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商人有一個傳統(tǒng),一旦發(fā)家之后,總是不忘修路建橋、創(chuàng)辦學校的傳統(tǒng),商人的鼻祖范蠡,一生當中,將財富“三聚三散”,為后代的商人立下了榜樣。
在物欲橫流現(xiàn)實社會中,每個人的本質(zhì)和意愿都逐漸的隨著社會而改變,可是不論如何改變,總有一些人善良的心都不會改變。他們在生意上斤斤計較,但是關(guān)鍵的時刻會表現(xiàn)出他們的善良。如果通過對一些成功商人的觀察,你會發(fā)現(xiàn)一個規(guī)律,那些在商場中獲得巨大成功的人,都是一些具有菩薩心腸的善人。說起善心,總是讓我聯(lián)想起臺灣陳樹菊,她是一個很普通的婦女,一個靠賣菜為生的小販,如果將她的資產(chǎn)跟我相比,我相信,陳樹菊一定沒有我有錢。但是,在社會影響力方面,我是遠遠比不上她。
2010年,陳東菊在美國《時代》周刊“2010年世界百大影響力人物”評比活動中,名列第8位,《福布斯》雜志2010年評選出48位亞洲慈善英雄,陳東菊就是其中之一。為此,我常常反思,為什么一個賣菜的小販能夠贏得全世界矚目的目光,很多上億幾十億身價的老板,卻只能活在金錢的圍繞之中,跳不出這樣的怪圈。
1951年,陳樹菊生于臺灣西部一個貧困家庭,13歲時,母親難產(chǎn)而死,在這樣巨大的困境中,她承擔起照顧家庭的重擔,從13歲開始照顧蔬菜攤,撫養(yǎng)內(nèi)弟妹妹,她的前半生遭遇了常人難以忍受的坎坷,但她并沒有因為這些而怨天尤人。
她憑借著樸素的人生觀、近乎頑固的執(zhí)著,持續(xù)而低調(diào)地把1000萬元臺幣,約合227萬人民幣捐贈給了慈善機關(guān)?,F(xiàn)在,陳樹菊的故事已經(jīng)成為全臺灣的熱議話題,她說:“生活最好的方式,就是完成我想要完成的事情,然后在工作中倒下來。活一天,做一天,做到最后一天,這樣我才活得最自在!”
我從報紙上看到了陳東菊的故事以后,得益匪淺,深深地感受到,“與人為善”是一種巨大的力量。于是,我跟太太商量:每年拿出20萬,資助失學兒童。
太太也非常高興,她通過各種資訊手段,資助了二十多個失學兒童回到課堂讀書,從此以后,太太又多了一個身份,每年往返與溫州和幾個貧困地區(qū)之間,為了幫助更多的孩子,她還動員了她的幾個朋友,一起做公益事業(yè)。
送人玫瑰,手有余香,作為一個有良知的商人,必須懂得一個道理,我們的財富來自社會,當我們已經(jīng)實現(xiàn)了財富的積累之后,要懂得,回饋是一種感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