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16.是殺?還是不殺?人們在等待著中央的最后決定(3)

反腐風(fēng)暴:開國肅貪第一戰(zhàn) 作者:王少軍


對此,薄一波在《若干重大決策與事件的回顧》一書中寫道:"由此可見毛澤東在處理這個問題時所下的決心和所做的深思熟慮,他當(dāng)時的心思完全傾注在如何維護黨的事業(yè)上面,如何更好地挽救犯錯誤干部的多數(shù)上面,如何更有效地防止干部隊伍的腐化上面。嚴(yán)懲劉青山、張子善的決定的果斷作出,實際上是再一次用行動向全社會表明,我們黨決不會做李自成!決不會放任腐敗現(xiàn)象滋長下去!決不會讓千千萬萬先烈用鮮血和生命換來的江山改變顏色!"

當(dāng)時,還有一些人找毛澤東,替劉青山、張子善"說情"。毛澤東對工作人員下了命令:"凡是為劉青山、張子善講情的人,一律不見!"以后,他還在別的場合講過"非殺不可"的道理:我們殺了幾個有功之臣,也是萬般無奈。我建議重讀一下《資治通鑒》。治國就是治吏!"禮義廉恥,國之四維,四維不張,國之不國。"如果臣下一個個都寡廉鮮恥,貪污無度,胡作非為,而我們國家還沒有辦法治理他們,那么天下一定大亂,老百姓一定要當(dāng)李自成!國民黨是這樣,共產(chǎn)黨也是這樣。殺張子善、劉青山時我講過,殺他們兩個,就是救了兩百個、兩千個、兩萬個??!我說過的,殺人不是割韭菜,要慎之又慎。但是事出無奈,不得已啊!問題若是成了堆,就要積重難返了?。〕绲澔实凼莻€好皇帝,可他面對那樣一個爛攤子,只好哭天抹淚地去了喲。我們共產(chǎn)黨不是明朝的崇禎,我們絕不會腐敗到那種程度。

1952年2月3日,中共中央華北局召開常委會,專題研究河北省的"三反"工作。會議根據(jù)黨中央和毛澤東的批示,布置了有關(guān)公審劉、張大會的事宜,決定在河北省會保定對劉、張執(zhí)行槍決,并要求組織好公審大會。

2月8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召開擴大政務(wù)會議,傳達了中共中央對劉青山、張子善"判處死刑,立即執(zhí)行,并沒收其全部財產(chǎn)"的批示。會議根據(jù)華北局的指示要求,決定由河北省人民法院組成臨時法庭,公開審判劉、張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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