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9節(jié):論仁愛(6)

國學基本教材:論語卷 作者:李鍌


(十四)

子曰:"茍①志于仁②矣,無惡也。"(《里仁》第四·四)

章旨

孔子勉人立志向仁。

注釋

①茍果真。

②志于仁立志向仁。

析論

一個人若能全心全意以"仁"為行道的依歸,那么他的行為因有"仁"做標準,自然不會做出惡事。

仁者愛人,仁者有不忍人之心。一個處處有愛心的人,所行以愛為念,以愛為鵠的,自然不會與惡為伍了。佛家說:"放下屠刀,立地成佛。"此話的積極意義可以和本章的主旨相互驗明。歷史故事中的"周處除三害"是極好的例子,一旦周處決心為民除害,就是"志于仁"的表現(xiàn),他經此而成為善人,自然"無惡矣"。

希望社會上所有的人,都能謹記孔子所說的這句話,不僅個人可以無惡、無愧于天地父母;社會國家也必然臻于和睦安樂的境地。

問題與討論

1. 試舉史實為例,說明哪些是"殺身成仁",哪些又是"求生害仁"的事例,分享你的感受。

2. 對于"仁者安仁"、"知者利仁",你較欣賞哪一種,理由為何?

3. 孔門弟子問仁,孔子為何沒有固定答案?這會讓人無所適從嗎?

4. 孔子說"我欲仁,斯仁至矣",行仁似乎一點也不難,可是為什么孔子不輕易以仁許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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