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維的兒子格蘭特12歲了,戴維認(rèn)為自己的父親是“孩子聽大人的話就行了”的那種類型。戴維自己為人之父后卻很注意聽取兒子的感受,盡管格蘭特行為輕率、浮躁而且不肯合作,對自己父母想要了解他的誠意也不為所動。每當(dāng)夜深人靜時,戴維就會思考格蘭特的將來。他明白,除非事情有所轉(zhuǎn)變,否則格蘭特一輩子都很難跟老師、教練和老板相處。
如今,父母都比較尊重子女的想法和感受,這是沒有錯的。可是一旦子女掌握了話語權(quán),而父母卻屈居在下時,這世界就顛倒過來了。
孩子并不是我們的同輩,而他們也不想當(dāng)這種同輩。在上課研討時,除了教授猶太智慧,我經(jīng)常引用另一批賢人--馴狗師為證。這些專家知道,當(dāng)狗頭一次到人家家里時,樹立起權(quán)威對它有多么重要。馴狗師教新主人不斷加強(qiáng)自己的“優(yōu)勢”地位,方法是不讓狗坐得比主人高,也別讓它們跨過門檻。倘若狗會說話,馴狗師肯定也不會讓它們頂嘴。同樣的道理也適用于小孩。
“民主制度”并不太適用于小孩:那只會讓他們覺得不安。由于孩子很懂得狡辯,父母經(jīng)常遭到捉弄,但孩子的心理尚未足夠成熟到贏得這些爭論。他們在節(jié)制看電視的時間、控制自己的語言或是教會自己遵守禮儀方面,并沒有足夠的成熟度。我們或許都讀到過類似的俗語:“以孩子該走的路子加以訓(xùn)練,長大時就不會走上歪門邪道。”當(dāng)子女還小的時候,就開始教育他們你才是老大,并不斷提醒他們直到長大成人可以離家為止,這一點很重要。
同樣的道理是你要樹立自己在家中的權(quán)威。首先,盡管孩子懂得玩上整整四個小時的游戲是不健康的,但也可能會一直玩上那么久,這是人之常情。只有一股更強(qiáng)大的力量,才能使他們擺脫這種誘惑。此外,有些誡命孩子會執(zhí)意不理:“為什么克爾克總是在我們家玩?為什么我不能去他家?”那些頑固的孩子,每到傍晚甚至?xí)棺h:“為什么在做功課之前,我不能看《科學(xué)小子》呢?那很有教育性??!”各種嚴(yán)肅和無趣的問題會接踵而來,你可能花一兩個鐘頭也沒法解釋每個問題。孩子有權(quán)了解道理,但真正重要的是你的話語,而不是你的解釋。
猶太律法劃分成律令和律例兩種。律令具備清楚的邏輯,律例則是指沒有合理解釋的律令,它們超出了我們的理解范圍。律法要求我們尊重長輩,這其實就是一種律令,而教導(dǎo)孩子尊重也有很多實質(zhì)性的好處。這么一來,對于父母的要求是否合理,就沒有了爭議,也就不必談及合乎實際和邏輯的議題,孩子僅僅因為這是律法的指示而加以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