斯?杰弗遜在《獨立宣言》中痛罵英國,但是,毫不影響美國全盤接受英國的童工制度。號稱美國棉紡業(yè)之父的薩繆爾?斯萊特,其實是從英國偷來了棉紡技術,用今天的話說,就是違反了知識產權保護。他在美國建立的棉紡廠,有大量7歲到12歲的童工,而且人盡皆知,沒有人提出異議。斯萊特說,童工比成年人工作更快,效率更高。當然,工資也更低。1820年美國的一份報紙的調查指出,在馬薩諸塞州的棉紡廠里,童工占43%;在康涅狄格州,童工占47%;在另一些州,童工比例最高達到55%。
1842年,康涅狄格州頒布了一項法律,14歲以下的兒童,工作時間每天不得超過12小時。1848年,賓夕法尼亞州一項法律規(guī)定,12歲以下的兒童不得在棉紡廠、毛紡廠和絲織廠工作。1866年,馬薩諸塞州規(guī)定,10歲以下的兒童不得在上述工廠工作。從中可以看到,如果沒有這樣的法律,美國的童工制度無法無天到何種程度。反過來說,有了這些法律,也同時讓10歲、12歲以上的兒童做工合法化了。
美國的私營企業(yè)為何喜歡用童工,道理很簡單。童工聽話,還可以體罰,不會造反,成本又低。在美國童工盛行的時候,也確實有人反對使用童工,但主要不是人權之類的理由,而是成年人工會因為廉價的童工搶走了他們的飯碗。1938年,羅斯??偨y(tǒng)簽署了“公平勞動標準法”,規(guī)定部分工作崗位年齡底線為16歲,危險職業(yè)的最低年齡為18歲。但是,這個法還是留了一個尾巴。它規(guī)定,制造業(yè)和采礦業(yè)之外,14歲以下的兒童可以在課余做工。大約在1940年以后,美國的童工才逐漸消失。
美國建國至今約230年,其使用童工的歷史長達150年。這150年正是美國經濟高速發(fā)展的階段,童工和奴隸一樣成為美國資本家完成原始積累的有效工具。當一些人總是以美國的制度神話和人權神話對照中國的時候,我們必須說,那些神話都不是真的。美國并非只靠漂亮的口號就能發(fā)展到今天,美國的歷史表明,它的口號大多是假的。如果我們不加分辨地接受美國的思維方式和行為方式,難道我們的兒童也要變成每天工作12小時以上的童工?
如今有人說,原始積累都是血腥的,這一句話似乎將美國發(fā)家史中大量侵犯人權的現象一筆帶過,那么,后來者怎么辦呢?后來者能否以美國的發(fā)家為榜樣,也大量使用童工、盤剝廉價勞動力,而被現代人和歷史原諒呢?當然是不能,因為美國不是一個好榜樣。如果我們以美國為榜樣,我們又如何能批判在中國出現的黑煤窯、童工等丑陋現象?
第四章 沒有戰(zhàn)爭,美國就活不下去
美國在獨立戰(zhàn)爭中建國,南北戰(zhàn)爭中避免了分裂,一戰(zhàn)中初涉國際舞臺,二戰(zhàn)中成為世界領袖。二戰(zhàn)結束之后,美國先后發(fā)動了15次大規(guī)模軍事行動,從西邊打到東邊,從海陸打到太空。沒有戰(zhàn)爭,就沒有美國;沒有戰(zhàn)爭,就沒有美國的榮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