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公審宋德貴的大會開得很成功。又過了兩天,羅部長同我在院子里散步。他批評我缺少政治經(jīng)驗,對各種反映缺乏判斷力。槍斃宋德貴是黨組集體研究、法院按照法律判處死刑,又是經(jīng)國務院批準的,你不是不知道,為什么還會聽那種反映呢?那天對你的批評可能過嚴了些,你有什么想法呢?我說這件事對我震動很大,我不該聽這樣的反映,更不該沒有仔細想一想就去向您報告,干擾了您,干擾了黨組,我應該檢討,接受教訓??墒俏矣窒脒^,如果今后再遇到這種人命關天的事,我自己又不能判斷該不該反映的,我想還是要向您反映。反映不對,挨頓批評,再嚴厲也不要緊。萬一該反映我沒有反映造成損失,就成了大錯了。不知道我的這個想法對不對?羅部長沉思了一會兒說,你講的也有道理,重要的是今后要多讀點書,加強鍛煉,使自己成熟起來。人就是在處理各種復雜的事情上逐步成熟起來的??磥砹_部長是諒解我了,而我也更理解他了。這場風波就這樣過去了。
當時,羅瑞卿還兼任北京市公安局長,也親自指導了北京市公安局"三反"斗爭的開展。
北京市公安局"三反"運動開展的最大特點是群眾動員廣泛、深入,有的單位開會時,臨時選舉會議主席,會議記錄也要當眾宣讀通過;有的單位會議發(fā)言時,一舉手就是二十多人,非常踴躍。有的群眾說:"憋了兩年多的話,今天可以說出來了。"大家撕破情面,短兵相接,運動發(fā)展到高潮時,甚至出現(xiàn)了兒子檢舉父親、妻子揭發(fā)丈夫、弟弟檢舉姐姐的情況。據(jù)當時不完全統(tǒng)計,市公安局內(nèi)部檢舉揭發(fā)出來的案件有1067件。
從北京市公安局查辦出來的"三害"問題來看,主要集中在以下六類人員身上:一是偵緝外勤人員,主要問題是假報開支,以少報多,私拿公家財物,假公濟私。二是刑警,主要問題是勒索事主,領贓受賄,勾結小偷,坐地分贓。三是司法看守人員,主要問題是勒索和侵吞犯人財物,敲詐犯人家屬,受賄。四是派出所民警,主要問題是敲詐勒索,賒欠不還,數(shù)量雖然不多,但性質惡劣,影響廣泛。五是行政后勤人員,在汽車司機中幾乎百分之百的偷汽油、盜賣零件,采買人員"吃回扣"現(xiàn)象也比較普遍。六是浪費現(xiàn)象多發(fā)生在領導干部身上,據(jù)不完全統(tǒng)計,北京市公安局自1949年組建至"三反"運動開始,僅招待費一項就達5000多萬元,機關生產(chǎn)方面因經(jīng)驗不足、管理不善,損失8億多元。
截至1952年4月3日,北京市公安局共清查出貪污腐化分子2552人,占參加運動人數(shù)的24%。其中,貪污百萬元以下的1884人,占交代問題總人數(shù)的74%;貪污百萬元以上千萬元以下的482人,占19%;貪污千萬元以上的186人,占7%。
和黨政機關一樣,全軍各大軍區(qū)和志愿軍各兵團也普遍開展了"三反"運動,其重點是團以上機關和后勤機關。運動進行的方式一般是先機關后連隊,先干部后戰(zhàn)士。連隊以反浪費、反偷竊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