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說:“南江的執(zhí)法形勢是好的,城建委的同志特別是房管的同志是很努力的,很辛苦的。但確實存在很多問題,特別是我們某些領(lǐng)導(dǎo)對房管執(zhí)法還沒有那個概念,那個意識,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工作上還是過去的老一套。周邊地市州在這一塊搞得熱火朝天,不僅把房地產(chǎn)開發(fā)市場規(guī)范好了,而且還帶來了巨大效益,有的房管部門一年收入好幾百萬。而我們整天窩里斗,不僅工作沒有上去,而且還弄得像個叫花子?!?
接著洪凱歌指名道姓批評分管市長,說他不履行職責,不管分管的工作,是失職,要承擔失職的責任……盡管有苦衷,但是,既然是分管城建工作,就得大膽管好城建,不能因為城建委主任是市委常委就不敢管。
批評完副市長再批評城建委主任,說他沒有擺正位置,屁股坐歪了。既然是身兼兩職,那么就要行使兩份責任,承擔兩份義務(wù),而不是高人一等,高高在上。作為建委主任,就必須服從分管副市長的領(lǐng)導(dǎo),而不是分庭抗禮,更不是老子天下第一。既是常委又是建委主任,應(yīng)該來說工作好開展,遇到的困難和阻力要少,應(yīng)該比其它縣市工作搞得更好,可卻不是這樣,反而落后了,是什么原因?
對方?jīng)]有回答。
洪凱歌叫他好好地反省一下。
他瞪著眼睛想反駁,話到嘴邊又咽回去。
接下來洪凱歌批評南江市人大,說他們明知道房管執(zhí)法難開展,就是不好好研究,不主動向市委匯報,甘做老好人,任其無序發(fā)展,造成現(xiàn)在難以收拾的局面……
洪凱歌問他們,是不是怕常委城建委主任,是不是不敢監(jiān)督。
南江市人大分管副主任不敢吱聲。
也就是怕。
洪凱歌說,常委城建委主任沒有什么可怕,因為說上天落下地,常委城建委主任還是城建委主任,是城建委主任就得接受人大的監(jiān)督,不接受監(jiān)督就動用彈劾措施,撤不了他的常委可以撤他城建委主任職務(wù)。沒有城建委主任職務(wù)他這個市委常委也做不長。道理很簡單,皮之不存,毛將焉附,城建委主任都做不好,還當什么常委?黨組織不會睜一只眼閉一只眼讓他繼續(xù)當常委,肯定會動用組織措施。