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把民眾的這種盡職盡責的職業(yè)精神,也稱作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話,那么,其所體現的倫理原則只能是"為己互利",即全心全意追求自己的最大收入或最大利潤,以便于用一定的成本生產更多的產品來滿足社會需要,并作為納稅人為國家繳納更多的稅款。這種倫理原則與無私利人的原則是根本對立的,是風馬牛不相及的。
4 公職人員參與抗冰救災和抗震救災是有償救人
由此聯想到奔赴抗冰救災和抗震救災現場的公職人員,特別是軍警們,他們?yōu)榫戎恳粋€落難的生命,為修復被天災破壞的道路、通信和水電設備,而付出了艱苦卓絕的努力,甚至付出了自己的生命。他們的英雄事跡及其體現的人道主義精神可歌可泣,感動中國。但也不能因此說他們是發(fā)揚了無私利人或大公無私的道德精神。他們同不感恩事件的當事人劉吉桂一樣,都是"收費救人"的。只不過他們的救災費用不是直接向災民收取的,而是由國家財政支付的。這些費用包括公職人員的工資、奔赴災區(qū)的差旅費和補助費、救災活動的物資消耗費、因救災所致的傷殘病亡的醫(yī)療費和補償費等。由此可見,公職人員為災區(qū)提供的服務,盡管是全心全意地為人民服務,但不是免費服務的,而是有償服務的。
溫家寶總理在四川災區(qū)對匆忙趕到救災現場的官兵所說的一句話,道出了公職人員抗震救災的實質意義:"我就一句話,是人民在養(yǎng)你們,你們自己看著辦!"這就是說,由于人民一直在養(yǎng)活著你們(養(yǎng)兵千日,用兵一時),當人民遭受災難時,你們應當自覺厲行軍人的職責,救人民于水深火熱--山崩地裂、廢墟瓦礫之中,實現國家和人民對你們的期望和重托。
5 劉吉桂收費救人照樣是英雄,是道德模范
劉吉桂收費救人的情況卻有不同。第一,劉吉桂是一個普通農民。他沒有拿國家的薪酬,沒有代表國家參與抗冰救災活動的職責。他的救災活動只是憑著自己的道德責任感自覺參與的,其精神尤為可貴。第二,劉吉桂是一個家境并不富裕的農民,他沒有能力承擔44名被救乘客的食宿費用,為了實現救人的目的,他只能采取收費救人的辦法。第三,被救乘客是具有支付能力的,并且具有市場經濟意識,他們不愿白白享用劉吉桂的服務,而主動要求支付費用,并通過協商達成了雙方同意的收費標準,實現了市場經濟的等價交換原則。
由此可見,劉吉桂收費救人的行為同廣大公職人員帶薪救人,在性質上是完全一樣的,都屬于人道主義救助活動。所不同的是,公職人員的人道救助活動是由政府統(tǒng)一組織的,并由政府財政支付救助費用;而劉吉桂的人道救助活動卻是由他們三兄弟組織村民自發(fā)完成的,他們的救助費用是事后由被救乘客支付和政府補貼的,其所表現的道德精神更為難能可貴,更值得全國人民敬仰和表彰。
在上述質疑中,我想說的只是一個淺顯的道理:個人作為一個生命有機體,是以新陳代謝的方式,即不斷滿足自己需要的方式而存活的。而所謂個人利益就是那些自己能支配的滿足自己需要的東西。一個人要想為別人服務,必須先要活著,而要活著,必先要有滿足自己需要的物質資料。因此把無私奉獻的服務精神作為全民的道德規(guī)范,就是提出一種"既叫馬兒跑,又叫馬兒不吃草"的道德要求。這既是做不到的,又是荒唐可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