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3內(nèi)有關數(shù)據(jù)計算如下。
2009年:
∵2009年的凈利為銷售額的5%。
∴2009年的留存收益為2008年的余額+2009年的銷售額×5% =43200+148000×5% =50600。
額外資金需求= 資產(chǎn)合計-負債-股東權益=133348-25456-42000-4000-50600=7092。
而所需的7092千元資金應由銀行短期貸款、股本來籌措。
∵ 資料規(guī)定該公司的流動比率為3.0。
∴ 可被允許的最高流動負債額= 預計流動資產(chǎn)÷3=83176÷3=27725千元。
2009年12月31日預計的流動負債25456千元,可得出額外舉借的流動負債為2269千元。
股本需求=7029-2269=4823千元。
由上述可知,應向銀行借入短期借款2269千元,股本籌資4823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