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利時委員梅羅德親王對我說,提這樣問題的人是愚蠢的。
德弗朗茲說:“你們還是最受歡迎的國家,你可以放心?!?/p>
拉尼亞拉住我和金云龍談。他說,這完全是有些申辦城市挑起的,我們應有反擊的計劃以確保北京成功。拉尼亞還說,1980年人們反對在韓國辦奧運會,事實證明奧運會在漢城辦是對的。
上午會議結束前,通過了薩馬蘭奇寫給維爾布魯根的信稿。薩在信中以執(zhí)委會名義明確指示,評估委員會的職責是考察各候選城市的技術條件,不涉及政治問題。
中午與巴赫談。巴赫認為執(zhí)委會的立場一致很好;但還不敢說對北京的政治攻擊就此了結。他認為,對這類攻擊,北京宜采取冷靜態(tài)度,不必與之針鋒相對,要仍一如既往地做好自己的工作,用德國的諺語說,少一些就是多一些。評估委員會訪京時,奧申委不宜主動提這類政治問題。巴赫還告,執(zhí)委會討論評估委員會的職責時,意見一致,但對是否應該會見提出政治抗議的人時,大家意見不一;最后議定是可以見這些人但不表態(tài)。
下午會后與墨西哥委員拉尼亞談。拉尼亞告,他今晨與薩馬蘭奇共進早餐。拉尼亞說,對巴黎、多倫多等煽起的對北京的攻擊,應予反擊。他建議我以個人名義寫信給各委員說明真相。信稿擬就后可先發(fā)給他,他幫助出出主意。
執(zhí)委會關于評估委員會不涉及人權等政治問題的決定,至關重要。不僅我們可以集中精力做好2月下旬來京的評估委員會的接待工作,也可以使評估委員會理直氣壯地面對西方某些媒體的糾纏,頂住外部政治壓力。
執(zhí)委會對此立場的一致又一次證明平日對執(zhí)委們工作的重要性。
2001年2月7日 星期三 達喀爾
下午3時,列席薩馬蘭奇新聞發(fā)布會。在回答《多倫多星報》的提問時,薩馬蘭奇指出,執(zhí)委會一致意見,評估委員會不談政治問題。國際奧委會委員可根據(jù)個人對政治問題的判斷進行投票。薩馬蘭奇補充說,這次有人提出這樣的問題并不是新鮮事,上次申辦2000年奧運會時就發(fā)生過;追溯得更遠一點,1980年韓國申辦第24屆奧運會時也有同樣的問題提出。但事實證明,第24屆漢城奧運會很成功,韓國通過奧運會在政治、經(jīng)濟、社會方面都獲得了巨大發(fā)展。
4時半,與薩馬蘭奇談。我感謝他對維爾布魯根所提問題的處理及他的答記者問。薩馬蘭奇說,我將為北京的申辦成功竭盡全力。我問他對當前申辦形勢的看法。他說,北京仍是領先。談到西方的攻擊時,他說他去年就建議北京找一個合適的公關公司。我說現(xiàn)在我們通過兩個渠道做美國的工作:一是公關公司;二是美中全國委員會。薩馬蘭奇說,大企業(yè)不能解決輿論問題,你們除做政界工作外,還要做輿論界的工作。
2001年2月8日 星期四 巴黎
晨6時半,抵巴黎,下午4時飛北京。巴黎—北京距離8200余公里,達喀爾—巴黎距離3900余公里。這樣這次去達喀爾開執(zhí)委會往返約25000公里。
機上看到法國《新觀察家》雜志上有揭露法國種族主義的文章,對我們應對國外的“人權”攻擊大有好處。
我不知道人們是否充分認識到執(zhí)委會給維爾布魯根的信及薩馬蘭奇答記者問對北京申辦的重要性。從上次申辦的經(jīng)驗以及這次已有個別委員以政治理由反對北京申辦的情況看,執(zhí)委會的明確態(tài)度可以說是對北京的有力支持。
2001年2月9日 星期五 北京
把薩馬蘭奇堅決支持北京申辦的態(tài)度告袁偉民、劉敬民和萬嗣銓(由萬今晚轉(zhuǎn)告賈慶林)。
晚,出席瑞士駐華大使的音樂招待會,遇一位歐洲國家的外交官。她說,北京百姓都渴望申辦成功,而巴黎市民對申辦較冷漠。她說如果蒼天或人間有公平,2008年應在北京辦奧運會。她還說,就北京的申辦提出人權問題的人都是白癡。
2001年2月12日 星期一 香港
10時半至11時20分,接受鳳凰臺“時事開講”欄目曹景行和董嘉耀的采訪,談北京申辦問題。曹問及臺灣有人提出合辦問題。我表示,按國際奧委會章程,奧運會由一國一個城市舉辦,個別項目可在該國附近城市辦。當前首要任務是集中力量爭取申辦成功,至于是否可以在臺灣地區(qū)辦一些比賽,前提是承認一個中國,并且實現(xiàn)“三通”?,F(xiàn)在談此還為時太早,要等國際奧委會決定地點后,根據(jù)上述原則另行商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