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懂得自愛的女人最贊(3)

女人由愛到恨,男人由好到賤 作者:深雪


我跟男友同居三年,洗衣做飯、打掃屋子全由我一個人負責,即使簡單如倒垃圾,他也不肯幫忙。慢慢地,連繳交雜費、買日常用品等他都懶得理會,還說前女友也是這樣做,對方從無怨言。我能做什么去改變他的態(tài)度?

你太好欺侮了,所以,他不斷占你便宜。

這些人頗常見。有人會被朋友占便宜,有人被家人占便宜,而你,被男朋友占便宜。

他覺得欺侮你是應當應分的事,整段感情只有你付出,他就日日做大少爺。

除了分手,你還有哪條路走?你現(xiàn)在的遭遇,與被男人賣落火坑的女人有點相同,這些可憐苦命的女人,同樣被自己所愛的人占盡便宜。

告訴你吧,對你差的人只會在以后對你更差。你不要奢望他會改。

分手吧,事情不會有所改進。下次,找個獨立的人做男朋友,只有獨立的人才會對自己負責任,不占人便宜。

去年我跟男友一起創(chuàng)業(yè),工作使我們朝夕相對。近來我發(fā)現(xiàn)他對我漸漸冷淡,更有意避開我,最終他承認有第三者,就向我提出分手。除了工作,我現(xiàn)在什么都沒有了。我實在不想失去他,我應該怎樣面對他?

恕我直言,或許從來他只視你為工作伙伴、生活拍檔。

他坦白跟你說有第三者,你還有什么勝算?他對你根本無任何留戀。

你耍賴著不走的話,我肯定他會更想避開你。

現(xiàn)在,你不能再和他談戀愛,但最低限度還有工作關系。要是你仍珍惜大家一起工作的機會,就不要生事。乖乖習慣這轉變吧!

受不了,就另找工作好了。

以后,你只有單戀他的分兒。但如果我是你,我寧可另找新對象。你能干、肯付出,還怕沒好男人喜歡?

我曾戀愛兩次,前男友都說我的個性過分爽直,不懂溫柔。男生是不是都只愛溫柔的女生?難道真的要改變性格去取悅男人?

溫柔,是女性的最基本特質,難道你連在戀愛之時也釋放不出來嗎?

如果真是這樣,你就非改不可。當你面對一名你愛的男人時,溫柔一點,你與他只會更快樂。

我的男友失蹤半年后,突然回來向我認錯,說因工作太忙才沒有找我??墒撬€是對我愛理不理,我向他訴苦,他甚至會罵我。我告訴他我有追求者,他立刻說要分手,然而三天后又要求復合。他的喜怒無常,真叫人頭痛!

哦!你還不快快走?

我不覺得他想和你建立一段健康而有機會成長的關系。

可能,他偶爾想見你,但是,都只是為了他的個人需要。一個連最簡單的聯(lián)絡都不愿意的男人,怎可能是個可供依靠的男朋友?

如果你想要個正常男朋友,要一段正常愛情的話,你今日就要走。

其實,你這次就像是盲了眼一樣。下次,如果你覺得有任何情感上的懷疑,便應該理性去想,繼而做出判斷。

不要“以為”他其實喜歡你。他若是喜歡你,就會做出喜歡一個人時會做的事。

他當初追求你時那些甜蜜。你就忘記了吧!你應該這樣想:那時的他,已經死了。

我跟他半年前在網上認識,上個月他曾約我看電影,可是我臨時爽約了,之后他便沒有再約會我,但仍有跟我在MSN聊天。其實我對他也有一點好感,我應該怎樣做?同時,有另一個男生正在追求我,我是否應該給他機會?

你放了他一次鴿子,難免他對你有了保留,他不敢再約會你也是可以理解的。唯今之計,不如你大方約他見一次面。

既然你們已有足夠的溝通,你絕對有權向他提出見面的要求。而你新認識的異性朋友,當然要把握發(fā)展機會。

記住,未嫁,真要看清楚,女人的光陰是不容許被蹉跎的。

我暗戀一個男生已近半年,我知道他已有女朋友,也明白跟他不會有發(fā)展機會,可是,越想忘記卻又越難忘記,請問怎樣才可以忘記一個人?

暗戀到不能自拔,不如就把暗戀的感覺寫下來,寫成一本小說,而且還要是一本有好結局的小說,如此這般,心頭的復雜感受就會從筆尖發(fā)泄出來。

太迷戀一個人是病態(tài),尤其是,他根本與你無關系。最好,每一次你太思念他時,你就想:“啊,我有??!再想下去就會發(fā)瘋!”如此這般,都可以算是有警醒效用的。

我另有一個方法,是親身試過的,為自己制造危機感。譬如,想象失業(yè)、失學、患上絕癥、父母雙亡等等困境……這些可怕的事情,就能令我忘記了我有多迷戀一個人。自己的困境,比迷戀別人更能引起我的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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